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 4716-2005: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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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0行: 第890行:
4 . 2 . 2 方法
4 . 2 . 2 方法


4 . 2 . 2 . 1 按 4. 1 . 5 规 定 , 以 10℃/min 的 升 温 速 率 测 量 试 样 的 响 应 时 间 。 试 验 共 进 行 8 次 , 每 试 验 1 次 , 试样应按同一方向绕其垂直轴线旋转 45。。记录试样 8 个方位上的响应时间 。
4 . 2 . 2 . 1 按 4. 1 . 5 规 定 , 以 10℃/min 的 升 温 速 率 测 量 试 样 的 响 应 时 间 。 试 验 共 进 行 8 次 , 每 试 验 1 次 , 试样应按同一方向绕其垂直轴线旋转 45°。记录试样 8 个方位上的响应时间 。


4 . 2 . 2 . 2 记录试样的最大和最小响应时间方位 。
4 . 2 . 2 . 2 记录试样的最大和最小响应时间方位 。
第896行: 第896行:
4 . 2 . 3 要求
4 . 2 . 3 要求


A1 类试样 8 个方位上的响应时间应在 1 min 0 S和 4 min 20 S之间
A1 类试样 8 个方位上的响应时间应在 1 min 0 s和 4 min 20 s之间


A2 、B、C、D、E、F 和 G类试样 8 个方位上的响应时间应在 2 min 0 S和 5 min 30 S之间
A2 、B、C、D、E、F 和 G类试样 8 个方位上的响应时间应在 2 min 0 s和 5 min 30 s之间


=== 4.3 动作温度试验 ===
=== 4.3 动作温度试验 ===
第932行: 第932行:
4 . 5 . 1 目的
4 . 5 . 1 目的


检验典型应用温度高于 25℃的各类探测器在温度正常上升时不发生非正常快速响应的性能(A1
检验典型应用温度高于 25℃的各类探测器在温度正常上升时不发生非正常快速响应的性能(A1和 A2 类探测器不进行此项试验) 。
 
A2 类探测器不进行此项试验) 。


4 . 5 . 2 方法
4 . 5 . 2 方法
第942行: 第940行:
4 . 5 . 3 要求
4 . 5 . 3 要求


试 样以 3℃/min 和 20℃/min 的升温速率升温测量的响应时间应分别大于 7 min 13 S和 1 min 0 S。
试 样以 3℃/min 和 20℃/min 的升温速率升温测量的响应时间应分别大于 7 min 13 s和 1 min 0 s。


表 4 探测器响应时间
表 4 探测器响应时间
第1,098行: 第1,096行:
4 . 7 . 2 . 1 按制造商 规 定 的 供 电 参 数 上 、下 限 值 (如 未 规 定 , 则 上 、下 限 参 数 分 别 为 额 定 参 数 110%和 85%)给试样供电 , 按 4. 1 . 5 规定 , 分别以 3℃/min 和 20℃/min 的升温速率升温至试样动作 , 记录试样 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
4 . 7 . 2 . 1 按制造商 规 定 的 供 电 参 数 上 、下 限 值 (如 未 规 定 , 则 上 、下 限 参 数 分 别 为 额 定 参 数 110%和 85%)给试样供电 , 按 4. 1 . 5 规定 , 分别以 3℃/min 和 20℃/min 的升温速率升温至试样动作 , 记录试样 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


4 . 7 . 2 . 2 如试样采用脉动电压供电 , 将试样通过长度为 1 000 m 、截面积为 1 . 0 mm2 的铜质双绞导线
4 . 7 . 2 . 2 如试样采用脉动电压供电 , 将试样通过长度为 1 000 m 、截面积为 1 . 0 mm² 的铜质双绞导线(或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条件)与电源和监视设备连接 , 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分别将电源和监视设备 的输入电压调至 187 V(50 Hz)和 242 V(50 Hz) , 按 4. 1 . 5 规定 , 分别以 3℃/min 和 20℃/min 的升温 速率升温至试样动作 , 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
 
(或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条件)与电源和监视设备连接 , 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分别将电源和监视设备 的输入电压调至 187 V(50 Hz)和 242 V(50 Hz) , 按 4. 1 . 5 规定 , 分别以 3℃/min 和 20℃/min 的升温 速率升温至试样动作 , 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


