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帘控制器XF386-2002: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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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文件|国标文件名=防火卷帘控制器XF386-2002}}
[[文件:防火卷帘控制器XF386-2002.PDF]]
== 标准状态 ==
<br>
当前标准:防火卷帘控制器XF386-2002
 
发布日期:2002-05-14
 
实施日期:2002-12-01
 
== 1 范围 ==
== 1 范围 ==


第10行: 第18行: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T 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m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 低温
GB /T 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 低温


GB /T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 试 验 第2 部 分:试验方法 试 验 B:高 温
GB /T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 试 验 第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 温


GB/T 2423.3—1993 电工电子帝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Ca: 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T 2423.3—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Ca: 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T 2423.10—1995 电工角子严温环境试验第2部份试验方法 试 验Fc 和导则:振动(正弦) GB 12978-1991 火灾报警收备检验规则
GB/T 2423.10—1995 电工角子严温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 和导则:振动(正弦)  
 
GB 12978-1991 火灾报警收备检验规则


GB 16838-1997 消防电仔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GB 16838-1997 消防电仔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第42行: 第52行:
控制器命名包含四个部分,即控制器名称代号,用途、构成分类和厂家产品代号,表示为:
控制器命名包含四个部分,即控制器名称代号,用途、构成分类和厂家产品代号,表示为:


F J K—[
[[防火卷帘控制器XF386-2002 3.2.jpeg|400px]]
 
——厂家产品代号
 
——构成方式代号
 
-用途分类代号
 
—控制器代号


厂家产品代号为四到六位,前两位或三位使用厂家名称中具有代表性的汉字拼音字头或英文字母, 其后用三位或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产品系列号。
厂家产品代号为四到六位,前两位或三位使用厂家名称中具有代表性的汉字拼音字头或英文字母, 其后用三位或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产品系列号。
第90行: 第92行:
4.1.2.9 控制器应能控制速放控制装置,产生足够的推(拉)力和行程,开启卷门机制动机构使卷帘能 依靠自重下降,并可控制卷帘在某一预设位置停留。
4.1.2.9 控制器应能控制速放控制装置,产生足够的推(拉)力和行程,开启卷门机制动机构使卷帘能 依靠自重下降,并可控制卷帘在某一预设位置停留。


[4.1.2.10](4.1.2.10)在卷门机电源发生故障时,应能在控制器的控制下由控制器供电电源启动速放控制装置,实 现防火卷帘自重下降,并可在中限位置使防火卷帘停止并延时,延时时间应在(30~300)s 之间可调,延 时结束后再次启动速放控制装置,在防火卷帘到达下限位置时停止速放控制装置。在卷门机电源和控 制器主电源都处于故障状态时,控制器应能够在备用电源的支持下完成上述功能。
4.1.2.10在卷门机电源发生故障时,应能在控制器的控制下由控制器供电电源启动速放控制装置,实 现防火卷帘自重下降,并可在中限位置使防火卷帘停止并延时,延时时间应在(30~300)s 之间可调,延 时结束后再次启动速放控制装置,在防火卷帘到达下限位置时停止速放控制装置。在卷门机电源和控 制器主电源都处于故障状态时,控制器应能够在备用电源的支持下完成上述功能。


[4.1.2.11](4.1.2.11) 控制器应具有防止由于系统存在故障发生防火卷帘超越上限位的措施(防止正卷功能)。
4.1.2.11 控制器应具有防止由于系统存在故障发生防火卷帘超越上限位的措施(防止正卷功能)。


[4.1.2.12](4.1.2.12)控制器应具有防止由于系统存在故障发生防火卷帘超越下限位的措施(防止反卷功能)。
4.1.2.12 控制器应具有防止由于系统存在故障发生防火卷帘超越下限位的措施(防止反卷功能)。


[4.1.2.13](4.1.2.13) 控制器应备有三组控制输出接点:分别在防火卷帘处于上限、中限、下限位置且当火灾探测
4.1.2.13 控制器应备有三组控制输出接点:分别在防火卷帘处于上限、中限、下限位置且当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存在时,输出接点闭合并保持。


器报警信号存在时,输出接点闭合并保持。
4.1.2.14 控制器发生下述故障时,应在100 s 内发出与防火卷帘动作指示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 障信号并向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发送故障信号:
 
[4.1.2.14](4.1.2.14)控制器发生下述故障时,应在100 s 内发出与防火卷帘动作指示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 障信号并向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发送故障信号:


a) 控制器的主电源掉电;
a) 控制器的主电源掉电;
第116行: 第116行:
g) 防火卷帘正卷或反卷时。
g) 防火卷帘正卷或反卷时。


<4.1.2.15> 单体式控制器应安装门锁并在其内部设有复位按钮,分体式控制器应在其手动控制装置内 部设有复位按钮。控制器应有消音功能,但当防火卷帘控制信号或火警及故障未消除时,光指示信号不 能复位消除。
4.1.2.15 单体式控制器应安装门锁并在其内部设有复位按钮,分体式控制器应在其手动控制装置内部设有复位按钮。控制器应有消音功能,但当防火卷帘控制信号或火警及故障未消除时,光指示信号不 能复位消除。


