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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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0行: | 第300行: | ||
5.3.10 消防专用电话 | 5.3.10 消防专用电话 | ||
5.3.10.1 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有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 电话分机应能以直通方式呼叫。 | |||
5.3.10.2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消防电话分机的呼叫。 | |||
5.3.10.3 通话音质应清晰。 | |||
5.3.10.4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 |||
=== 5.4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 | === 5.4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 | ||
第644行: | 第644行: | ||
5.10.2 储水瓶组和储气瓶组 | 5.10.2 储水瓶组和储气瓶组 | ||
5.10.2.1 采用瓶组式细水雾系统时,储水瓶组和储气瓶组应在有效的检验周期内,瓶组各组件的固定 和支撑应稳固,固定框架应进行防腐处理。瓶组的存放位置及环境应符合其安全、正常运行的要求。 | |||
5.10.2.2 瓶组的机械应急操作处应有明显标志,应急操作装置的铅封应完好。 | |||
5.10.2.3 储存容器上应注明储存水或气体的名称,灭火剂驱动装置和分区控制阀应有明显的分区标志 牌且标示正确、清晰。 | |||
5.10.2.4 储存容器上的液位计和(或)压力显示装置正面应朝向操作面,液位或储存压力显示应正常 并在设计值范围内。 | |||
5.10.2.5 储存容器上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规定。 | |||
5.10.3 控制阀组 | 5.10.3 控制阀组 | ||
5.10.3.1 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的标志牌,且内容正确、清晰,阀组的观测仪表位置和显示应 符合设计要求。 | |||
5.10.3.2 开式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应处于全部关闭状态,闭式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处于全部开启状态且应 为带开关锁定或开关指示的阀组。分区控制阀前后的阀门应处于常开位置。 | |||
5.10.3.3 系统控制阀的启、闭标志应明显,分区控制阀应具有启闭状态的信号反馈功能。 | |||
5.10.3.4 阀组的安装位置应明显且便于操作。闭式系统试水阀的安装位置应便于安全的检查、试验。 分区控制阀距地高度宜为1.2m~1.6m, 两侧距墙或其他设备分别不应小于0.8m。 | |||
5.10.3.5 阀组的组件应灵敏、可靠。开式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应能采用手动和自动方式可靠动作,闭式 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应能采用手动方式可靠动作。 | |||
5.10.4 喷头 | 5.10.4 喷头 | ||
第672行: | 第672行: | ||
5.10.5 系统功能 | 5.10.5 系统功能 | ||
5.10.5.1 闭式细水雾系统开启试水阀后,泵组应能及时启动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出水压力应符合 设计要求。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应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并在消防控制设备上正确显示。 | |||
5.10.5.2 开式细水雾系统应能接收火灾报警信号,自动或手动开启系统的分区控制阀、泵组或瓶组, 直至相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保护面积内的细水雾正常喷放,响应时间和压力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喷雾形 态应正常。消防控制设备上应正确显示分区控制阀和泵组、瓶组的状态。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能正 常启动并发出正确的反馈信号。相应场所入口处的警示灯应正常动作。瓶组式细水雾系统可进行模拟细 水雾喷放试验。 | |||
=== 5.11 泡沫灭火系统 === | === 5.11 泡沫灭火系统 === | ||
第680行: | 第680行: | ||
5.11.1 泡沫液储罐 | 5.11.1 泡沫液储罐 | ||
