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雨桐
无编辑摘要
无编辑摘要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
无编辑摘要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
||
(未显示同一用户的2个中间版本) | |||
第15行: | 第15行: | ||
实施日期:2003-12-01 | 实施日期:2003-12-01 | ||
废止日期:2020-11-01 | |||
第124行: | 第124行: |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量程上限应为 100%LEL,低限报警设定值 应在 5%LEL~25%LEL范围,如具有高限报警设定值,应为 50%LEL。低限报警设定值如可 调,应在 5%LEL~25%LEL 范围内可调。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量程上限应为 100%LEL,低限报警设定值 应在 5%LEL~25%LEL范围,如具有高限报警设定值,应为 50%LEL。低限报警设定值如可 调,应在 5%LEL~25%LEL 范围内可调。 | ||
b) 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低限报警设定值应在 150×10- | b) 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低限报警设定值应在 150×10<sup>-6</sup>(体积分数)~300 × 10<sup>-6</sup>(体积分 数)范围,如具有高限报警设定值,应为 500×10<sup>-6</sup>(体积分数)。低限报警设定值如可调,应在150×10<sup>-6</sup>(体积分数)~300×10<sup>-6</sup>(体积分数)范围内可调。 | ||
c)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和测量范围在 100%LEL 以上的探测器应由制造商规定其 量程和报警设定值。 | c)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和测量范围在 100%LEL 以上的探测器应由制造商规定其 量程和报警设定值。 | ||
第146行: | 第142行: | ||
4 . 3 . 2 报警动作值 | 4 . 3 . 2 报警动作值 | ||
4.3.2. 1 在本部分规定的试验项 目中,测量范围在 3%LEL~100% LEL 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 不应低于 5%LEL,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不应低于 50×10- | 4.3.2. 1 在本部分规定的试验项 目中,测量范围在 3%LEL~100% LEL 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 不应低于 5%LEL,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不应低于 5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4 . 3 . 2 . 2 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 4 . 3 . 2 . 2 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 ||
第154行: | 第150行: |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 | ||
量程和 50×10- | 量程和 50×10<sup>-6</sup>(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 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量程。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量程。 | ||
第164行: | 第160行: |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 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LEL。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 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LEL。 |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对 值不应大于 5%量程和 80×10-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对 值不应大于 5%量程和 80×10<sup>-6</sup>(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浓度 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8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c) 测量范围在 100%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 对值不应大于 5%量程。 | c) 测量范围在 100%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试验点上的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 对值不应大于 5%量程。 | ||
第180行: | 第176行: |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LEL。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LEL。 |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 量程和 50×10-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 量程和 50×10<sup>-6</sup>(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 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量程。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量程。 | ||
第190行: | 第186行: |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3%LEL。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3%LEL。 |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 量程和 50×10-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 量程和 50×10<sup>-6</sup>(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 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量程。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量程。 | ||
第202行: | 第198行: |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5%LEL。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5%LEL。 |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 量程和 80×10-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 量程和 80×10<sup>-6</sup>(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 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8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量程。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量程。 | ||