[4.1.2.16](4.1.2.16) 控制器应能对音响部件及其状态指示灯、显示器进行功能检查。控制器执行自检时,应不造 成与其相连的外部设备动作
4.1.2.16 控制器应能对音响部件及其状态指示灯、显示器进行功能检查。控制器执行自检时,应不造成与其相连的外部设备动作


[4.1.2.17](4.1.2.17) 控制器应配有备用电源,并满足下述要求:
4.1.2.17 控制器应配有备用电源,并满足下述要求:


a) 备用电源宜采用密封、免维护充电 电 池
a) 备用电源宜采用密封、免维护充电电池


b) 电池容量应保证控制器在下述情况下 正常可靠立 作1 h:
b) 电池容量应保证控制器在下述情况下正常可靠工作1 h:


1) 控制器处于通电工作状态
1) 控制器处于通电工作状态


2) 提供控制器控制速放控制装置完成卷带 像重華降《 控制卷帘在中限位置停止、延时后,降 至下限位置所需的电源。
2) 提供控制器控制速放控制装置完成卷帘自重垂降、控制卷帘在中限位置停止、延时后,降至下限位置所需的电源。


c) 有防止电池过充电、 放 电的功 能体 不超过生产规楚的电他极限放电情况下,应能在24 h 内对电池进行充电并使其恢复到正常状态
c) 有防止电池过充电、 放电的功能;在不超过生产规楚的电他极限放电情况下,应能在24 h 内对电池进行充电并使其恢复到正常状态


<4.1.2.18> 控制器应有主、备电源转换功能 ;主鉴 电源 的工作 状 恐应有指示,主电源应有过流保护措 施。主、备电源的转换应不使控制器发生谟动住。主电源容量应能保证控制器在输出控制防火卷帘动 作信号条件下连续工作2h。
4.1.2.18 控制器应有主、备电源转换功能 ;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恐应有指示,主电源应有过流保护措施。主、备电源的转换应不使控制器发生误动作。主电源容量应能保证控制器在输出控制防火卷帘动作信号条件下连续工作2h。


[4.1.2.19](4.1.2.19) 手动控制装置应满足下述要求
4.1.2.19 手动控制装置应满足下述要求


a) 应有表示操作方向的标志;
a) 应有表示操作方向的标志;
第180行: 第180行:
表 1
表 1


| |  |  |  |
{| class="wikitable"
| --- | --- | --- |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试验名称 | 试验参数 | 试验条件 | 工作状态 |
! 试验名称
| 高温(运行)试验 | 温度 | 55℃ | 不通电状态14 h 通电工作状态2 h |
! 试验参数
| 持续时间 | 16 h |
! 试验条件
| 低温(运行)试验 | 温度 | 0℃ | 不通电状态14 h 通电工作状态2 h |
! 工作状态
| 持续时间 | 16 h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恒定湿热 (运行)试验 | 相对湿度 | 92% | 通电工作状态 |
| rowspan="2" | 高温(运行)试验
| 温度 | 40℃ |
| 温度
| 持续时间 | 96 h |
| 55℃
| 低温(耐久) 试验 | 温度 | -40℃ | 不通电状态 |
| rowspan="2" | 不通电状态14 h 通电工作状态2 h
| 持续时间 | 4 h |
|-
| 持续时间
| 16 h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rowspan="2" | 低温(运行)试验
| 温度
| 0℃
| rowspan="2" | 不通电状态14 h 通电工作状态2 h
|-
| 持续时间
| 16 h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rowspan="3" | 恒定湿热 (运行)试验
| 相对湿度
| 92%
| rowspan="3" | 通电工作状态
|-
| 温度
| 40℃
|-
| 持续时间
| 96 h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rowspan="2" | 低温(耐久) 试验
| 温度
| -40℃
| rowspan="2" | 不通电状态
|-
| 持续时间
| 4 h
|}


表 2
表 2


| |  |  |  |
{| class="wikitable"
| --- | --- | --- |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试验名称 | 试验参数 | 试验条件 | 工作状态 |
! 试验名称
| 振动(正弦) 试验 | 频率范围 | (10~55~10)Hz | 通电工作状态 |
! 试验参数
| 位移幅值 | 0.19 mm |
! 试验条件
| 扫频速率 | 1 oct/min |
! 工作状态
| 每个轴线上扫频循环次数 | 20次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振动方向 | X、Y、Z |
| rowspan="5" | 振动(正弦) 试验
| 碰撞试验 | 碰撞能量 | (0.5±0.04)J | 通电工作状态 |
| 频率范围
| 碰撞点数 | 每个易损点3次 |
| (10~55~10)Hz
| rowspan="5" | 通电工作状态
|-
| 位移幅值
| 0.19 mm
|-
| 扫频速率
| 1 oct/min
|-
| 每个轴线上扫频循环次数
| 20次
|-
| 振动方向
| X、Y、Z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rowspan="2" | 碰撞试验
| 碰撞能量
| (0.5±0.04)J
| rowspan="2" | 通电工作状态
|-
| 碰撞点数
| 每个易损点3次
|}