5.11.1.1 罐体铭牌或标志牌上应清晰注明泡沫灭火剂的名称、型号、混合比、泡沫灭火剂的有效日期 和储量。 | |||
5.11.1.2 储罐的配件应齐全、完好,液位计、呼吸阀、安全阀和压力表的状态应正常。 | |||
5.11.1.3 储罐及其配件存放位置和环境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采取防晒、防冻和防腐等措施。 | |||
5.11.2 比例混合装置 | 5.11.2 比例混合装置 | ||
5.11.2.1 混合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液流指示方向正确。 | |||
5.11.2.2 阀门应能灵活启闭,压力表外观完好、显示正确并符合设计要求。 | |||
5.11.3 泡沫产生器 | 5.11.3 泡沫产生器 | ||
5.11.3.1 泡沫产生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 |||
5.11.3.2 吸气孔、发泡网和暴露的泡沫喷射口,应无杂物进入或堵塞现象;泡沫出口附近不应有阻挡 泡沫喷射及泡沫流淌的障碍物。 | |||
5.11.4 泡沫消火栓(箱) | 5.11.4 泡沫消火栓(箱) | ||
5.11.4.1 配备的泡沫枪、水带应齐备,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工作压力满足设计要求。 | |||
5.11.4.2 外观正常,阀门应能灵活手动打开和关闭。 | |||
5.11.5 泡沫喷头 | 5.11.5 泡沫喷头 | ||
第716行: | 第716行: | ||
5.12.1 储存装置 | 5.12.1 储存装置 | ||
5.12.1.1 储存容器应在有效的检验周期内,储存容器及其组件的固定应牢固,手动操作装置的铅封应 完 好 。 | |||
5.12.1.2 储存容器上应注明灭火剂的名称和编号,驱动气瓶和选择阀应有明显的分区标志牌且标示正 确、清晰,选择阀应能灵活手动启闭。 | |||
5.12.1.3 具有压力显示功能的储存容器或瓶组,压力表正面应朝向操作面且其压力显示应正常并处于 设计工作压力范围值内。 | |||
5.12.1.4 带有称重装置的储存容器,其称重装置应正常,并应有原始重量标记。 | |||
5.12.1.5 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在灭火剂的失重量达到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 |||
5.12.1.6 低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的制冷装置应正常运行,温度和压力的控制值应符合设定值。 | |||
5.12.1.7 储存容器的存放位置及环境应符合其安全、正常运行的要求。 | |||
5.12.1.8 在储存容器或容器阀上,应设安全泄压装置和压力表。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应设安全泄 压装置。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应符合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规定。 | |||
5.12.2 喷嘴 | 5.12.2 喷嘴 | ||
5.12.2.1 喷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喷口方向应正确、无堵塞现象。 | |||
5.12.2.2 喷嘴应有表示其型号、规格的永久性标志。 | |||
5.12.2.3 对于多尘或腐蚀性场所,喷嘴应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 |||
5.12.3 气体灭火控制器 | 5.12.3 气体灭火控制器 | ||
5.12.3.1 气体灭火控制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5.3.3和5.3.5的要求。 | |||
5.12.3.2 自动、手动转换功能应正常;灭火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时,均可实现手动操作启动方 式。 | |||
5.12.3.3 灭火控制方式所处状态应有明显的标志或灯光显示,反馈信号显示应正确。 | |||
5.12.4 系统功能 | 5.12.4 系统功能 | ||
5.12.4.1 防护区内及其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和入口处的安全标志、紧急启/停按钮应正常。 | |||
5.12.4.2 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 |||
5.12.4.3 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报警后的延时启动时间应符合设定值。 | |||
5.12.4.4 模拟启动试验和模拟喷气试验应符合GB 50263的要求。 | |||
=== 5.13 干粉灭火系统 === | === 5.13 干粉灭火系统 === | ||
第762行: | 第762行: | ||
5.13.1 干粉储罐 | 5.13.1 干粉储罐 | ||
