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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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行: | 第90行: | ||
结构示意图及各零部件名称见图1。 | 结构示意图及各零部件名称见图1。 |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1防火卷帘结构示意图.png]]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1防火卷帘结构示意图.png|400px]] | ||
=== 4.2 名称符号 === | === 4.2 名称符号 === | ||
第125行: | 第99行: | ||
4.2.3 特级防火卷帘的名称符号为 TFJ。 | 4.2.3 特级防火卷帘的名称符号为 TFJ。 | ||
=== 4.3 代 号 === | === 4.3 代 号 === | ||
第132行: | 第104行: | ||
防火卷帘的代号表示为 | 防火卷帘的代号表示为 |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防火卷帘的代号表示形式.png|400px]] |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防火卷帘的代号表示形式.png]] | |||
4.4 防火卷帘规格(洞口尺寸) | 4.4 防火卷帘规格(洞口尺寸) | ||
第313行: | 第272行: | ||
防火卷帘主要零部件尺寸公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 防火卷帘主要零部件尺寸公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表6主要零部件尺寸公差.png]]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表6主要零部件尺寸公差.png|400px]] | ||
6.3.2 帘板 | 6.3.2 帘板 | ||
第325行: | 第284行: | ||
6.3.2.4 钢质防火卷帘复合型帘板的两帘片连接应牢固,填充料填加应充实。 | 6.3.2.4 钢质防火卷帘复合型帘板的两帘片连接应牢固,填充料填加应充实。 |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2帘板串接后摆动示意图.png]]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2帘板串接后摆动示意图.png|400px]] | ||
6.3.3 无机纤维复合帘面 | 6.3.3 无机纤维复合帘面 | ||
6.3.3.1 无机纤维复合帘面拼接缝的个数每米内各层累计不应超过3条,且接缝应避免重叠。帘面上 的受力缝应采用双线缝制,拼接缝的搭接量不应小于20 mm 。非受力缝可采用单线缝制,拼接缝处的 | 6.3.3.1 无机纤维复合帘面拼接缝的个数每米内各层累计不应超过3条,且接缝应避免重叠。帘面上 的受力缝应采用双线缝制,拼接缝的搭接量不应小于20 mm 。非受力缝可采用单线缝制,拼接缝处的 搭接量不应小于10mm。 | ||
6.3.3.2 无机纤维复合帘面应沿帘布纬向每隔一定的间距设置耐高温不锈钢丝(绳),以承载帘面的自 重;沿帘布经向设置夹板,以保证帘面的整体强度,夹板间距应为300 mm~500 mm。 | 6.3.3.2 无机纤维复合帘面应沿帘布纬向每隔一定的间距设置耐高温不锈钢丝(绳),以承载帘面的自 重;沿帘布经向设置夹板,以保证帘面的整体强度,夹板间距应为300 mm~500 mm。 | ||
第370行: | 第326行: | ||
6.3.4.5 防火防烟卷帘的导轨内应设置防烟装置,防烟装置所用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如图3所 示,防烟装置与帘面应均匀紧密贴合,其贴合面长度不应小于导轨长度的80%。 | 6.3.4.5 防火防烟卷帘的导轨内应设置防烟装置,防烟装置所用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如图3所 示,防烟装置与帘面应均匀紧密贴合,其贴合面长度不应小于导轨长度的80%。 |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3导轨防烟装置示意图.png]]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3导轨防烟装置示意图.png|400px]] | ||
6.3.4.6 导轨现场安装应牢固,预埋钢件的间距为600mm~1000mm 。 垂直卷卷帘的导轨安装后相 对于基础面的垂直度误差不应大于1.5mm/m, 全长不应大于20 mm。 | 6.3.4.6 导轨现场安装应牢固,预埋钢件的间距为600mm~1000mm 。 垂直卷卷帘的导轨安装后相 对于基础面的垂直度误差不应大于1.5mm/m, 全长不应大于20 mm。 | ||
第390行: | 第338行: | ||
6.3.6 座板 | 6.3.6 座板 |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4门楣防烟装置示意图.png]]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4门楣防烟装置示意图.png|400px]] | ||