表 3
表 3


| |  |  |  |
{| class="wikitable"
| --- | --- | --- |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试验名称 | 试验参数 | 试验条件 | 工作状态 |
! 试验名称
| 辐射电磁场试验 | 频率范围 | (1~1000)MHz | 通电工作状态 |
! 试验参数
| 场强 | 10 V/m |
! 试验条件
| 调制 | 1 kHz正弦波调制幅度为80% |
! 工作状态
| 静电放电试验 | 放电电压 | 8kV | 通电工作状态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放电次数 | 10次 |
| rowspan="3" | 辐射电磁场试验
| 电瞬变脉冲试验 | 瞬变脉冲电压: 交流主电源线 其他电源/信号线 | 2 kV 1kV | 通电工作状态 |
| 频率范围
| 极性 | 正、负 |
| (1~1000)MHz
| 施加正、负试验电压的次数 | 3次 |
| rowspan="3" | 通电工作状态
| 每次施加电压持续时间 | (1±0.2)min |
|-
| 电源瞬变试验 | 电源瞬变方式: 接通电源 切断电源 | 9 s 1 s | 通电工作状态 |
| 场强
| 施咖次数 | 次 |
| 10 V/m
| 施加方式 |
|-
| 电压瞬变(电浪涌) 试验 | 瞬变电压: 交流主电源线: ——差模 共模  其他电源/信号线! —共模 | 1KV 2kV kV | 通电工作状态 |
| 调制
| 极性 | 正、负 |
| 1 kHz正弦波调制幅度为80%
| 正、负极性瞬变电压试验次数: 交流主电源线 其他电源/信号线 | 8次 20次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rowspan="2" | 静电放电试验
| 放电电压
| 8kV
| rowspan="2" | 通电工作状态
|-
| 放电次数
| 10次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rowspan="4" | 电瞬变脉冲试验
| 瞬变脉冲电压: <br />交流主电源线 <br />其他电源/信号线
| <br />2 kV <br />1kV
| rowspan="4" | 通电工作状态
|-
| 极性
| 正、负
|-
| 施加正、负试验电压的次数
| 3次
|-
| 每次施加电压持续时间
| (1±0.2)min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rowspan="3" | 电源瞬变试验
| 电源瞬变方式: <br />接通电源 <br />切断电源
| <br />9 s <br />1 s
| rowspan="3" | 通电工作状态
|-
| 施咖次数
| 次
|-
| 施加方式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rowspan="3" | 电压瞬变(电浪涌) 试验
| 瞬变电压: <br />交流主电源线: <br />——差模 <br />——共模 <br />其他电源/信号线: <br />——共模
| <br /><br />1KV <br />2kV <br /><br />1kV
| rowspan="3" | 通电工作状态
|-
| 极性
| 正、负
|-
| 正、负极性瞬变电压试验次数: <br />交流主电源线 <br />其他电源/信号线
| <br />8次 <br />20次
|}


=== 4.2 主要部件性能 ===
=== 4.2 主要部件性能 ===
第241行: 第337行:
4.2.2.3 在一般环境光线条件下,指示灯在距其3 m 处应清晰可见。
4.2.2.3 在一般环境光线条件下,指示灯在距其3 m 处应清晰可见。