5.13.1.1 罐体应有明显铭牌且标示清晰,其型号、规格及额定工作压力(20℃条件下)应符合设计 要 求 。 | |||
5.13.1.2 罐体外观应正常,无明显缺陷。 | |||
5.13.1.3 干粉罐应有超压安全保护装置。 | |||
5.13.2 管道和阀门 | 5.13.2 管道和阀门 | ||
5.13.2.1 气体管道外表应清洁,在减压阀的前面应设置有过滤器。 | |||
5.13.2.2 阀门的通道及其接口内径应与干粉罐上干粉输送管道的内径一致。 | |||
5.13.2.3 进气阀应设在干粉储罐的底部,并应与驱动气体储瓶相连。 | |||
5.13.2.4 安全阀应安装在干粉罐的顶部,且不应设在有干粉的部位。 | |||
5.13.3 喷嘴 | 5.13.3 喷嘴 | ||
5.13.3.1 喷嘴的型号、规格和设置方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 |||
5.13.3.2 喷嘴的安装应牢固。 | |||
5.13.3.3 喷嘴上应安装防止湿气进入的密封帽,密封帽在喷嘴设计工作压力的气流作用下应能自动脱 落。 | |||
5.13.4 驱动气体储瓶 | 5.13.4 驱动气体储瓶 | ||
第792行: | 第792行: | ||
5.13.5 系统功能 | 5.13.5 系统功能 | ||
5.13.5.1 系统应具备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 |||
5.13.5.2 选择阀应具备手动、自动控制打开的功能。 | |||
5.13.5.3 瓶头阀应具备手动、气动、电动等开启方式。 | |||
5.13.5.4 手动控制装置应设置在防护区外便于操作的安全位置。 | |||
5.13.5.5 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置在贮瓶间或防护区外便于操作的位置,并能在一个地点完成释放灭 火剂的全部动作。 | |||
5.13.5.6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 |||
a) 模拟火灾信号,灭火控制装置和报警控制装置在接到火灾信号后应能启动。 | a) 模拟火灾信号,灭火控制装置和报警控制装置在接到火灾信号后应能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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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联动设备动作应正确。 | c) 联动设备动作应正确。 | ||
5.13.5.7 模拟喷射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 |||
a) 灭火系统接到灭火指令后,应能正常、可靠地启动,试验介质应能从被试防护区内的每个喷嘴 喷出,且喷射通畅。 | a) 灭火系统接到灭火指令后,应能正常、可靠地启动,试验介质应能从被试防护区内的每个喷嘴 喷出,且喷射通畅。 | ||
第822行: | 第822行: | ||
=== 5.14 灭火器 === | === 5.14 灭火器 === | ||
5.14.1.1 选型、数量及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
5.14.1.2 灭火器及灭火剂均应在有效期内,维修或检查标志及填写的内容应清晰、明确;报废年限应 符合XF 95的要求。 | |||
5.14.1.3 筒体应无明显锈蚀和凹凸等损伤,手柄、插销、铅封、压力表等组件应齐全、完好;灭火器 型号标识应清晰、完整。 | |||
5.14.1.4 压力表指针应在绿色区域范围内。 | |||
=== 5.1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 | === 5.15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 | ||
第834行: | 第834行: | ||
5.15.1 风机 | 5.15.1 风机 | ||
5.15.1.1 风机的铭牌应清晰,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风机上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清晰标志; 风机的动作信号反馈应正常。 | |||
5.15.1.2 传动皮带的防护罩、新风入口的防护网应完好。 | |||
5.15.1.3 风机启、停正常,运转平稳,叶轮旋转方向正确,无异常振动与声响。 | |||
5.15.2 送风阀(口) | 5.15.2 送风阀(口) | ||
5.15.2.1 阀体安装应牢固,无锈蚀及机械损伤。 | |||
5.15.2.2 送风阀(口)应能手动和自动开启,并可手动复位;开启与复位操作应灵活、可靠,关闭应严 密,反馈信号应正确。 | |||
5.15.3 控制柜 | 5.15.3 控制柜 | ||
5.15.3.1 柜体上应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清晰标志,且文字标注正确。 | |||
5.15.3.2 仪表、指示灯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 | |||
5.15.3.3 应具备手动、自动切换功能且能可靠切换。 | |||