第218行: | 第214行: |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5%LEL。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5%LEL。 |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 量程和 80×10-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 量程和 80×10<sup>-6</sup>(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 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8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量程。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量程。 | ||
第230行: | 第226行: |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3%LEL。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3%LEL。 |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 量程和 50×10-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 量程和 50×10<sup>-6</sup>(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 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量程。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量程。 | ||
第240行: | 第236行: |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均 不应大于 3%LEL。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均 不应大于 3%LEL。 | ||
b) 测量范围在 3% 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均不应大于 3%量程和 50×10- | b) 测量范围在 3% 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均不应大于 3%量程和 50×10<sup>-6</sup>(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 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均不应大于 5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c) 测量范围在 100%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均不应大于 3%量程。 | c) 测量范围在 100%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均不应大于 3%量程。 | ||
第252行: | 第248行: |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3%LEL。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3%LEL。 |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 量程和 50×10-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 量程和 50×10<sup>-6</sup>(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 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量程。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3%量程。 | ||
第274行: | 第270行: |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5%LEL。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5%LEL。 |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 量程和 80×10-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 量程和 80×10<sup>-6</sup>(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 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8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量程。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量程。 | ||
第310行: | 第306行: | ||
|- | |- | ||
| 扫描速率 10 oct/ s | | 扫描速率 10 oct/ s | ||
| ≤1.5 × 10- 3 | | ≤1.5 × 10<sup>-3</sup> | ||
|- | |- | ||
| 调制幅度 | | 调制幅度 | ||
第363行: | 第359行: |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7%LEL。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7%LEL。 |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7% 量程和 120×10-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7% 量程和 120×10<sup>-6</sup>(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 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12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7%量程。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7%量程。 | ||
第417行: | 第413行: |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5%LEL。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5%LEL。 |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 量程和 80×10-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 量程和 80×10<sup>-6</sup>(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 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8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量程。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量程。 | ||
第479行: | 第475行: | ||
使探测器分别在下述气体干扰环境中工作 30 min,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 使探测器分别在下述气体干扰环境中工作 30 min,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 ||
a) 乙酸:(6 000±200) ×10- | a) 乙酸:(6 000±200) ×10<sup>-6</sup>(体积分数); | ||
b) 乙醇:(2 000±200) ×10- | b) 乙醇:(2 000±200) ×10<sup>-6</sup>(体积分数)。 | ||
