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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9号: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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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欣欣留言 | 贡献
(创建页面,内容为“==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1999 年 5 月 25 日公安部令第 39 号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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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雨桐留言 | 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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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文件|国标文件名=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9号}}
== 标准状态 ==
<br>
当前标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9号
发布日期:1999-05-25
实施日期:1999-05-25
==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焦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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