5.15.4 系统功能 | 5.15.4 系统功能 | ||
5.15.4.1 应能自动和手动启动相应区域的送风阀、送风机,并能向火灾报警控制器正确反馈信号;任 一送风阀(口)开启后应能联动送风机启动。 | |||
5.15.4.2防烟楼梯间的余压值应为40 Pa~50Pa, 前室、合用前室、封闭避难层(间)的余压值应为 | |||
25 Pa~30 Pa; 疏散门门洞的断面风速应符合设计要求。 | 25 Pa~30 Pa; 疏散门门洞的断面风速应符合设计要求。 | ||
第874行: | 第874行: | ||
5.16.3 挡烟垂壁 | 5.16.3 挡烟垂壁 | ||
5.16.3.1 挡烟垂壁的安装位置与下垂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 |||
5.16.3.2 活动挡烟垂壁的自动启动和现场手动启动功能应正常,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 在15s 内联动相应防烟分区的全部活动挡烟垂壁,60s 以内挡烟垂壁应开启到位。 | |||
5.16.4 控制柜 | 5.16.4 控制柜 | ||
第884行: | 第884行: | ||
5.16.5 系统功能 | 5.16.5 系统功能 | ||
5.16.5.1 应能自动和手动启动相应区域的排烟阀(口)、排烟风机,并能向火灾报警控制器正确反馈 信号。设置补风的系统,应能在启动排烟风机的同时启动补风机。任一排烟阀(口)开启后,应能联动 排烟风机启动。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关闭时应能联动关闭排烟风机。 | |||
5.16.5.2 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且排烟量不应小于设计排烟量。 | |||
5.16.5.3 当通风与排烟合用风机时,应能自动切换到排烟运行状态。 | |||
5.16.5.4 自动排烟窗系统,应具有手动和自动开启功能,且应能灵活、可靠地打开和关闭。手动开启 装置应设置于易于操作的部位。 | |||
=== 5.17 防火分隔设施 === | === 5.17 防火分隔设施 === | ||
第896行: | 第896行: | ||
5.17.1 防火门 | 5.17.1 防火门 | ||
5.17.1.1 组件应齐全、完好,开关应灵活,关闭应严密。 | |||
5.17.1.2 常闭式防火门开启后应能自动闭合,双扇和多扇防火门应能按顺序关闭;防火门关闭后应能 从内、外两侧手动开启。 | |||
5.17.1.3 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电动常开防火门应能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 |||
5.17.1.4 设置在疏散通道上并具有门禁控制要求的防火门,应能自动和手动解除门禁。 | |||
5.17.2 防火卷帘 | 5.17.2 防火卷帘 | ||
5.17.2.1 组件应齐全、完好,紧固件应无松动现象。 | |||
5.17.2.2 现场手动、远程手动、自动控制和机械操作应正常,关闭应严密。 | |||
5.17.2.3 运行时应平稳顺畅、无卡涩现象。 | |||
5.17.2.4 防火卷帘接到火灾报警指令后,应能按程序下降至地面,并向火灾报警控制器正确反馈信号。 | |||
5.17.3 电动防火阀 | 5.17.3 电动防火阀 | ||
第1,124行: | 第1,124行: | ||
6.3.3.9 再次使另一只非故障部位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警信号,用秒表测量控制 器火灾报警响应时间,检查控制器的火警信息记录和显示情况。 | 6.3.3.9 再次使另一只非故障部位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发出火警信号,用秒表测量控制 器火灾报警响应时间,检查控制器的火警信息记录和显示情况。 | ||
6.3.3.10 使回路配接的不少于10只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同时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检查控 制器的火警信息记录和显示情况;输入/输出模块总数少于50个时,使所有模块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 数不少于50个时,使至少50个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检查控制器启动信息记录和显示情况。 | |||
6.3.3.11 恢复控制器的正常连接,使探测器监测区域恢复正常,复位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机械结构,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观察控制器、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工作状态,观察控制器、模块的 工作状态。 | |||
6.3.3.12 手动操作控制器的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工作状态的转换开关、按钮,观察控制器手动控制和 自动控制工作状态显示情况。 | |||