经每种气体干扰后,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1 h,然后测量其报警动作值。探测器的报警动作 | 经每种气体干扰后,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1 h,然后测量其报警动作值。探测器的报警动作 | ||
第495行: | 第491行: | ||
使两只探测器分别在下述混合气体环境中工作 40 min,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可发出报警信号): | 使两只探测器分别在下述混合气体环境中工作 40 min,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可发出报警信号): | ||
a) 可燃气体浓度为 1%LEL[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一氧化碳浓度为 10×10- | a) 可燃气体浓度为 1%LEL[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一氧化碳浓度为 10×10<sup>-6</sup>(体积分数)],和 六甲基二硅醚蒸气浓度为(10±3) ×10<sup>-6</sup>(体积分数)的混合气体; | ||
b) 可燃气体浓度为 1%LEL[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一氧化碳浓度为 10×10- | b) 可燃气体浓度为 1%LEL[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一氧化碳浓度为 10×10<sup>-6</sup>(体积分数)],和硫化氢浓度为(10±3) ×10<sup>-6</sup>(体积分数)的混合气体。 | ||
环境干扰后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20 min,然后分别测量其报警动作值。两只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应满足以下要求: | |||
环境干扰后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20 min, |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均 不应大于 10%LEL。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均 不应大于 10%LEL。 | ||
b) 测量范围在 3% 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均不应大于 10%量程和 160×10- | b) 测量范围在 3% 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均不应大于 10%量程和 160×10<sup>-6</sup>(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 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均不应大于 16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c) 测量范围在 100%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均不应大于 10%量程。 | c) 测量范围在 100%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均不应大于 10%量程。 | ||
第523行: | 第511行: |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5%LEL。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5%LEL。 |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 量程和 80×10-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 量程和 80×10<sup>-6</sup>(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 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8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量程。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量程。 | ||
第535行: | 第523行: |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5%LEL。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5%LEL。 |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 量程和 80×10-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 量程和 80×10<sup>-6</sup>(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 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8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量程。 | c) 测量范围在 100% LEL 以上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量程。 | ||
第547行: | 第535行: |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5%LEL。 | a) 测量范围在 3%LEL~100%LEL之间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 应大于 5%LEL。 |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 量程和 80×10- | b) 测量范围在 3%LEL 以下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5% 量程和 80×10<sup>-6</sup>(体积分数)之中的较大值。探测一氧化碳的探测器,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 定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 80×10<sup>-6</sup>(体积分数)。 | ||
第623行: | 第611行: | ||
5 . 1 . 4 试样的安装 | 5 . 1 . 4 试样的安装 | ||
试验前,试样应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正常使用方式安装,如使用说明书中注明有多种安装方式,应采用对试样工作最不利的安装方式。 吸气式试样应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最大采样管路长度正常安装,并在 最不利位置的采样孔测量其报警动作值、量程指示偏差和响应时间。 | |||
5 . 1 . 5 试验前准备 | 5 . 1 . 5 试验前准备 | ||
第1,313行: | 第1,297行: | ||
=== 5.1 1 探测器互换性能试验(仅适用于系统式试样) === | === 5.1 1 探测器互换性能试验(仅适用于系统式试样) === | ||
5.1 1 . 1 试验步骤 | |||
在两个独立的信号通道或通信地址上各选择 1 只试样,将其互换后,按 5 . 3 规定的方法测量两只试 样的报警动作值。 | 在两个独立的信号通道或通信地址上各选择 1 只试样,将其互换后,按 5 . 3 规定的方法测量两只试 样的报警动作值。 | ||
5.1 1 . 2 试验设备 | |||
试验设备应满足附录 B 的要求。 | 试验设备应满足附录 B 的要求。 | ||
第1,423行: | 第1,405行: | ||
5. 19. 1 试验步骤 | 5. 19. 1 试验步骤 | ||
将试样按 GB/T 17626 . 6—2017 的规定进行试验布置,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按 GB/T 17626 . 6 | 将试样按 GB/T 17626 . 6—2017 的规定进行试验布置,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按 GB/T 17626 . 6 —2017 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符合表 1 所示条件的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 条件试验结束后,按 5 . 3 规定的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 ||
