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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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5行: | 第1,565行: | ||
固体绝缘壁或隔板的隔离间距按图1测量。测量时,应考虑没有刚性固定的金属部件任何可能的 移动。 | 固体绝缘壁或隔板的隔离间距按图1测量。测量时,应考虑没有刚性固定的金属部件任何可能的 移动。 | ||
[[文件: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21_图1 本质安全端子和非本质安全端子的隔离.jpeg|400px]] | [[文件: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21_图1 本质安全端子和非本质安全端子的隔离.jpeg|400px]] | ||
图 1 本质安全端子和非本质安全端子的隔离 | 图 1 本质安全端子和非本质安全端子的隔离 | ||
第1,597行: | 第1,576行: | ||
[[文件: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21_图1本质安全端子和非本质安全端子的隔离(续).jpeg|400px]] | [[文件: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21_图1本质安全端子和非本质安全端子的隔离(续).jpeg|400px]] | ||
标引序号和符号说明: | 标引序号和符号说明: | ||
第1,627行: | 第1,607行: | ||
如果连接装置带有接地电路并且防爆型式与接地有关,则连接装置应按6.5规定设置。 | 如果连接装置带有接地电路并且防爆型式与接地有关,则连接装置应按6.5规定设置。 | ||
6.2.3 用电阻限制电源能量时最大外部电感与电阻比( | 6.2.3 用电阻限制电源能量时最大外部电感与电阻比(L<sub>o</sub>/R<sub>o</sub>)的确定 | ||
可以连接到电阻性限制电源的最大外部电感与电阻比( | 可以连接到电阻性限制电源的最大外部电感与电阻比(L<sub>o</sub>/R<sub>o</sub>,L<sub>o</sub>单 位 :H,R<sub>o</sub> 单 位 :S2)应用公式 (2)计算。该公式已考虑到了1.5倍的电流安全系数。当设备输出端电容 C₅ (呈现在电源端的最大电 容,单位:F) 超 过 1 %C<sub>o</sub>时,该公式不适用。 | ||
…………………………(2) | <math>\frac{L_{\circ}}{R_{\circ}}=\frac{8eR_{s}+(64e^{2}R_{s}^{2}-72U_{\circ}^{2}eL_{s})^{\frac{1}{2}}}{4.5U_{\circ}^{2}}</math>…………………………(2) | ||
式中: | 式中: | ||
第1,651行: | 第1,631行: | ||
U。——最高开路电压,单位为伏特(V)。 | U。——最高开路电压,单位为伏特(V)。 | ||
L | L<sub>s</sub>—— 呈现在电源端的最大电感,单位为亨利(H)。 | ||
如果 L₅=0, 则: | |||
(3) | <math>\frac{L_{\circ}}{R_{\circ}}=\frac{32eR_{s}}{9{U_{\circ}}^{2}}</math>…………………………(3) | ||
在要求的安全系数为1.0时,L | 在要求的安全系数为1.0时,L<sub>o</sub>/R<sub>o</sub>值应乘以2.25。 | ||
注1:通常L。/R。用于分布参数,例如电缆。对于电感和电阻的集中值,使用该公式时需特殊考虑。 | 注1:通常L。/R。用于分布参数,例如电缆。对于电感和电阻的集中值,使用该公式时需特殊考虑。 | ||
注2: | 注2:对于非线性电源,可用几个不同的L<sub>o</sub>和R<sub>o</sub>值按照10.1对电路进行火花试验确定L<sub>o</sub>/R<sub>o</sub>。R<sub>o</sub>宜从短路(I 最大)到开路(I<sub>o</sub>接近0)范围内取值,以保证L<sub>o</sub>/R。值不会导致火花试验失效。 | ||
