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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阀门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 19639.1-2014: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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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行: 第30行:
GB/T12805-2011 实验室玻璃仪器 滴定管(ISO 385:2005,NEQ)
GB/T12805-2011 实验室玻璃仪器 滴定管(ISO 385:2005,NEQ)


GB/T19639.2 通 用 阀 控 式 铅 酸 蓄 电 池 第 2 部 分 : 规 格 型 号(GB/T 19639.2—2014,IEC 61056-
GB/T19639.2 通 用 阀 控 式 铅 酸 蓄 电 池 第 2 部 分 : 规 格 型 号(GB/T 19639.2—2014,IEC 61056-2:2012,MOD)
 
2:2012,MOD)


JB/T9461—1999 动槽水银气压表 技术条件
JB/T9461—1999 动槽水银气压表 技术条件
第48行: 第46行:
=== 3.3 符号 ===
=== 3.3 符号 ===


C₂0—-20 小时率额定容量,单位为安时(Ah);
C<sub>20</sub>—-20 小时率额定容量,单位为安时(Ah);


C₁——1 小时率额定容量,单位为安时(Ah);
C₁——1 小时率额定容量,单位为安时(Ah);


C 。——20 小时率实际容量,单位为安时(Ah);
C<sub>a</sub>——20 小时率实际容量,单位为安时(Ah);


Ca— —1小时率实际容量,单位为安时(Ah);
C<sub>a1</sub>— —1小时率实际容量,单位为安时(Ah);


Ge—— 单体蓄电池气体析出量,单位为毫升每安时小时(mL/Ah ·h);
G<sub>e</sub>—— 单体蓄电池气体析出量,单位为毫升每安时小时(mL/Ah ·h);


GB/T 19639.1—2014
I<sub>20</sub>——20 小时率放电电流,数值为C₂0/20, 单位为安培(A);
 
I₂0——20 小时率放电电流,数值为C₂0/20, 单位为安培(A);


I₁——1 小时率放电电流,数值为C₁/1, 单位为安培(A);
I₁——1 小时率放电电流,数值为C₁/1, 单位为安培(A);
第66行: 第62行:
R ——蓄电池容量保存率,%;
R ——蓄电池容量保存率,%;


Uno---- 由制造商规定浮充电压,单位为伏特(V)。
U<sub>flo</sub>---- 由制造商规定浮充电压,单位为伏特(V)。


== 4 技术要求 ==
== 4 技术要求 ==
第84行: 第80行:
蓄电池20小时率容量应符合如下要求:
蓄电池20小时率容量应符合如下要求:


——20小时率额定容量 C₂o应符合GB/T19639.2 的规定。
——20小时率额定容量 C<sub>20</sub>应符合GB/T19639.2 的规定。


——蓄电池按5.4.1试验时,实际容量 C。在第五次充放电循环之内应不低于C₂。
——蓄电池按5.4.1试验时,实际容量 C。在第五次充放电循环之内应不低于C<sub>20</sub>。


4.2.2 1小时率容量
4.2.2 1小时率容量
第110行: 第106行:
=== 4.5 过放电 ===
=== 4.5 过放电 ===


蓄电池按5.7试验时,实际容量应不低于0.75C20。
蓄电池按5.7试验时,实际容量应不低于0.75C<sub>20</sub>。


=== 4.6 气体析出或密封反应效率 ===
=== 4.6 气体析出或密封反应效率 ===
第219行: 第215行:
按以下两种方法可任选其一进行充电
按以下两种方法可任选其一进行充电


——蓄电池在温度为15℃~35℃的环境中,以2I₂~4I₂o 电流充电,当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达到
——蓄电池在温度为15℃~35℃的环境中,以2I<sub>20</sub>~4I<sub>20</sub> 电流充电,当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达到


2.40V 后,再充入0.25C₂0~0.50C₂₀ 电量时,就认为蓄电池已完全充电
2.40V 后,再充入0.25C<sub>20</sub>~0.50C<sub>20</sub> 电量时,就认为蓄电池已完全充电


- - — 蓄 电 池 在 温 度 为 1 5 ℃ ~ 3 5 ℃ 的 环 境 中 , 以 2I₂₀~4I₂o 电流充电,充入电量达到放出电量的 110%~150%时,就认为蓄电池已完全充电。
- - — 蓄 电 池 在 温 度 为 1 5 ℃ ~ 3 5 ℃ 的 环 境 中 , 以 2I<sub>20</sub>~4I<sub>20</sub> 电流充电,充入电量达到放出电量的 110%~150%时,就认为蓄电池已完全充电。


注:制造商可另行规定充电电流。
注:制造商可另行规定充电电流。
第229行: 第225行:
5.2.2.2 改进的恒压充电
5.2.2.2 改进的恒压充电


蓄电池在温度为25℃±2℃的环境中,以单体蓄电池电压2.35 V(或制造商规定的电压),最大电 流不得大于6I₂o电流充电16 h 或当充电电流值低于0.1I₂o时持续2 h 以上为止,就认为蓄电池已完全 充 电 。
蓄电池在温度为25℃±2℃的环境中,以单体蓄电池电压2.35 V(或制造商规定的电压),最大电 流不得大于6I<sub>20</sub>电流充电16 h 或当充电电流值低于0.1I<sub>20</sub>时持续2 h 以上为止,就认为蓄电池已完全 充 电 。