5. 19.2 试验设备 | 5. 19.2 试验设备 | ||
第1,447行: | 第1,425行: | ||
=== 5.2 1 低温(运行)试验 === | === 5.2 1 低温(运行)试验 === | ||
5.2 1 . 1 试验步骤 | |||
将试样安装于试验箱中,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启 动通风机,使试验箱内气流速率稳定在 | 将试样安装于试验箱中,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启 动通风机,使试验箱内气流速率稳定在 | ||
第1,453行: | 第1,431行: | ||
0.8 m/s±0.2 m/s。以不大于 1 ℃ /min 的降温速率将试样所处环境的温度降至表 2 规定的温度,保持 2 h。在低温环境条件下,按 5.3 规定的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 0.8 m/s±0.2 m/s。以不大于 1 ℃ /min 的降温速率将试样所处环境的温度降至表 2 规定的温度,保持 2 h。在低温环境条件下,按 5.3 规定的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 ||
5.2 1 . 2 试验设备 | |||
试验设备应满足附录 B 的要求。 | 试验设备应满足附录 B 的要求。 | ||
第1,503行: | 第1,481行: | ||
5 . 26 . 1 试验步骤 | 5 . 26 . 1 试验步骤 | ||
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将其置于浓度为(6 000±200) × 10- | 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将其置于浓度为(6 000±200) × 10<sup>-6</sup>(体积分数)的乙酸气体环境中 30 min, 试验后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1 h, 按 5.3 规定的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使试样处于 正常监视状态 24 h后,将其置于浓度为(2 000±200) ×10<sup>-6</sup>(体积分数)的乙醇气体环境中 30 min,试 验后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1 h, 按 5.3 规定的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 ||
5 . 26 . 2 试验设备 | 5 . 26 . 2 试验设备 | ||
第1,513行: | 第1,491行: | ||
5 . 27 . 1 试验步骤 | 5 . 27 . 1 试验步骤 | ||
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将其中一只试样置于可燃气体浓度为 1%LEL[可燃气体为一氧化碳 时,一氧化碳浓度为 10×10- | 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将其中一只试样置于可燃气体浓度为 1%LEL[可燃气体为一氧化碳 时,一氧化碳浓度为 10×10<sup>-6</sup>(体积分数)]和六甲基二硅醚蒸气浓度为(10±3) ×10<sup>-6</sup>(体积分数)的混 合气体环境中 40 min。将另一试样置于可燃气体浓度为 1%LEL[可燃气体为一氧化碳时,一氧化碳浓 度为 10×10<sup>-6</sup>(体积分数)]和硫化氢浓度为(10±3) ×10<sup>-6</sup>(体积分数)的混合气体环境中 40 min。条 件试验结束后,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20 min,按 5.3 规定的方法分别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 ||
5 . 27 . 2 试验设备 | 5 . 27 . 2 试验设备 | ||
第1,523行: | 第1,501行: | ||
5 . 28 . 1 试验步骤 | 5 . 28 . 1 试验步骤 | ||
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将体积分数为 100% | 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将体积分数为 100%的试验气体(探测一氧化碳的试样,使用体积分数为 150%量程的试验气体)以 500 mL/min 的流量输送到试样的采样部位,保持 2 min。使试样处于正 常监视状态 30 min,按 5.3 规定的方法测量试样的报警动作值。 | ||
5 . 28 . 2 试验设备 | 5 . 28 . 2 试验设备 | ||
第1,592行: | 第1,566行: | ||
d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d )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 | ||
e) 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提出要求。 | e) 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提出要求。 | ||
第1,627行: | 第1,599行: | ||
附 录 A | == 附 录 A == | ||
(规范性附录) | (规范性附录) | ||
第1,633行: | 第1,605行: | ||
探测器产品型号的编制 | 探测器产品型号的编制 | ||
A.1 产品型号编制原则 | === A.1 产品型号编制原则 === | ||
第1,641行: | 第1,613行: | ||
A.1 . 2 在编制探测器产品型号时,应清晰、准确的反映产品种类及特性。 | A.1 . 2 在编制探测器产品型号时,应清晰、准确的反映产品种类及特性。 | ||
A.2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 === A.2 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 | ||
A.2 . 1 代码组成 | A.2 . 1 代码组成 | ||
第1,647行: | 第1,619行: | ||
探测器产品型号代码的组成如图 A. 1 所示。 | 探测器产品型号代码的组成如图 A. 1 所示。 | ||
图 A.1 产品型号组成 | 图 A.1 产品型号组成 | ||
第1,717行: | 第1,655行: | ||
产品能够同时探测两种及两种以上气体时,应将其对应的探测气体代码并列使用,以完整代表产品 的特性。 | 产品能够同时探测两种及两种以上气体时,应将其对应的探测气体代码并列使用,以完整代表产品 的特性。 | ||
A.3 产品型号编制示例 | === A.3 产品型号编制示例 === | ||
A.3 . 1 产品型号为 GT-,代表该产品为工业或商业场所使用的、探测气体为甲烷的点型可燃气体探 测器。 | A.3 . 1 产品型号为 GT-,代表该产品为工业或商业场所使用的、探测气体为甲烷的点型可燃气体探 测器。 | ||
第1,730行: | 第1,668行: | ||
[[文件: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1-2019 图A.1 产品型号组成.png|400px]] | |||
== 附 录 B == | |||
附 录 B | |||
(规范性附录) | (规范性附录) | ||
第1,739行: | 第1,677行: | ||
可燃气体探测器试验设备 | 可燃气体探测器试验设备 | ||
B.1 可燃气体探测器高低温、湿热试验箱 | === B.1 可燃气体探测器高低温、湿热试验箱 === | ||
可燃气体探测器高低温、湿热试验箱示意图见图 B. 1 。 | 可燃气体探测器高低温、湿热试验箱示意图见图 B. 1 。 | ||
[[文件: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322.1-2019 图B.1 可燃气体探测器高低温、湿热试验箱.png|400px]] | |||
第1,783行: | 第1,721行: | ||
可燃气体探测器高低温、湿热试验箱 | 可燃气体探测器高低温、湿热试验箱 | ||
B.2 技术参数 | === B.2 技术参数 === | ||
可燃气体探测器高低温、湿热试验箱各部件应具备如下技术参数: | 可燃气体探测器高低温、湿热试验箱各部件应具备如下技术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