XF 386—2002
 


4.2.3 音响器件
4.2.3 音响器件
第267行: 第363行:
表 4
表 4


| |  |  |  |
{| class="wikitable"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 | --- | --- |
|-
| 试 验 程 序 | | 试 样 编 号 | |
! colspan="2" | 试 验 程 序
| 序号 | 试验名称 | 1 | 2 |
! colspan="2" | 试 样 编 号
| 1 | 主要部件检查试验 | √ | √ |
|-
| 2 | 基本功能试验 | √ | √ |
| 序号
| 3 | 通电试验 | √ | √ |
| 试验名称
| 4 | 电源试验 | √ | √ |
| 1
| 5 | 电源瞬变试验 | √ | √ |
| 2
| 6 | 绝缘电阻试验 | √ | √ |
|-
| 7 | 耐压试验 | √ | √ |
| 1
| 8 | 静电放电试验 | √ | |
| 主要部件检查试验
| 9 | 电瞬变脉冲试验 | √ | |
| √
| 10 | 辐射电磁场试验 | | √ |
| √
| 11 | 电压瞬变(电浪涌)试验 | | |
|-
| 12 | 高温(运行)试验 | | |
| 2
| 13 | 低温(运行)试验 | √ | |
| 基本功能试验
| 14 |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 | √ |
| √
| 15 | 振动(正弦)试验 | √ | |
| √
| 16 | 低温(耐久)试验 | √ | |
|-
| 17 | 碰撞试验 | | √ |
| 3
| 注 :√ 号表示试样进行此项试验。 | | | |
| 通电试验
| √
| √
|-
| 4
| 电源试验
| √
| √
|-
| 5
| 电源瞬变试验
| √
| √
|-
| 6
| 绝缘电阻试验
| √
| √
|-
| 7
| 耐压试验
| √
| √
|-
| 8
| 静电放电试验
| √
|  
|-
| 9
| 电瞬变脉冲试验
| √
|  
|-
| 10
| 辐射电磁场试验
|  
| √
|-
| 11
| 电压瞬变(电浪涌)试验
|  
|  
|-
| 12
| 高温(运行)试验
|  
|  
|-
| 13
| 低温(运行)试验
| √
|  
|-
| 14
|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  
| √
|-
| 15
| 振动(正弦)试验
| √
|  
|-
| 16
| 低温(耐久)试验
| √
|  
|-
| 17
| 碰撞试验
|  
| √
|-
| colspan="4" | 注 :√ 号表示试样进行此项试验。
|}
 


XF 386—2002


5.1.2 受试产品试样数为二台,并在试验前予以编号。
5.1.2 受试产品试样数为二台,并在试验前予以编号。
第322行: 第493行:
5.2.2 方法
5.2.2 方法


5.2.2.1 检查并记录试样的控制机构开关和按键的可操作性及功能标注情况。
5.2.2.1 检查并记录试样的控制机构、开关和按键的可操作性及功能标注情况。


5.2.2.2 检查并记录指示灯的用法、颜色标识(可见程度及功能标注等情况。
5.2.2.2 检查并记录指示灯的用法、颜色标识、可见程度及功能标注等情况。


5.2.2.3 检查并记录接线端子标洋情 况
5.2.2.3 检查并记录接线端子标注情况


5.2.2.4 模拟火警信号输入,测量郑记录试样声报警信号的蒙压级
5.2.2.4 模拟火警信号输入,测量并记录试样声报警信号的声压级


5.2.2.5 检查并记录备用电源的型号惨数
5.2.2.5 检查并记录备用电源的型号、参数


5.2.2.6 检查并记录限位器的功能标注情况,操作控制器) 检查饼记绿限位器动作情况。
5.2.2.6 检查并记录限位器的功能标注情况,操作控制器, 检查并记录限位器动作情况。


5.2.2.7 检查并记录手动控制装置功能标注情况
5.2.2.7 检查并记录手动控制装置功能标注情况


5.2.2.8 对于微处理器(计算机)控制式试样三检香并记录操作系统及软件情况。
5.2.2.8 对于微处理器(计算机)控制式试样,检查并记录操作系统及软件情况。


=== 5.3 基本功能试验 ===
=== 5.3 基本功能试验 ===
第361行: 第532行:


5.3.2.5 在防火卷帘下降过程中或到达下限位置时,检查手动优先插入功能的动作情况,调节并记录 二步降中位延时时间范围。
5.3.2.5 在防火卷帘下降过程中或到达下限位置时,检查手动优先插入功能的动作情况,调节并记录 二步降中位延时时间范围。
XF 386—2002


5.3.2.6 断掉电动卷门机电源,检查并记录由试样主电源控制速放控制装置动作情况。
5.3.2.6 断掉电动卷门机电源,检查并记录由试样主电源控制速放控制装置动作情况。
第372行: 第541行:
5.3.2.9 检查并记录试样防止正卷和反卷功能。
5.3.2.9 检查并记录试样防止正卷和反卷功能。


[5.3.2.10](5.3.2.10) 检查复位按钮设置情况;在控制信号、火警、故障存在时,操作复位按钮,检查并记录试样声、 光指示情况。
5.3.2.10 检查复位按钮设置情况;在控制信号、火警、故障存在时,操作复位按钮,检查并记录试样声、 光指示情况。


[5.3.2.11](5.3.2.11) 操作试样自检机构,观察并记录试样声、光报警信号情况和指示灯所处状态;首次基本功能 试验时还应检查用于控制外接设备的输出节点的动作情况。
5.3.2.11 操作试样自检机构,观察并记录试样声、光报警信号情况和指示灯所处状态;首次基本功能 试验时还应检查用于控制外接设备的输出节点的动作情况。


[5.3.2.12](5.3.2.12) 使试样由主电源转换到备用电源,观察并记录主、备电源转换情况,并重复5.3.2. 1~
5.3.2.12 使试样由主电源转换到备用电源,观察并记录主、备电源转换情况,并重复5.3.2. 1~


5.3.2.11的试验过程。
5.3.2.11的试验过程。
第423行: 第592行:


