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修订间差异

无编辑摘要
焦雨桐留言 | 贡献
(创建页面,内容为“ == 1 总则 == 1.0.1 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 1.0.3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 1.0.3-1 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宜符合表1.0.3-2 的规定。 表 1.0.3-1 托儿所、幼儿园的规模 <…”)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焦雨桐留言 | 贡献
无编辑摘要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第1行: 第1行:
{{国标文件|国标文件名=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
== 标准状态 ==
<br>
当前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
发布日期:2016-04-20
实施日期:2016-11-01


== 1 总则  ==
== 1 总则  ==
焦雨桐
5,472

个编辑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