6.3.6.1 座板与地面应平行、接触应均匀。 | 6.3.6.1 座板与地面应平行、接触应均匀。 | ||
6.3.6.2 座板的刚度应大于卷帘帘面的刚度。座板与帘面之间的连接应牢固。 | 6.3.6.2 座板的刚度应大于卷帘帘面的刚度。座板与帘面之间的连接应牢固。 | ||
6.3.7 传动装置 | 6.3.7 传动装置 | ||
第438行: | 第374行: | ||
6.4.2.1 防火防烟卷帘导轨和门楣的防烟装置应符合6.3.4.5、6.3.5.1的规定。 | 6.4.2.1 防火防烟卷帘导轨和门楣的防烟装置应符合6.3.4.5、6.3.5.1的规定。 | ||
6.4.2.2 防火防烟卷帘帘面两侧差压为20 Pa 时,其在标准状态下(20℃,101325 Pa) | 6.4.2.2 防火防烟卷帘帘面两侧差压为20 Pa 时,其在标准状态下(20℃,101325 Pa)的漏烟量不应大于0.2m³/(m²·min)。 | ||
6.4.3 运行平稳性能 | 6.4.3 运行平稳性能 | ||
防火卷帘装配完毕后,帘面在导轨内运行应平稳,不应有脱轨和明显的倾斜现象;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应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应大于50 mm。 | |||
表 8 帘板挠度 | 表 8 帘板挠度 | ||
第531行: | 第467行: | ||
7.3.1.1 钢质防火卷帘帘板长度(L) 采用钢卷尺测量,测量点为h/2 处。宽度(h) 及厚度(s) 采用卡尺 测量,测量点为距帘面两端部50 mm 处 和L/2 处3点,取平均值。如图5所示。 | 7.3.1.1 钢质防火卷帘帘板长度(L) 采用钢卷尺测量,测量点为h/2 处。宽度(h) 及厚度(s) 采用卡尺 测量,测量点为距帘面两端部50 mm 处 和L/2 处3点,取平均值。如图5所示。 |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5帘板尺寸公差测量示意图.png]]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5帘板尺寸公差测量示意图.png|400px]] | ||
7.3.1.2 防火卷帘导轨的槽深(a) 和槽宽(b) 采用卡尺测量,测量点为每根导轨长度的1/2处及距其底 部200 mm 处2点,取其平均值。 | 7.3.1.2 防火卷帘导轨的槽深(a) 和槽宽(b) 采用卡尺测量,测量点为每根导轨长度的1/2处及距其底 部200 mm 处2点,取其平均值。 | ||
第540行: | 第474行: | ||
钢质防火卷帘帘板串接后相邻帘板的摆动量采用直角尺测量;窜动量采用直尺或钢卷尺测量。装 配成帘后的性能采用目测检验。 | 钢质防火卷帘帘板串接后相邻帘板的摆动量采用直角尺测量;窜动量采用直尺或钢卷尺测量。装 配成帘后的性能采用目测检验。 | ||
7.3.3 无机纤维复合帘面 | 7.3.3 无机纤维复合帘面 | ||
第573行: | 第505行: | ||
7.3.7.2 垂直卷卷轴的挠度采用精度为±0.1 mm 的挠度计测量。测量时先将卷轴用夹具固定在测 试框架上,再施加均布荷载(荷载值等于卷帘帘片重量)于卷轴上,待稳定10 min 后,测中间挠度值。试 验装置如图6所示。 | 7.3.7.2 垂直卷卷轴的挠度采用精度为±0.1 mm 的挠度计测量。测量时先将卷轴用夹具固定在测 试框架上,再施加均布荷载(荷载值等于卷帘帘片重量)于卷轴上,待稳定10 min 后,测中间挠度值。试 验装置如图6所示。 |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6卷轴挠度测量装置示意图.png]]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6卷轴挠度测量装置示意图.png|400px]] | ||
7.3.7.3 侧向卷卷轴的垂直度误差按7.3.4.4的规定进行测量。 | |||
7.3.8 卷门机 | |||
防火卷帘用卷门机的各项性能按附录A 的规定进行测量。 | 防火卷帘用卷门机的各项性能按附录A 的规定进行测量。 | ||
第627行: | 第549行: | ||
e) 待10 min 后,读取挠度计的显示数据。此数据即为试件的跨中挠度。 | e) 待10 min 后,读取挠度计的显示数据。此数据即为试件的跨中挠度。 |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7帘板耐风压试验设备示意图.png]]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7帘板耐风压试验设备示意图.png|400px]] | ||
7.4.2 防烟性能 | 7.4.2 防烟性能 | ||
第653行: | 第563行: | ||
帘面漏烟量试验设备示意图如图8所示。试验设备包括以下几部分: | 帘面漏烟量试验设备示意图如图8所示。试验设备包括以下几部分: |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8帘面漏烟量试验设备示意图.png]]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8帘面漏烟量试验设备示意图.png|400px]] | ||
a) 连接管道:试件通过连接管道与气体流量计相连,连接管道的截面尺寸为1m×1m, 轴向长度 为 2m。 | a) 连接管道:试件通过连接管道与气体流量计相连,连接管道的截面尺寸为1m×1m, 轴向长度 为 2m。 | ||