4 . 7 . 3 要求
4 . 7 . 3 要求
第1,136行: 第1,132行:
a) 降温及温度保持期间 , 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
a) 降温及温度保持期间 , 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第1,160行: 第1,156行:
a) 高温环境后 , 接通电源和监视设备 , 试样不应发出故障信号 ;
a) 高温环境后 , 接通电源和监视设备 , 试样不应发出故障信号 ;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30 S;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30 s;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第1,213行: 第1,209行:
a) 湿热环境期间 , 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
a) 湿热环境期间 , 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第1,237行: 第1,233行:
a) 湿热环境后 , 接通电源和监视设备 , 试样不应发出故障信号 ;
a) 湿热环境后 , 接通电源和监视设备 , 试样不应发出故障信号 ;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30 s;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30 S;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第1,257行: 第1,251行:
4 . 13 . 2 . 1 试样连接足够长的非镀锡铜导线 , 以保证腐蚀环境后可直接测量响应时间 ; 腐蚀环境期间试 样不通电 。
4 . 13 . 2 . 1 试样连接足够长的非镀锡铜导线 , 以保证腐蚀环境后可直接测量响应时间 ; 腐蚀环境期间试 样不通电 。


4 . 13 . 2 . 2 将试样按 4. 1 . 3 规定安装在一个温度为 25℃±2℃ 、SO2 浓度为(25±5)×10—6 (体积比) 、相 对湿度为 93%±3%的试验箱中 , 持续 21 d 。
4 . 13 . 2 . 2 将试样按 4. 1 . 3 规定安装在一个温度为 25℃±2℃ 、SO2 浓度为(25±5)×10<sup>-6</sup> (体积比) 、相 对湿度为 93%±3%的试验箱中 , 持续 21 d 。


4 . 13 . 2 . 3 腐蚀环境后 , 将试样放置在温度为 40℃±2℃ 、相对湿度低于 50%的试验箱中干燥 16 h 后 , 再将试样取出 ,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 1 h 以上 。按 4. 1 . 2 规定连接 , 并接通电源 , 观察并记录试样状 态 。若试样能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按 4. 1 . 5 规定 , 分别以 3℃/min 和 20℃/min 的升温速率升温至试样 动作 。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
4 . 13 . 2 . 3 腐蚀环境后 , 将试样放置在温度为 40℃±2℃ 、相对湿度低于 50%的试验箱中干燥 16 h 后 , 再将试样取出 ,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 1 h 以上 。按 4. 1 . 2 规定连接 , 并接通电源 , 观察并记录试样状 态 。若试样能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按 4. 1 . 5 规定 , 分别以 3℃/min 和 20℃/min 的升温速率升温至试样 动作 。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
第1,265行: 第1,259行:
a) 腐蚀环境后 , 接通电源和监视设备 , 试样不应发出故障信号 ;
a) 腐蚀环境后 , 接通电源和监视设备 , 试样不应发出故障信号 ;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第1,285行: 第1,279行:
4 . 14 . 2 . 1 将试样按 4. 1 . 3 规定刚性安装在冲击试验台上 , 按 4. 1 . 2 规定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4 . 14 . 2 . 1 将试样按 4. 1 . 3 规定刚性安装在冲击试验台上 , 按 4. 1 . 2 规定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4 . 14 . 2 . 2 启动冲击试验台 , 对质量为 M (kg)的试样 , 以峰值加速度为(100—20M) × 10 m/ S2 , 脉冲持 续时间为 6 mS 的半正弦波脉冲 , 对试样的 3 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中的每个方向连续冲击 3 次 , 总计 18 次 。 冲击结束后 , 保持 2 min 。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
4 . 14 . 2 . 2 启动冲击试验台 , 对质量为 M (kg)的试样 , 以峰值加速度为(100—20M) × 10 m/ , 脉冲持 续时间为 6 ms 的半正弦波脉冲 , 对试样的 3 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中的每个方向连续冲击 3 次 , 总计 18 次 。 冲击结束后 , 保持 2 min 。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


4 . 14 . 2 . 3 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 。然后按 4. 1 . 5 规定 , 分别以 3℃/min 和 20℃/min 的升温速率 升温至试样动作 。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
4 . 14 . 2 . 3 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 。然后按 4. 1 . 5 规定 , 分别以 3℃/min 和 20℃/min 的升温速率 升温至试样动作 。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
第1,295行: 第1,289行:
b) 试验后 , 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
b) 试验后 , 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


c)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 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30 S;
c)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 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30 s;


d)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d)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第1,313行: 第1,307行:
4 . 15 . 2 . 1 将试样按 4. 1 . 3 规定刚性安装在碰撞试验设备的水平安装板上 , 按 4. 1 . 2 规定使试样处于 正常监视状态 。
4 . 15 . 2 . 1 将试样按 4. 1 . 3 规定刚性安装在碰撞试验设备的水平安装板上 , 按 4. 1 . 2 规定使试样处于 正常监视状态 。


