焦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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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 == 1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电子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检验分类 、抽样 、型号编制 、分型产品控制 、技术文件 要求 、设计更改控制 、样品标识和接收方法及型式检验 、委托检验 、监督检验 、科技成果鉴定检验和仲裁 检验的规则 。 本标准适用于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的检验 。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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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 . 4 如成果完成单位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 , 检验机构应根据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的要求 , 对科技成果鉴定检测进行复检 。 | 8 . 3 . 4 如成果完成单位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 , 检验机构应根据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的要求 , 对科技成果鉴定检测进行复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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