5.6.1.2 试验后,试样的基本功能应满足4.1.2要求。
5.6.1.2 试验后,试样的基本功能应满足4.1.2要求。
XF 386—2002


5.6.2 方法
5.6.2 方法
第474行: 第641行:
5.8.2 方 法
5.8.2 方 法


通过耐压试验装置,以(100~500)V/s 的升压速率,分别对试样的下述部位施加50 Hz 、1500
通过耐压试验装置,以(100~500)V/s 的升压速率,分别对试样的下述部位施加50 Hz 、1500 V±150 V(额定电压超过50 V 时),或50 Hz 、500 V±50 V(额定电压不超过50 V 时)的试验电压。
 
150 V(额定电压超过50 V 时),或50 Hz 、500 V±50 V(额定电压不超过50 V 时)的试验电压。


a) 有绝缘要求的所有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
a) 有绝缘要求的所有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
第526行: 第691行:
5.10.2 方法
5.10.2 方法


[5.10.2.1](5.10.2.1)将试样放在位于接地板上的绝缘台上,试样与其他任何导电结构的距离大于0.5 m。
5.10.2.1将试样放在位于接地板上的绝缘台上,试样与其他任何导电结构的距离大于0.5 m。


[5.10.2.2](5.10.2.2) 按通电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通电工作状态。
5.10.2.2按通电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通电工作状态。


[5.10.2.3](5.10.2.3)对试样的 AC 电源线分别施加2000 V±200 V,频率2.5 kHz+0.5 kHz 的正负极性瞬变 脉冲电压,每300 ms 施加瞬变脉冲电压15 ms, 每次施加瞬变脉冲电压时间为60 s, 共施加三次,依次 的时间间隔为10 s。试验期间,监视试样是否发出防火卷帘控制输出信号和故障信号。
5.10.2.3 对试样的 AC 电源线分别施加2000 V±200 V,频率2.5 kHz+0.5 kHz 的正负极性瞬变 脉冲电压,每300 ms 施加瞬变脉冲电压15 ms, 每次施加瞬变脉冲电压时间为60 s, 共施加三次,依次 的时间间隔为10 s。试验期间,监视试样是否发出防火卷帘控制输出信号和故障信号。


[5.10.2.4](5.10.2.4)对试样的其他外接连线施加1000 V±100 V,频率5 .0 kHz±1.0 kHz的正负极性瞬变脉 冲电压,每300 ms 施加瞬变脉冲电压15 ms, 每次施加瞬变脉冲电压时间为60 s, 共施加三次,依次的 时间间隔为10 s 。试验期间,监视试样是否发出防火卷帘控制输出信号和故障信号。
5.10.2.4对试样的其他外接连线施加1000 V±100 V,频率5 .0 kHz±1.0 kHz的正负极性瞬变脉 冲电压,每300 ms 施加瞬变脉冲电压15 ms, 每次施加瞬变脉冲电压时间为60 s, 共施加三次,依次的 时间间隔为10 s 。试验期间,监视试样是否发出防火卷帘控制输出信号和故障信号。


[5.10.2.5](5.10.2.5)试验后,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0.2.5 试验后,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0.3 试验设备
5.10.3 试验设备
第540行: 第705行:
试验设备应满足 GB 16838—1997 中4. 18.4要求。
试验设备应满足 GB 16838—1997 中4. 18.4要求。


XF 386—2002
 


=== 5.11 辐射电磁场试验 ===
=== 5.11 辐射电磁场试验 ===
第552行: 第717行:
5.11.2 方法
5.11.2 方法


[5.11.2.1](5.11.2.1) 将试样安放在绝缘台上,按通电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 通电工作状态。
5.11.2.1 将试样安放在绝缘台上,按通电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 通电工作状态。
 
[5.11.2.2](5.11.2.2) 连接试验设备,将发射天线置于中间,试样与电磁干扰测量仪器分别置于发射天线两边 各1 m 处。


[5.11.2.3](5.11.2.3)调节1 MHz~1GHz 的功率信号发生器的输出,使电磁干扰测量仪的读数为10 V/m 。 在 试验过程中频率应在1 MHz~1 GHz 的频率范围内以不大于0.005倍频程入s 的速率缓慢变化,同时应 转动试样,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情况。如使用的发射天线具有方向性,则应先便发射天线对准电磁干扰 测量仪天线,调节功率信号发生器的输出为10 V/m, 然后将发射天线反转,对准试样进行试验。在
5.11.2.2 连接试验设备,将发射天线置于中间,试样与电磁干扰测量仪器分别置于发射天线两边 各1 m 处。


1 MHz~1 GHz的频率范围内,应分别用天线的水平极化和垂直极化进行试验。  
5.11.2.3 调节1 MHz~1GHz 的功率信号发生器的输出,使电磁干扰测量仪的读数为10 V/m 。 在 试验过程中频率应在1 MHz~1 GHz 的频率范围内以不大于0.005倍频程入s 的速率缓慢变化,同时应 转动试样,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情况。如使用的发射天线具有方向性,则应先便发射天线对准电磁干扰 测量仪天线,调节功率信号发生器的输出为10 V/m, 然后将发射天线反转,对准试样进行试验。在1 MHz~1 GHz的频率范围内,应分别用天线的水平极化和垂直极化进行试验。  