4 . 15 . 2 . 2 调整碰撞试验设备 , 使锤头碰撞面能够从水平方向碰撞试样 , 并对准试样最易遭受破坏的部 位 。然后 , 以 1 . 5 m/ 0. 13 m/ S 的 锤 头 速 度 、1 . 9 J± 0. 1 J 的 碰 撞 动 能 碰 撞 试 样 。 碰 撞 后 , 保 持 2 min 。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
4 . 15 . 2 . 2 调整碰撞试验设备 , 使锤头碰撞面能够从水平方向碰撞试样 , 并对准试样最易遭受破坏的部 位 。然后 , 以 1 . 5 m/ 0. 13 m/ s 的 锤 头 速 度 、1 . 9 J± 0. 1 J 的 碰 撞 动 能 碰 撞 试 样 。 碰 撞 后 , 保 持 2 min 。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


4 . 15 . 2 . 3 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 。然后按 4. 1 . 5 规定 , 分别以 3℃/min 和 20℃/min 的升温速率 升温至试样动作 , 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
4 . 15 . 2 . 3 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 。然后按 4. 1 . 5 规定 , 分别以 3℃/min 和 20℃/min 的升温速率 升温至试样动作 , 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
第1,323行: 第1,317行:
b) 试验后 , 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
b) 试验后 , 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


c)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 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c)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 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d)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d)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第1,341行: 第1,335行:
4 . 16 . 2 . 1 将试样按 4. 1 . 3 规定刚性安装在振动台上 , 按 4. 1 . 2 规定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4 . 16 . 2 . 1 将试样按 4. 1 . 3 规定刚性安装在振动台上 , 按 4. 1 . 2 规定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4 . 16 . 2 . 2 启动振动试验台 , 使其在 10 Hz~150 Hz~10 Hz 的频率循环范围内 , 以 4. 905 m/ S2 的加速 度幅值 、1 倍频程每分的扫频速率 , 分别在 "、Y、Z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进行 1 次扫频循环 。 观察并 记录试样状态 。
4 . 16 . 2 . 2 启动振动试验台 , 使其在 10 Hz~150 Hz~10 Hz 的频率循环范围内 , 以 4. 905 m/ 的加速 度幅值 、1 倍频程每分的扫频速率 , 分别在 X、Y、Z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进行 1 次扫频循环 。 观察并 记录试样状态 。


4 . 16 . 2 . 3 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 。然后按 4. 1 . 5 规定 , 分别以 3℃/min 和 20℃/min 的升温速率 升温至试样动作 。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
4 . 16 . 2 . 3 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 。然后按 4. 1 . 5 规定 , 分别以 3℃/min 和 20℃/min 的升温速率 升温至试样动作 。记录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
第1,351行: 第1,345行:
b) 试验后 , 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
b) 试验后 , 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


c)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 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c)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 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d)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d)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第1,369行: 第1,363行:
4 . 17 . 2 . 1 将试样按 4. 1 . 3 规定刚性安装在振动台上 。振动期间试样不通电 。
4 . 17 . 2 . 1 将试样按 4. 1 . 3 规定刚性安装在振动台上 。振动期间试样不通电 。


4 . 17 . 2 . 2 启动振动试验台 , 使其在 10 Hz~150 Hz~10 Hz 的频率循环范围内 , 以 9 . 810 m/ S2 的加速 度幅值 、1 倍频程每分的扫频速率 , 分别在 "、Y、Z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进行 20 次扫频循环 。
4 . 17 . 2 . 2 启动振动试验台 , 使其在 10 Hz~150 Hz~10 Hz 的频率循环范围内 , 以 9 . 810 m/ 的加速 度幅值 、1 倍频程每分的扫频速率 , 分别在 X、Y、Z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上进行 20 次扫频循环 。


4 . 17 . 2 . 3 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 。按 4. 1 . 2 规定连接 , 并接通电源 , 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 若试样 能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按 4. 1 . 5 规定 , 分别以 3℃/min 和 20℃/min 的升温速率升温至试样动作 。记录 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
4 . 17 . 2 . 3 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位 。按 4. 1 . 2 规定连接 , 并接通电源 , 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 若试样 能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 按 4. 1 . 5 规定 , 分别以 3℃/min 和 20℃/min 的升温速率升温至试样动作 。记录 试样在各升温速率下的响应时间 。
第1,377行: 第1,371行:
a) 振动后 , 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 接通电源和监视设备 , 试样不应发出故障 信号 ;
a) 振动后 , 试样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 ; 接通电源和监视设备 , 试样不应发出故障 信号 ;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第1,422行: 第1,416行:
a) 干扰环境期间 , 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
a) 干扰环境期间 , 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第1,467行: 第1,461行:
a) 干扰环境期间 , 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
a) 干扰环境期间 , 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第1,515行: 第1,509行:
a) 干扰环境期间 , 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
a) 干扰环境期间 , 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第1,553行: 第1,547行:
a) 干扰环境期间 , 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
a) 干扰环境期间 , 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第1,593行: 第1,587行:
a) 干扰环境期间 , 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
a) 干扰环境期间 , 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或故障信号 ;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b) 可复位探测器试样对 3℃/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不应小于 7 min 13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 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超过 2 min 40 s; 对 20℃/min升温速率的响应时间 A1 类探测器不应小 于 30 s, 除 A1 类外其他类探测器不应小于 1 min 0 s, 且与环境试验前响应时间相比变化不应 超过 30 s;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c) 不可复位探测器试样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表 4 规定 。
第1,611行: 第1,605行:
4 . 23 . 2 . 1 检查试样在 5 . 2 、5 . 4 、5 . 7 和 5 . 8 项试验中测得的响应时间是否符合表 12 规定 。
4 . 23 . 2 . 1 检查试样在 5 . 2 、5 . 4 、5 . 7 和 5 . 8 项试验中测得的响应时间是否符合表 12 规定 。