6.2.4 永久性连接电缆 | 6.2.4 永久性连接电缆 | ||
第1,677行: | 第1,656行: | ||
保护电路及元件可在本质安全装置内,也可以在非危险场所设备内。如果保护电路的任一部分位 于非危险场所附件内,则应按本文件要求进行评定,非危险场所附件应在文件中说明。 | 保护电路及元件可在本质安全装置内,也可以在非危险场所设备内。如果保护电路的任一部分位 于非危险场所附件内,则应按本文件要求进行评定,非危险场所附件应在文件中说明。 | ||
可以施加在非危险场所连接件的最高电压U<sub>m</sub>应在文件中说明,并标志在本质安全装置上。连接 件的U<sub>m</sub> 应假定为正常电源电压,如250 V a.c.,另有标志的除外。 | |||
注1: | 注1:如果U<sub>m</sub> 小于250V a.c., 不宜来自未经评定的设备。 | ||
另外,本质安全装置的电路应采取措施,防止在危险场所向安全场所的连接件输送能够引起点燃的 能量。 | 另外,本质安全装置的电路应采取措施,防止在危险场所向安全场所的连接件输送能够引起点燃的 能量。 | ||
第2,026行: | 第2,005行: | ||
2——负载; | 2——负载; | ||
3——满足Um 要求的非本质安全电路; | |||
4——本身不是本质安全,但部分为本质安全电路; 5——本质安全电路; | 4——本身不是本质安全,但部分为本质安全电路; 5——本质安全电路; | ||
6—— 适用表5或附录 F 的尺寸; | |||
7——适用普通工业标准的尺寸; | 7——适用普通工业标准的尺寸; | ||
8—— 适用7 .3的尺寸; | |||
9 适用6.2.1对各本质安全电路间和本质安全电 | 9 适用6.2.1对各本质安全电路间和本质安全电 | ||
路对非本质安全电路间的输出端的尺寸 10 - 适用时,符合8.9的保护元件。 | 路对非本质安全电路间的输出端的尺寸 10 - 适用时,符合8.9的保护元件。 | ||
图 2 导电部件的间距示例 | 图 2 导电部件的间距示例 | ||
第2,103行: | 第2,080行: | ||
注3:清漆和类似涂层不视为是固体绝缘。 | 注3:清漆和类似涂层不视为是固体绝缘。 | ||
注4:印制电路板中间层上相邻印制线之间的间距,宜看作是通过固体绝缘的隔离距离。 | 注4:印制电路板中间层上相邻印制线之间的间距,宜看作是通过固体绝缘的隔离距离。 | ||
第2,136行: | 第2,111行: | ||
[[文件: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21_图3 爬电距离的确定.jpeg|400px]] | |||
符号和标引序号说明: | 符号和标引序号说明: | ||
单位为毫米 | 单位为毫米 | ||
f ——爬电距离; M——金 属 ; | f ——爬电距离; M——金 属 ; | ||
第2,165行: | 第2,134行: | ||
敷形涂层应密封那些导体之间的通路以防止潮气和脏物浸入,并且这种密封应有效、耐久和不易损 坏。涂层应附着在导电部件和绝缘材料上。若用喷涂办法涂覆,应单独喷涂两次。 | 敷形涂层应密封那些导体之间的通路以防止潮气和脏物浸入,并且这种密封应有效、耐久和不易损 坏。涂层应附着在导电部件和绝缘材料上。若用喷涂办法涂覆,应单独喷涂两次。 | ||
仅有一层焊料涂层不算作一层敷形涂层,但是如果在焊接过程中焊料涂层没有被破坏,并有另加的 | 仅有一层焊料涂层不算作一层敷形涂层,但是如果在焊接过程中焊料涂层没有被破坏,并有另加的 一层涂层,可认为是两层涂层中的一层。若用其他方法,例如用浸渍、刷、真空浸渍进行涂覆时,可只涂一次。符合 GB/T 16935.3对1型涂层要求的焊料涂层认为是敷形涂层,不需要另加涂层。制造商应 提供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证明。 | ||
注1:对涂层生产商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进行验证不是本文件的要求。 | 注1:对涂层生产商技术要求的符合性进行验证不是本文件的要求。 | ||
第2,200行: | 第2,165行: | ||
[[文件: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21_图4 印制电路板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jpeg|400px]] | |||