第693行: | 第589行: | ||
d) 试件漏烟量(帘面漏烟量)的计算: | d) 试件漏烟量(帘面漏烟量)的计算: | ||
Q= | <math>Q=Q_{\text{标}1}-Q_{\text{标}0}</math> …………………(1) | ||
( | <math>Q_{\text{标}1}=Q_1\times\frac{293}{273+T_1}\times\frac{B_1-P_1}{101325}</math>…………………(2) | ||
( | <math>Q_{\text{标}0}=Q_0\times\frac{293}{273+T_0}\times\frac{B_0-P_0}{101325}</math>…………………(3) | ||
式中: | 式中: | ||
第703行: | 第599行: | ||
Q—— 标准状态下试件的漏烟量,立方米每平方米每分钟[m³/(m² ·min)]; | Q—— 标准状态下试件的漏烟量,立方米每平方米每分钟[m³/(m² ·min)]; | ||
Q<sub>标1</sub>——标准状态下总漏烟量,立方米每平方米每分钟[m³/(m²·min)]; | |||
Q | Q<sub>标0</sub>——标准状态下设备漏烟量,立方米每平方米每分钟[m³/(m²·min)]; | ||
Q₁——实测总漏烟量,立方米每平方米每分钟[m³/(m²·min)]; | |||
T₁—— 测总漏烟量时,测量管道内的气体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 T₁—— 测总漏烟量时,测量管道内的气体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 ||
第745行: | 第641行: | ||
选择3套温控释放装置,按GB 15930—1995 中5.1的规定进行试验,温控释放装置动作温度全部 合格,判为动作温度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 选择3套温控释放装置,按GB 15930—1995 中5.1的规定进行试验,温控释放装置动作温度全部 合格,判为动作温度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 ||
注:能提供有效检验报告的,可不做该项试验。 | <small>注:能提供有效检验报告的,可不做该项试验。</small> | ||
7.4.7.2 温控释放装置联动性能 | 7.4.7.2 温控释放装置联动性能 | ||
第755行: | 第651行: | ||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按GB/T 7633的规定进行试验。其中钢质防火卷帘和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 帘的耐火极限按GB/T 7633的规定测其耐火完整性;特级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按GB/T 7633的规定 测其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 |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按GB/T 7633的规定进行试验。其中钢质防火卷帘和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 帘的耐火极限按GB/T 7633的规定测其耐火完整性;特级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按GB/T 7633的规定 测其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 | ||
注:若受检方或委托方要求测试卷帘背火面热辐射强度,可按GB/T 7633的有关规定或受检方或委托方提供的方 法进行检测,其结果不作为卷帘防火性能的判定依据。 | <small>注:若受检方或委托方要求测试卷帘背火面热辐射强度,可按GB/T 7633的有关规定或受检方或委托方提供的方 法进行检测,其结果不作为卷帘防火性能的判定依据。</small> | ||
== 8 检验规则 == | == 8 检验规则 == | ||
第775行: | 第671行: | ||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 ||
b) | b)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材料、生产工艺、关键工序的加工方法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 | ||
c) 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 c) 产品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 ||
第883行: | 第779行: | ||
产品和各种零部件在厂内或现场存放时,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要避免和有腐蚀的物质及气 体接触,并要有必要的防潮、防雨、防晒、防腐等措施。 | 产品和各种零部件在厂内或现场存放时,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要避免和有腐蚀的物质及气 体接触,并要有必要的防潮、防雨、防晒、防腐等措施。 | ||