4 . 23 . 2 . 2 按 4. 1 . 2 规定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针对不同类别探测器 , 在表 13 规定初始温度环境 下稳定后 , 将试样在 10 S 内按最小响应时间方位放入气流速度为 0. 8 m/ S±0 . 1 m/ S、温度为表 13 规定 气流温度的试验箱内 , 保持 10 min 以上 , 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
4 . 23 . 2 . 2 按 4. 1 . 2 规定使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针对不同类别探测器 , 在表 13 规定初始温度环境 下稳定后 , 将试样在 10 s 内按最小响应时间方位放入气流速度为 0. 8 m/ s±0 . 1 m/ s、温度为表 13 规定 气流温度的试验箱内 , 保持 10 min 以上 , 观察并记录试样状态 。


表 12 s型探测器响应时间下限
表 12 s型探测器响应时间下限
第1,786行: 第1,780行:
f) 制造日期 、产品编号 、产地和探测器软件版本号。
f) 制造日期 、产品编号 、产地和探测器软件版本号。


对于可 拆 卸 探 测 器,探 头 上 的 标 志 应 包 含 a) 、b) 、c) 、d)和 f)项,底 座 上 的 标 志 应 至 少 包 含 d)
对于可 拆 卸 探 测 器,探 头 上 的 标 志 应 包 含 a) 、b) 、c) 、d)和 f)项,底 座 上 的 标 志 应 至 少 包 含 d)和e)项 。
 
e)项 。


6 . 2 . 2 产品标志信息中如使用不常用符号或缩写时,应在探测器的使用说明书中说明。
6 . 2 . 2 产品标志信息中如使用不常用符号或缩写时,应在探测器的使用说明书中说明。
第1,795行: 第1,787行:


探测器应有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探测器应有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标准温箱 ==
==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标准温箱 ==
第1,802行: 第1,792行:
检验探测器响应时间的试验设备是专用的标准温箱 。温箱的风道截面为正方形 , 并有一个水平工 作区域 , 如图 A. 1 所示 , 探测器安装在风道工作区域的顶板上 , 并使它与风道的两个侧壁对称 。
检验探测器响应时间的试验设备是专用的标准温箱 。温箱的风道截面为正方形 , 并有一个水平工 作区域 , 如图 A. 1 所示 , 探测器安装在风道工作区域的顶板上 , 并使它与风道的两个侧壁对称 。


风道中的 气 流 流 速 在 试 验 过 程 中 应 始 终 为 0. 8 m/ 0. 1 m/ S(25℃ 时 测 量 值 ) , 并 能 分 别以 0. 2℃/min 、1℃/min、3℃/min、5℃/min、10℃/min、20℃/min、30℃/min 的升温速率升温 ; 测温误差为 ±2℃ , 响应时间测量误差 ±1 S。应保证探测器附近的气流不受风道底面和侧壁的影响 , 探测器不应受 到加热器的直接热辐射作用 。
风道中的 气 流 流 速 在 试 验 过 程 中 应 始 终 为 0. 8 m/ 0. 1 m/ s(25℃ 时 测 量 值 ) , 并 能 分 别以 0. 2℃/min 、1℃/min、3℃/min、5℃/min、10℃/min、20℃/min、30℃/min 的升温速率升温 ; 测温误差为 ±2℃ , 响应时间测量误差 ±1 s。应保证探测器附近的气流不受风道底面和侧壁的影响 , 探测器不应受 到加热器的直接热辐射作用 。


测温元件距离风道工作区域风道顶板应大于 25 mm , 并且测温元件在水平方向上位于探测器的迎 风侧距探测器至少 50 mm 。测温元件的时间常数应小于 2 S。
测温元件距离风道工作区域风道顶板应大于 25 mm , 并且测温元件在水平方向上位于探测器的迎 风侧距探测器至少 50 mm 。测温元件的时间常数应小于 2 S。
焦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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