6.3.4 火灾显示盘 | 6.3.4 火灾显示盘 | ||
第1,210行: | 第1,210行: | ||
6.3.10 消防专用电话 | 6.3.10 消防专用电话 | ||
6.3.10.1 查看电话设置形式并用消防专用电话通话,检查通话效果。 | |||
6.3.10.2 用插孔电话呼叫消防控制室,检查通话效果。 | |||
6.3.10.3 查看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企业消防站等处的外线电话设置与通话效果。 | |||
=== 6.4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 | === 6.4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 | ||
第1,542行: | 第1,542行: | ||
6.10.1 储水瓶组和储气瓶组 | 6.10.1 储水瓶组和储气瓶组 | ||
6.10.1.1 查看瓶组和其固定框架的外观及存放环境,核对储存容器是否处于有效的检验周期内。 | |||
6.10.1.2 查看瓶组组件的标志牌是否标识正确,查看应急操作装置的铅封是否完整。 | |||
6.10.1.3 查看储存容器上的液位或压力显示装置、安全泄压装置,查看液位或压力值是否符合设定值。 | |||
6.10.2 控制阀组 | 6.10.2 控制阀组 | ||
6.10.2.1 查看外观、标志牌、阀组的观测仪表。 | |||
6.10.2.2 查看分区控制阀开启状态和启/闭标志、锁具或开关指示、信号阀及其反馈信号。 | |||
6.10.2.3 采用卷尺或测距仪测量阀组距离楼地面的高度、距墙和其他设备的操作距离等。 | |||
6.10.2.4 对于开式系统,分别采用手动和利用模拟信号电动启动分区控制阀,查看阀门动作情况和信 号反馈情况、查看阀门是否与其保护的防护区相对应。对于闭式系统,采用手动方式关闭分区控制阀, 查看阀门的启闭信号反馈情况。 | |||
6.10.3 喷头 | 6.10.3 喷头 | ||
6.10.3.1 查验喷头的型号、规格、闭式喷头的公称动作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
6.10.3.2 查看喷头外观和周围障碍物遮挡情况。采用卷尺或测距仪测量闭式喷头与顶棚或梁底的距 离。 | |||
6.10.3.3 结合喷头布置环境查看开式喷头的喷嘴堵塞情况。 | |||
6.10.4 系统功能 | 6.10.4 系统功能 | ||
6.10.4.1 闭式系统 | |||
6.10.4.1.1 打开试水阀,查看泵组能否及时启动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查看泵组出口压力是否符合 设计值。 | 6.10.4.1.1 打开试水阀,查看泵组能否及时启动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查看泵组出口压力是否符合 设计值。 | ||
第1,574行: | 第1,574行: | ||
6.10.4.1.2 查看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是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并在消防控制设备上正 确显示。 | 6.10.4.1.2 查看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是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并在消防控制设备上正 确显示。 | ||
6.10.4.2 开式系统 | |||
6.10.4.2.1 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他方式,对火灾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查看分区控制阀、泵组 或瓶组是否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是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 号,以及各反馈信号是否在相应控制设备上正确显示。 | 6.10.4.2.1 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他方式,对火灾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查看分区控制阀、泵组 或瓶组是否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是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 号,以及各反馈信号是否在相应控制设备上正确显示。 | ||
第1,588行: | 第1,588行: | ||
6.11.1 泡沫液储罐 | 6.11.1 泡沫液储罐 | ||
6.11.1.1 查看标志牌上是否清晰注明泡沫灭火剂的型号、混合比、有效日期和储量。 | |||
6.11.1.2 查看储罐配件是否齐全、安全阀、压力表状态是否正常。 | |||
6.11.1.3 检查储罐存放位置和环境,根据环境要求,查看其防晒、防冻和防腐措施。 | |||