第908行: | 第803行: | ||
A.1.2.1 卷门机的额定输出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生产方应提供检验合格证明。 | A.1.2.1 卷门机的额定输出扭矩应符合设计要求。生产方应提供检验合格证明。 | ||
A.1.2.2 卷门机刹车抱闸应可靠,刹车力不应低于额定输出扭矩下配重后的1. | A.1.2.2 卷门机刹车抱闸应可靠,刹车力不应低于额定输出扭矩下配重后的1.5倍,滑行位移不应大于20 mm。 | ||
A.1.2.3 卷门机应具有手动操作装置,手动操作装置应灵活、可靠,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使用手动 操作装置操纵防火卷帘启、闭运行时,不得出现滑行撞击现象。 | A.1.2.3 卷门机应具有手动操作装置,手动操作装置应灵活、可靠,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使用手动 操作装置操纵防火卷帘启、闭运行时,不得出现滑行撞击现象。 | ||
第920行: | 第815行: | ||
在额定输出扭矩下配重后,卷门机启闭运行循环次数不应低于2000次。 | 在额定输出扭矩下配重后,卷门机启闭运行循环次数不应低于2000次。 | ||
注:卷帘由关闭状态到完全开启,再到完全关闭为一个循环。 | <small>注:卷帘由关闭状态到完全开启,再到完全关闭为一个循环。</small> | ||
A.1.4 噪声 | A.1.4 噪声 | ||
第1,007行: | 第902行: | ||
b) 根据卷门机生产厂家提供的卷门机输出扭矩计算出需加砝码的重量。 | b) 根据卷门机生产厂家提供的卷门机输出扭矩计算出需加砝码的重量。 |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A.1基本性能试验设备示意图.png]] | [[文件:防火卷帘GB14102-2005_图A.1基本性能试验设备示意图.png|400px]] | ||
A.2.2.3 试验项目 | A.2.2.3 试验项目 | ||
第1,135行: | 第1,016行: | ||
b) 控制防火卷帘完成二步关闭。即控制箱接收到报警信号后,自动关闭至防火卷帘中位处停 止,延时5 s~60s 后继续关闭至全闭;或控制箱接第一次报警信号后,自动关闭至防火卷帘中 位处停止,接第二次报警信号后继续关闭至全闭。 | b) 控制防火卷帘完成二步关闭。即控制箱接收到报警信号后,自动关闭至防火卷帘中位处停 止,延时5 s~60s 后继续关闭至全闭;或控制箱接第一次报警信号后,自动关闭至防火卷帘中 位处停止,接第二次报警信号后继续关闭至全闭。 | ||
c) | c) 输出反馈信号,将防火卷帘所处位置的状态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中心,实现消防中心联机控制。 | ||
B.1.3.3 逃生性能 | B.1.3.3 逃生性能 | ||
第1,265行: | 第1,144行: | ||
采用目测及手触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验。 | 采用目测及手触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验。 | ||
B.2.3 基本性能 | B.2.3 基本性能 | ||
第1,284行: | 第1,161行: | ||
B.2.3.4 故障报警性能 | B.2.3.4 故障报警性能 | ||
B.2.3.4.1 任 意 断 开 电 源 一 相 或 对 调 电 源 的 任 意 两 相 , 手 动 操 作 控 制 箱 按 钮 | B.2.3.4.1 任 意 断 开 电 源 一 相 或 对 调 电 源 的 任 意 两 相 , 手 动 操 作 控 制 箱 按 钮 ,目测防火卷帘的动作情况及控制箱的报警情况。 | ||
B.2.3.4.2 断开火灾探测器,目测控制箱的报警情况。 | B.2.3.4.2 断开火灾探测器,目测控制箱的报警情况。 | ||
第1,312行: | 第1,189行: | ||
B.2.6.2 低温试验 | B.2.6.2 低温试验 | ||
控制箱耐低温试验按GB 4717—1993中5.13.3的规定进行,其试验设备应符合GB | 控制箱耐低温试验按GB 4717—1993中5.13.3的规定进行,其试验设备应符合GB 4717—1993中5. 13.4的规定。 | ||
B.2.6.3 恒定湿热试验 | B.2.6.3 恒定湿热试验 | ||
第1,329行: | 第1,204行: | ||
控制箱抗机械冲击性能按GB 4717—1993 中5. 15.3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参数的选择应符合表 B.3 的规定。试验设备应符合GB4717—1993 中5.15.4的规定。控制箱在完成了抗机械冲击试验后, 应按B.2.3 的规定测量其基本性能。 | 控制箱抗机械冲击性能按GB 4717—1993 中5. 15.3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参数的选择应符合表 B.3 的规定。试验设备应符合GB4717—1993 中5.15.4的规定。控制箱在完成了抗机械冲击试验后, 应按B.2.3 的规定测量其基本性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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