[5.11.2.4](5.11.2.4) 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是否发防从卷带腾制输出信号和故障信号;试验后,按5.3规 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1.2.4 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是否发防从卷带腾制输出信号和故障信号;试验后,按5.3规 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1.3 试验设备
5.11.3 试验设备
第566行: 第729行:
试验设备应满足GB 16838-199中4017 . 4要求
试验设备应满足GB 16838-199中4017 . 4要求


5.12 电压瞬变(电浪涌)试验
== 5.12 电压瞬变(电浪涌)试验 ==


5.12.1 要求
5.12.1 要求


[5.12.1.1](5.12.1.1) 试验期间,试样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12.1.1 试验期间,试样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12.1.2](5.12.1.2)试验后,试样的基本功能应满足1. 工 2要求
5.12.1.2 试验后,试样的基本功能应满足 4.1.2 要求


5.12.2 方法
5.12.2 方法


[5.12.2.1](5.12.2.1)将试样放在位于接地板上的绝缘台上,试样与其他任何导电结构的距离大于0.5 m。
5.12.2.1 将试样放在位于接地板上的绝缘台上,试样与其他任何导电结构的距离大于0.5 m。


[5.12.2.2](5.12.2.2) 按通电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通电工作状态。
5.12.2.2 按通电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通电工作状态。


[5.12.2.3](5.12.2.3) 对试样的 AC 电源线分别施加幅度为2000 V±200 V的共模和幅度为1000 V±100 V的 差模的正、负极性瞬变脉冲电压。每次试验加入8个脉冲电压,施加两次瞬变脉冲电压的时间间隔大于 1s, 相位与交流主电压波形的相位相差45°。试验期间,监视试样是否发出防火卷帘控制输出信号和故 障信号。
5.12.2.3 对试样的 AC 电源线分别施加幅度为2000 V±200 V的共模和幅度为1000 V±100 V的 差模的正、负极性瞬变脉冲电压。每次试验加入8个脉冲电压,施加两次瞬变脉冲电压的时间间隔大于 1s, 相位与交流主电压波形的相位相差45°。试验期间,监视试样是否发出防火卷帘控制输出信号和故 障信号。


[5.12.2.4](5.12.2.4)对试样的其他外接连线施加幅度为1000 V±100 V的共模的正、负极性瞬变脉冲电压。如 果试样有大量的输入/输出线,则选择每种输入/输出线中有代表性的做试验,如果规定某些连线必须使 用屏蔽线,则只对屏蔽层施加瞬变脉冲电压。每次试验加入20个瞬变脉冲电压,施加两次瞬变脉冲电 压的时间间隔大于1 s 。试验期间,监视试样是否发出防火卷帘控制输出信号和故障信号。
5.12.2.4 对试样的其他外接连线施加幅度为1000 V±100 V的共模的正、负极性瞬变脉冲电压。如 果试样有大量的输入/输出线,则选择每种输入/输出线中有代表性的做试验,如果规定某些连线必须使 用屏蔽线,则只对屏蔽层施加瞬变脉冲电压。每次试验加入20个瞬变脉冲电压,施加两次瞬变脉冲电 压的时间间隔大于1 s 。试验期间,监视试样是否发出防火卷帘控制输出信号和故障信号。


[5.12.2.5](5.12.2.5) 试验后,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2.2.5 试验后,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2.3 试验设备
5.12.3 试验设备
第590行: 第753行:
试验设备应满足 GB 16838—1997 中4. 19.4要求。
试验设备应满足 GB 16838—1997 中4. 19.4要求。


5.13 高温(运行)试验
== 5.13 高温(运行)试验 ==


5.13.1 要求
5.13.1 要求


[5.13.1.1](5.13.1.1) 试验期间,试样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13.1.1 试验期间,试样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13.1.2](5.13.1.2) 试验后,试样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基本功能应满足4.1.2要求。
5.13.1.2 试验后,试样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基本功能应满足4.1.2要求。


5.13.2 方法
5.13.2 方法


[5.13.2.1](5.13.2.1)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 。 然后按通电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 连接并放入高温试验箱中,不接通试样电源。
5.13.2.1 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 。 然后按通电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 连接并放入高温试验箱中,不接通试样电源。


[5.13.2.2](5.13.2.2)调节高温试验箱,使其温度为(20±2)℃,保持30 min 后,以不大于1℃/min 的平均升温速 率使温度升高到(55±2)℃。
5.13.2.2 调节高温试验箱,使其温度为(20±2)℃,保持30 min 后,以不大于1℃/min 的平均升温速 率使温度升高到(55±2)℃。