6.11.2 比例混合装置 | 6.11.2 比例混合装置 | ||
6.11.2.1 查看比例混合器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液流方向是否正确。 | |||
6.11.2.2 手动或电动启闭阀门,查看阀门的动作情况以及压力表是否正常。 | |||
6.11.3 泡沫产生器 | 6.11.3 泡沫产生器 | ||
6.11.3.1 查看泡沫产生器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
6.11.3.2 查看吸气孔、发泡网和泡沫喷射口,是否有杂物进入或堵塞,泡沫出口附近是否有阻挡泡沫 喷射和流淌的障碍物。 | |||
6.11.4 泡沫消火栓(箱) | 6.11.4 泡沫消火栓(箱) | ||
6.11.4.1 查看泡沫消火栓箱配件是否齐全,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
6.11.4.2 查看泡沫消火栓的外观,用消火栓扳手开闭阀门。 | |||
6.11.5 泡沫喷头 | 6.11.5 泡沫喷头 | ||
第1,618行: | 第1,618行: | ||
6.11.6 系统功能 | 6.11.6 系统功能 | ||
6.11.6.1 按设定的控制方式启动泡沫消防水泵,查看泡沫消防水泵、比例混合装置、泡沫枪、泡沫产 生器的压力表显示以及泡沫枪、泡沫产生器的发泡情况。 | |||
6.11.6.2 不适合进行实际喷放泡沫的场所,在试验泡沫消火栓上连接泡沫枪或泡沫产生器,打开试验 泡沫消火栓后,按6.11.6.1进行测试。 | |||
6.11.6.3 测试后,冲洗设备和管道。 | |||
=== 6.12 气体灭火系统 === | === 6.12 气体灭火系统 === | ||
第1,628行: | 第1,628行: | ||
6.12.1 储存装置 | 6.12.1 储存装置 | ||
6.12.1.1 查看外观、铅封、压力表和标志牌及称重装置,核对储存装置是否处于有效的检验周期内。 | |||
6.12.1.2 操作选择阀的手动装置,打开后再复位。 | |||
<6.12.1.3> 对于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灭火剂储瓶内二氧化碳的设计储存量,设定允许的最大损失量, 采用拉力计,向储瓶施加与最大允许损失量相等的向上拉力,查看检漏装置能否发出报警信号。 | <6.12.1.3> 对于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灭火剂储瓶内二氧化碳的设计储存量,设定允许的最大损失量, 采用拉力计,向储瓶施加与最大允许损失量相等的向上拉力,查看检漏装置能否发出报警信号。 | ||
6.12.1.4 对于低压二氧化碳储罐,查看制冷装置及温度计和压力是否符合设定值。 | |||
6.12.1.5 检查储存装置的放置位置及环境,核查储存装置、集流管上的安全泄压装置。 | |||
6.12.2 喷嘴 | 6.12.2 喷嘴 | ||
6.12.2.1 查看喷嘴外观,对照设计查验其型号、规格。 | |||
6.12.2.2 对于多尘场所,查看喷嘴是否有保护装置。 | |||
6.12.3 气体灭火控制器 | 6.12.3 气体灭火控制器 | ||
6.12.3.1 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 | |||
6.12.3.2 将控制方式设定在手动,然后转换为自动,分别查看控制器的显示情况。 | |||
6.12.3.3 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的自动投入和主、备用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 | |||
6.12.3.4 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模拟下列故障并查看控制器的显示情况: | |||
a) 火灾探测器断路; | a) 火灾探测器断路; | ||
第1,660行: | 第1,660行: | ||
c) 选择阀后主管道上压力讯号器的接线短路。 | c) 选择阀后主管道上压力讯号器的接线短路。 | ||
6.12.3.5 故障报警期间,采用发烟装置或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先后向同一回路中的两个探测器 施放烟气或加热,查看控制器的显示和记录情况,用万用表测量联动输出信号。 | |||
6.12.3.6断路状态下,查看继电器的输出触点,并用万用表测量触点“C” 与 “NC” 间 、“C” 与 “NO” 间的电压。 | |||
6.12.4 系统功能 | 6.12.4 系统功能 | ||
6.12.4.1 查看防护区内的声光报警装置,入口处的安全标志、声光报警装置以及紧急启/停按钮。 | |||
6.12.4.2 系统设定在自动控制状态,拆开该防护区启动钢瓶的启动信号线并与万用表连接。将万用表 调节至直流电压档后,触发该防护区的紧急启动按钮并用秒表开始计时,测量延时启动时间,查看防护 区内声光报警装置、通风设施以及入口处声光报警装置等的动作情况,气体灭火控制器与消防控制室显 示的反馈信号。 | |||
6.12.4.3 先后触发防护区内的两个火灾探测器,查看气体灭火控制器的显示情况。在延时启动时间内, 触发紧急停止按钮,达到延时启动时间后,查看万用表的显示情况及相关联动设备的联动情况。 | |||