图 4 印制电路板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 图 4 印制电路板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 ||
第2,208行: | 第2,172行: | ||
c) 焊接线头弯曲或修剪过的电路板 | c) 焊接线头弯曲或修剪过的电路板 | ||
[[文件: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21_图4印制电路板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续).jpeg|400px]] | [[文件: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21_图4印制电路板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续).jpeg|400px]] | ||
符号说明: | 符号说明: | ||
a—— 适用6.3.4电气间隙的要求; | a—— 适用6.3.4电气间隙的要求; | ||
b—— 适用6.3.8爬电距离的要求; | |||
c—— 适用6.3.9涂层下的间距的要求。 | c—— 适用6.3.9涂层下的间距的要求。 | ||
第2,237行: | 第2,203行: | ||
——本质安全电路或非本质安全电路芯线用接地屏蔽包封;或者 | ——本质安全电路或非本质安全电路芯线用接地屏蔽包封;或者 | ||
—— 在“ib” 和“ic” 等级电气设备中,当按照10.3进行试验时,本质安全电路的芯线的绝缘能承受 | |||
2000 V交流有效值试验电压。 | 2000 V交流有效值试验电压。 | ||
第2,255行: | 第2,221行: | ||
6.3.14 继电器 | 6.3.14 继电器 | ||
继电器的线圈连接到本质安全电路时,正常工作时的触头应不超过它的制造商规定值,并且开闭不超过 5A 或250 V 标称有效值或100 VA 标称值。在触头开闭值大于这些值但又不超过10 A 或500 VA时,表5相关电压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值应加倍。 | |||
在超过10 A 或500 VA 时,如果本质安全电路和非本质安全电路用符合6.3.2规定的接地金属隔 板或绝缘隔板隔离,则本质安全电路和非本质安全电路才能连接到同一个继电器上。该绝缘隔板的结 构尺寸应考虑到继电器工作时产生的触头电离作用,通常要求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大于表5规定值。 | 在超过10 A 或500 VA 时,如果本质安全电路和非本质安全电路用符合6.3.2规定的接地金属隔 板或绝缘隔板隔离,则本质安全电路和非本质安全电路才能连接到同一个继电器上。该绝缘隔板的结 构尺寸应考虑到继电器工作时产生的触头电离作用,通常要求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大于表5规定值。 | ||
第2,290行: | 第2,250行: | ||
c) 在端子上绝缘材料承受接触压力。 | c) 在端子上绝缘材料承受接触压力。 | ||
[[文件: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21_图5 独立连接元件和非独立连接元件示例.jpeg|400px]] | [[文件: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GB 3836.4-2021_图5 独立连接元件和非独立连接元件示例.jpeg|400px]] | ||
图 5 独立连接元件和非独立连接元件示例 | 图 5 独立连接元件和非独立连接元件示例 | ||
=== 6.6 浇封 === | === 6.6 浇封 === | ||
第2,318行: | 第2,275行: | ||
c) 如果任何裸露导电部件从浇封化合物中凸出,则浇封化合物自由表面的 CTI 值至少应为表5 或附录F 规定的值。 | c) 如果任何裸露导电部件从浇封化合物中凸出,则浇封化合物自由表面的 CTI 值至少应为表5 或附录F 规定的值。 | ||
第2,371行: | 第2,327行: | ||
=== 7.3 熔断器 === | === 7.3 熔断器 === | ||