[5.13.2.3](5.13.2.3)在(55±2)℃温度下,保持14 h; 接通试样电源,在此温度下继续保持2 h 后,打开试验箱, 在箱体内立即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3.2.3 在(55±2)℃温度下,保持14 h; 接通试样电源,在此温度下继续保持2 h 后,打开试验箱, 在箱体内立即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3.2.4](5.13.2.4)将试样从试验箱中取出,使其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监视状态1h 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 况并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3.2.4 将试样从试验箱中取出,使其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监视状态1h 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 况并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3.3 试验设备
5.13.3 试验设备
第612行: 第775行: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2—2001 第14章规定。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2423.2—2001 第14章规定。


5.14 低温(运行)试验
== 5.14 低温(运行)试验 ==


5.14.1 要求
5.14.1 要求


[5.14.1.1](5.14.1.1) 试验期间,试样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14.1.1 试验期间,试样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14.1.2](5.14.1.2) 试验后,试样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基本功能应满足4.1.2要求。
5.14.1.2 试验后,试样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基本功能应满足4.1.2要求。


5.14.2 方法
5.14.2 方法


[5.14.2.1](5.14.2.1)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 h, 然后按通电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 连接并放入低温试验箱中,不接通试样电源。
5.14.2.1 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 h, 然后按通电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 连接并放入低温试验箱中,不接通试样电源。


[5.14.2.2](5.14.2.2)调节低温试验箱,使其温度为(20±3)℃,保持30 min 后,以不大于1℃/min 的平均降温速 率使温度降低到(0±3)℃。
5.14.2.2 调节低温试验箱,使其温度为(20±3)℃,保持30 min 后,以不大于1℃/min 的平均降温速 率使温度降低到(0±3)℃。


[5.14.2.3](5.14.2.3)在(0±3)℃温度下,保持14 h; 接通试样电源,在此温度下继续保持2 h 后,打开试验箱,在 箱体内立即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4.2.3 在(0±3)℃温度下,保持14 h; 接通试样电源,在此温度下继续保持2 h 后,打开试验箱,在 箱体内立即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4.2.4](5.14.2.4)以不大于1℃/min 的平均升温速率升温至(20±3)℃,保持(30±5)min 后,取出试样,使 其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监视状态1h 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 试 验 。
5.14.2.4 以不大于1℃/min 的平均升温速率升温至(20±3)℃,保持(30±5)min 后,取出试样,使 其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监视状态1h 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 试 验 。


5.14.3 试验设备
5.14.3 试验设备
第634行: 第797行:
试验设备应符合 GB/T2423.1—2001 第14章规定。
试验设备应符合 GB/T2423.1—2001 第14章规定。


5.15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 5.15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


5.15.1 要求
5.15.1 要求


[5.15.1.1](5.15.1.1) 试验期间,试样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15.1.1 试验期间,试样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15.1.2](5.15.1.2)试验后,试样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基本功能应满足4.1.2要求。
5.15.1.2 试验后,试样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基本功能应满足4.1.2要求。


5.15.2 方法
5.15.2 方法


[5.15.2.1](5.15.2.1)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 h。
5.15.2.1 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 h。


[5.15.2.2](5.15.2.2)将试样与蓄电池一起放入恒定湿热试验箱,按通电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 通电源,使其处于通电工作状态。
5.15.2.2 将试样与蓄电池一起放入恒定湿热试验箱,按通电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 通电源,使其处于通电工作状态。


[5.15.2.3](5.15.2.3) 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0%~95% (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稳定后 再加湿),连续保持96 h 后,打开试验箱,在箱体内立即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5.2.3 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0%~95% (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稳定后 再加湿),连续保持96 h 后,打开试验箱,在箱体内立即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5.2.4](5.15.2.4)将试样从试验箱中取出,使其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监视状态1 h 。如试样表面有凝露,可 用室内空气吹干。
5.15.2.4 将试样从试验箱中取出,使其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监视状态1 h 。如试样表面有凝露,可 用室内空气吹干。


[5.15.2.5](5.15.2.5) 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5.2.5 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5.3 试验设备
5.15.3 试验设备
第658行: 第821行:
试验设备应符合 GB /T2423.3—1993 第2章规定。
试验设备应符合 GB /T2423.3—1993 第2章规定。


5.16 振动(正弦)试验
== 5.16 振动(正弦)试验 ==


5.16.1 要求
5.16.1 要求


[5.16.1.1](5.16.1.1) 试验期间,试样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16.1.1 试验期间,试样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16.1.2](5.16.1.2) 试验后,试样应无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基本功能满足4.1.2要求。
5.16.1.2 试验后,试样应无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基本功能满足4.1.2要求。


5.16.2 方法
5.16.2 方法


[5.16.2.1](5.16.2.1)试验前,将试祥在正常大与条件下放置 2 h。
5.16.2.1 试验前,将试祥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 2 h。