6.12.4.4 当进行模拟启动试验和模拟喷气试验时,应符合GB 50263的要求。 | |||
=== 6.13 干粉灭火系统 === | === 6.13 干粉灭火系统 === | ||
第1,678行: | 第1,678行: | ||
6.13.1 干粉储罐 | 6.13.1 干粉储罐 | ||
6.13.1.1 查验干粉储罐铭牌、外观质量和设置情况。 | |||
6.13.1.2 对照图纸查验其型号、规格及额定工作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
6.13.1.3 查验安全装置的状态。 | |||
6.13.2 管道及阀门 | 6.13.2 管道及阀门 | ||
第1,690行: | 第1,690行: | ||
6.13.3 喷嘴 | 6.13.3 喷嘴 | ||
6.13.3.1 对照设计查验喷嘴的型号、规格和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 |||
6.13.3.2 查验喷嘴的安装牢固情况和密封帽的安装情况。 | |||
6.13.4 驱动气体储瓶 | 6.13.4 驱动气体储瓶 | ||
第1,700行: | 第1,700行: | ||
6.13.5 系统功能 | 6.13.5 系统功能 | ||
6.13.5.1 查验系统、选择阀、瓶头阀的启动方式。 | |||
6.13.5.2 查看手动控制装置和机械应急操作装置。 | |||
6.13.5.3 按下述方法进行模拟自动启动试验: | |||
a) 关断干粉储罐上的驱动器,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模拟火灾信号使其报警,测量启动信号是否正 常; | a) 关断干粉储罐上的驱动器,用火灾探测器试验器模拟火灾信号使其报警,测量启动信号是否正 常; | ||
第1,710行: | 第1,710行: | ||
b) 查验声、光报警装置及其联动设备的动作信号状态。 | b) 查验声、光报警装置及其联动设备的动作信号状态。 | ||
6.13.5.4 按下述方法进行模拟喷射试验: | |||
a) 采用氮气进行模拟喷气试验,氮气贮存容器的贮存压力应与干粉储罐的工作压力相等。用火灾 探测器试验器向火灾探测器施加模拟火灾信号并使其报警,用秒表测量延时时间,观察每个喷嘴喷出气 体的情况; | a) 采用氮气进行模拟喷气试验,氮气贮存容器的贮存压力应与干粉储罐的工作压力相等。用火灾 探测器试验器向火灾探测器施加模拟火灾信号并使其报警,用秒表测量延时时间,观察每个喷嘴喷出气 体的情况; | ||
第1,728行: | 第1,728行: | ||
6.15.1 风机 | 6.15.1 风机 | ||
6.15.1.1 查看外观和标志牌。 | |||
6.15.1.2 控制室远程手动启动风机,查看其运行及信号反馈情况。 | |||
6.15.2 送风阀(口) | 6.15.2 送风阀(口) | ||
6.15.2.1 查看外观。 | |||
6.15.2.2 手动、电动开启送风阀(口),手动复位风阀(口),查看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 | |||
6.15.3 控制柜 | 6.15.3 控制柜 | ||
6.15.3.1 查看标志、仪表、指示灯、开关和控制按钮。 | |||
6.15.3.2 通过按钮启、停每台风机,查看其仪表及指示灯显示情况。 | |||
6.15.3.3 查看手动、自动转换功能。 | |||
6.15.4 系统功能 | 6.15.4 系统功能 | ||
6.15.4.1 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风机控制柜设置在自动控制方式下,按照预定逻辑关系触发火灾报警 器件,查看相应送风阀(口)、送风机的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手动启动任一送风阀(口),查看送风 机的动作情况。 | |||
6.15.4.2 选取送风系统末端所对应的送风最不利的三个连续楼层,模拟起火层及其上下层,封闭的避 难层(间)仅需选择本层,测量防烟楼梯间、封闭的避难层(间)、前室或合用前室的余压和疏散门门 洞的断面风速。 | |||
=== 6.16 排烟系统 === | === 6.16 排烟系统 === | ||
第1,764行: | 第1,764行: | ||
6.16.3 挡烟垂壁 | 6.16.3 挡烟垂壁 | ||
6.16.3.1 查看挡烟垂壁的安装位置,测量其下垂高度。 | |||
6.16.3.2 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查看活动挡烟垂壁的动作情况及其信号反馈情况;利 用现场手动启动装置启动挡烟垂壁,查看活动挡烟垂壁的动作情况及信号反馈情况,记录挡烟垂壁动作 时 间 。 | |||
6.16.4 控制柜 | 6.16.4 控制柜 | ||
第1,774行: | 第1,774行: | ||
6.16.5 系统功能 | 6.16.5 系统功能 | ||
6.16.5.1 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和风机控制柜设置在自动控制方式下,按照预定逻辑关系触发火灾报警 器件,查看相应排烟阀、活动挡烟垂壁、排烟风机、补风机的动作和信号反馈情况;通风与排烟合用系 统,同时查看风机运行状态的转换情况;手动启动任一排烟阀,查看相应排烟风机的动作情况;手动关 闭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排烟防火阀,查看排烟风机的动作情况。 | |||