用熔断器保护其他元件时,应假定熔断器能连续通过1. | 用熔断器保护其他元件时,应假定熔断器能连续通过1.7I<sub>o</sub>电流。在规定的最低环境温度下熔断 器的冷态电阻,可看作是符合8.5的可靠限流电阻。(如果无法获得资料,则按10.4的要求测量10个样 品,获得的值可看作是规定的最低环境温度条件下的最小电阻。)熔断器的时间-电流特性应保证不超过 被保护元件的瞬态额定值。如果制造商不能提供时间-电流特性数据,则应按10.4的规定,至少抽10 个样品进行型式试验,证明通过熔断器施加Um 时,样品能够承受1.5倍通过的瞬态电流。 | ||
用于“ia” 和“ib” 保护等级的熔断器,在爆炸危险环境中可能带电时,熔断器应按6.6的要求浇封。 | 用于“ia” 和“ib” 保护等级的熔断器,在爆炸危险环境中可能带电时,熔断器应按6.6的要求浇封。 | ||
第2,379行: | 第2,335行: | ||
浇封熔断器时,浇封化合物不应进入熔断器内部。应按10.6.2.的要求对样品进行试验验证,或由 熔断器制造商声明确认熔断器能满足浇封的要求。 | 浇封熔断器时,浇封化合物不应进入熔断器内部。应按10.6.2.的要求对样品进行试验验证,或由 熔断器制造商声明确认熔断器能满足浇封的要求。 | ||
用于保护元件的熔断器,只允许打开设备外壳进行更换。对于可更换的熔断器,熔断器的型号、额定电流I<sub>o</sub>或对本质安全性能起重要作用的特性指标应标志在熔断器附近。 | |||
熔断器不必符合表5的规定,但应具有不小于U<sub>m</sub> 的电压额定值(或者,熔断器在本质安全装置和 电路内时,应不小于U) 。 熔断器和熔断器夹持器的结构应符合通用工业标准的要求,并且它们的安装 方式及其连线应不降低它们固有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分隔间距。如果是本质安全的需要,熔断器与 电路其他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6.3要求。 | |||
注1:允许采用符合GB/T 9364(所有部分)规定的小型熔断器。 | 注1:允许采用符合GB/T 9364(所有部分)规定的小型熔断器。 | ||
第2,391行: | 第2,347行: | ||
如果需要用限流器件把预期电流限制到不大于熔断器的额定分断能力,则该器件应是符合第8章 规定的可靠元件,并且其额定值应不小于: | 如果需要用限流器件把预期电流限制到不大于熔断器的额定分断能力,则该器件应是符合第8章 规定的可靠元件,并且其额定值应不小于: | ||
——电流额定值:1.5×1.7×I<sub>n</sub>; | |||
—— 电压额定值:U<sub>m</sub> 或 U<sub>i</sub>; | |||
——功率额定值:1.5×(1. | ——功率额定值:1.5×(1.7×I<sub>n</sub>)²× 限流器件的最大电阻。 | ||
限流电阻及其连接件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基于“1. | 限流电阻及其连接件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基于“1.7×I<sub>n</sub>× 限流电阻的最大电阻值”(电压)进 行确定。瞬时电压可不考虑。电阻与电路其他部分之间的间距应符合6.3的要求。 | ||
7.4 电池(原电池和蓄电池)和电池组 | 7.4 电池(原电池和蓄电池)和电池组 | ||
第3,382行: | 第3,338行: | ||
应通过装置的过载确定接收器侧和发送器侧测量的最高温度。然后进行热处理和介电强度试验。 随后进行碳化试验检查内部是否有爬电通路形成。 | 应通过装置的过载确定接收器侧和发送器侧测量的最高温度。然后进行热处理和介电强度试验。 随后进行碳化试验检查内部是否有爬电通路形成。 | ||
10.11.2.1 接收器侧的过载试验 | |||
应对5只试样进行该试验。 | 应对5只试样进行该试验。 | ||
第3,394行: | 第3,350行: | ||
对每个试样应记录接收器损坏之前接收器侧的最高表面温度及环境温度。 | 对每个试样应记录接收器损坏之前接收器侧的最高表面温度及环境温度。 | ||
10.11.2.2 发送器侧的过载试验 | |||
应对5只试样进行该试验。 | 应对5只试样进行该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