[5.16.2.2](5.16.2.2) 振动响应检查
5.16.2.2 振动响应检查


将试样按正常工作位置紧固在振动 ,接通电 源 ,使 其处 干通电工作状态,启动振动试验台,在 (10~55~10)Hz 的频率范围内,以倍频程/m 丽的速率。0.19mm 而的振动幅值,进行一次扫频循环。 观察并记录试样性能和结构变化情况 述试验应在试样的二全互相垂直的轴线上依次进行。
将试样按正常工作位置紧固在振动台上,接通电源 ,使其处于通电工作状态,启动振动试验台,在 (10~55~10)Hz 的频率范围内,以1倍频程/min的速率,0.19mm 而的振动幅值,进行一次扫频循环。 观察并记录试样性能和结构变化情况。上述试验应在试样的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依次进行。


[5.16.2.3](5.16.2.3) 耐久试验
5.16.2.3 耐久试验


振动响应检查结束后,切断试样供电电源,在上述振动响应检查试验中规定的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 上依次进行在(10~55~10)Hz 的频率循环范围内,振幅为0.19 mm, 扫频速率为1倍频程/min, 扫频 次数为20次的扫频循环试验。
振动响应检查结束后,切断试样供电电源,在上述振动响应检查试验中规定的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 上依次进行在(10~55~10)Hz 的频率循环范围内,振幅为0.19 mm, 扫频速率为1倍频程/min, 扫频次数为20次的扫频循环试验。


[5.16.2.4](5.16.2.4) 试验后,立即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并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6.2.4 试验后,立即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并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6.3 试验设备
5.16.3 试验设备
第684行: 第847行:
试验设备(振动台和夹具)应符合GB /T2423.10—1995 中3 . 1的规定。
试验设备(振动台和夹具)应符合GB /T2423.10—1995 中3 . 1的规定。


5.17 低温(耐久)试验
== 5.17 低温(耐久)试验 ==


5.17.1 要求
5.17.1 要求
第692行: 第855行:
5.17.2 方法
5.17.2 方法


[5.17.2.1](5.17.2.1)在不通电条件下,将试样放入低温试验箱内,调节试验箱温度,以不大于1℃/min 的平均降 温速率,从(20±3)℃降低到(-40±3)℃,连续保持4 h;然后以不大于1℃/min 的平均升温速率升温
5.17.2.1 在不通电条件下,将试样放入低温试验箱内,调节试验箱温度,以不大于1℃/min 的平均降 温速率,从(20±3)℃降低到(-40±3)℃,连续保持4 h;然后以不大于1℃/min 的平均升温速率升温到(20±3)℃。
 
(20±3)℃。


[5.17.2.2](5.17.2.2)将试样从试验箱内取出,移至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4 h。
5.17.2.2 将试样从试验箱内取出,移至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4 h。


[5.17.2.3](5.17.2.3) 检查试样外观有无异常变化并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7.2.3检查试样外观有无异常变化并按5.3规定对试样进行基本功能试验。


5.17.3 试验设备
5.17.3 试验设备
第708行: 第869行:
5.18.1 要求
5.18.1 要求


[5.18.1.1](5.18.1.1) 试验期间,试样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18.1.1 试验期间,试样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18.1.2](5.18.1.2) 试验后,试样的基本功能应满足4.1.2要求。
5.18.1.2 试验后,试样的基本功能应满足4.1.2要求。


5.18.2 方法
5.18.2 方法


[5.18.2.1](5.18.2.1) 按通电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通电工作状态。
5.18.2.1 按通电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使试样处于通电工作状态。


[5.18.2.2](5.18.2.2)对试样表面的每个易损部件(如指示灯、显示器等)施加三次能量为(0.5±0.04)J 的碰撞。 在进行试验时应小心进行,以确保上一组(三次)碰撞的结果不对后续各组碰撞的结果产生影响;在认为 可能产生影响时,应不考虑发现的缺陷,取一新的试样,在同一位置重新进行碰撞试验。
5.18.2.2 对试样表面的每个易损部件(如指示灯、显示器等)施加三次能量为(0.5±0.04)J 的碰撞。 在进行试验时应小心进行,以确保上一组(三次)碰撞的结果不对后续各组碰撞的结果产生影响;在认为 可能产生影响时,应不考虑发现的缺陷,取一新的试样,在同一位置重新进行碰撞试验。


5.18.3 试验设备
5.18.3 试验设备
第790行: 第951行:
=== 7.2 使用说明书 ===
=== 7.2 使用说明书 ===


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CB 99691 的规定。
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CB 9969.1 的规定。


=== 7.3 包装 ===
=== 7.3 包装 ===


控制器的包装应安全可靠,便于装卸、送输和贬存;应防潮防水: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随产 品提供如下文件资料并装入防水袋中
控制器的包装应安全可靠,便于装卸、送输和贬存;应防潮防水: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随产品提供如下文件资料并装入防水袋中:


a) 产品合格证;
a) 产品合格证;
焦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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