6.16.5.2 系统达到正常的排烟工况后,采用风速仪,按下列方法测量排烟风口的风速: | |||
a) 小截面风口(风口面积小于0.3m²), 可采用5个测点,见图1所示; | a) 小截面风口(风口面积小于0.3m²), 可采用5个测点,见图1所示; | ||
第1,785行: | 第1,785行: | ||
[[文件: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GBT44481-2024_图1小截面风口测点布置.png|400px]] | [[文件: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GBT44481-2024_图1小截面风口测点布置.png|400px]] | ||
[[文件: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GBT44481-2024_图2矩形风口测点布置.png|400px]] | [[文件: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GBT44481-2024_图2矩形风口测点布置.png|400px]] | ||
[[文件: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GBT44481-2024_图3条缝形风口测点布置.png|400px]] | [[文件: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GBT44481-2024_图3条缝形风口测点布置.png|400px]] | ||
[[文件: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GBT44481-2024_图4圆形风口测点布置.png|400px]] | [[文件: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GBT44481-2024_图4圆形风口测点布置.png|400px]] | ||
6.16.5.3 按下列公式计算排烟风口的平均风速: | |||
V<sub>p</sub>=(V₁+V₂+V₃+……V<sub>n</sub>)/n | |||
式中:V<sub>p</sub>——风口平均风速,单位为米/秒(m/s): | |||
V₁ 、V₂ 、V₃ 、 ……V<sub>n</sub>—— 各测点风速,单位为米/秒 (m/s); | |||
n—— 测点总数。 | n—— 测点总数。 | ||
6.16.5.4 按下列公式计算排烟量: | |||
L= | L=3600V<sub>p</sub>×F | ||
式中:L 排烟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 (m³/h); | 式中:L 排烟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 (m³/h); | ||
V<sub>p</sub>—— 排烟口平均风速,单位为米每秒(m/s); | |||
F——排烟口的有效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²)。 | |||
6.16.5.5 将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设置在自动控制方式下,按照预定逻辑关系触发火灾报警器件,查看相 应区域自动排烟窗的动作情况及其反馈信号。手动开启排烟窗,查看相应区域排烟窗的动作情况。 | |||
=== 6.17 防火分隔设施 === | === 6.17 防火分隔设施 === | ||
第1,826行: | 第1,818行: | ||
6.17.1 防火门 | 6.17.1 防火门 | ||
6.17.1.1 查看组件是否齐全;开、关防火门,检查开关是否灵活,查看关闭效果。 | |||
6.17.1.2 开启常闭防火门,查看自动闭合功能,查看双扇门和多扇门的关闭顺序,防火门关闭后,分 别从内外两侧开启。 | |||
6.17.1.3 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火灾探测器,查看相应区域电动常开防火门的关闭效果及其信号反馈情 况。 | |||
6.17.1.4 疏散通道上设置有出入口门禁控制装置的防火门,自动或远程手动输出控制信号,查看出入 口门禁控制装置的解除情况及其信号反馈情况。 | |||
6.17.2 防火卷帘 | 6.17.2 防火卷帘 | ||
6.17.2 .1 查看卷帘及其电动机等部件的外观。 | |||
6.17.2.2 分别以机械操作、触发手动控制按钮、在消防控制室手动输出遥控信号和分别触发两个相关 火灾探测器的方式操作卷帘升降,查看卷帘的运行情况及其信号反馈情况。 | |||
6.17.3 电动防火阀 | 6.17.3 电动防火阀 | ||
6.17.3.1 查看防火阀的外观。 | |||
6.17.3.2 手动开启并复位。 | |||
6.17.3.3 分别触发两个相关火灾探测器,查看防火阀的动作情况及其信号反馈情况。 | |||
=== 6.18 消防电梯 === | === 6.18 消防电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