5.2.2.3 其他充电方法
5.2.2.3 其他充电方法
第252行: 第248行:
5.4.1 20小时率容量
5.4.1 20小时率容量


5.4.1.1 蓄 电 池 完 全 充 电 后 , 在 温 度 为 2 5 ℃ ± 2 ℃ 的 环 境 中 静 置 5 h~24 h,然 后 以I₂₀ 电 流 放 电 到 单 体 蓄电池平均电压达1.75 V 时终止,记录放电时间。
5.4.1.1 蓄 电 池 完 全 充 电 后 , 在 温 度 为 2 5 ℃ ± 2 ℃ 的 环 境 中 静 置 5 h~24 h,然 后 以I<sub>20</sub> 电 流 放 电 到 单 体 蓄电池平均电压达1.75 V 时终止,记录放电时间。


5.4.1.2 用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持续时间计算蓄电池实际容量 C。
5.4.1.2 用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持续时间计算蓄电池实际容量 C。
第258行: 第254行:
5.4.2 1 小时率容量
5.4.2 1 小时率容量


5.4.2.1 蓄 电 池 完 全 充 电 后 , 在 温 度 为 2 5 ℃ ± 2 ℃ 的 环 境 中 静 置 5 h~24 h,然 后 以 I, 电 流 放 电 到 单 体 蓄电池平均电压达1.60 V 时终止,记录放电时间。
5.4.2.1 蓄 电 池 完 全 充 电 后 , 在 温 度 为 2 5 ℃ ± 2 ℃ 的 环 境 中 静 置 5 h~24 h,然 后 以I₁, 电 流 放 电 到 单 体 蓄电池平均电压达1.60 V 时终止,记录放电时间。


5.4.2.2 用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持续时间计算蓄电池实际容量 Ca。
5.4.2.2 用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持续时间计算蓄电池实际容量 C<sub>a1</sub>。


=== 5.5 27分钟率放电 ===
=== 5.5 27分钟率放电 ===
第266行: 第262行:
5.5.1 蓄电池经5.4.1试验,且符合4.2.1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5.5.1 蓄电池经5.4.1试验,且符合4.2.1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5.5.2 蓄 电 池 完 全 充 电 后 , 在 温 度 为 2 5 ℃ ± 2 ℃ 的 环 境 中 静 置 5 h~24h, 然 后 以 2 0I₂o 电 流 放 电 到 单 体蓄电池平均电压达1.60 V 时终止,记录放电时间。
5.5.2 蓄 电 池 完 全 充 电 后 , 在 温 度 为 2 5 ℃ ± 2 ℃ 的 环 境 中 静 置 5 h~24h, 然 后 以 20I<sub>20</sub> 电 流 放 电 到 单 体蓄电池平均电压达1.60 V 时终止,记录放电时间。


=== 5.6 最大放电电流 ===
=== 5.6 最大放电电流 ===


5.6.1 蓄 电 池 完 全 充 电 后 , 在 温 度 为 2 5 ℃ ± 2 ℃ 的 环 境 中 开 路 静 置 5 h~24 h,然 后 以 4 0I₂ 电 流 放 电
5.6.1 蓄 电 池 完 全 充 电 后 , 在 温 度 为 2 5 ℃ ± 2 ℃ 的 环 境 中 开 路 静 置 5 h~24 h,然 后 以40I<sub>20</sub> 电 流 放 电


300 s。
300 s。


5.6.2 蓄 电 池 按 5 . 2 . 2 进 行 完 全 充 电 后 , 在 温 度 为 2 5 ℃ ± 2 ℃ 的 环 境 中 开 路 静 置 1 6 h~24 h,以 3 0 0I₂0 电流放电5 s。
5.6.2 蓄 电 池 按 5 . 2 . 2 进 行 完 全 充 电 后 , 在 温 度 为 2 5 ℃ ± 2 ℃ 的 环 境 中 开 路 静 置 1 6 h~24 h,以 300I<sub>20</sub> 电流放电5 s。


5.6.3 检查蓄电池导电部位是否熔断,外观是否正常。
5.6.3 检查蓄电池导电部位是否熔断,外观是否正常。


5.6.4 蓄 电 池 按 5 . 2 . 2 进 行 完 全 充 电 后 , 在 温 度 为 2 5 ℃ ± 2 ℃ 的 环 境 中 开 路 静 置 5 h~24 h,以 4 0I₂o 电 流放电到单体电压1.34 V 时记录放电时间。
5.6.4 蓄 电 池 按 5 . 2 . 2 进 行 完 全 充 电 后 , 在 温 度 为 2 5 ℃ ± 2 ℃ 的 环 境 中 开 路 静 置 5 h~24 h,以 40I<sub>20</sub> 电 流放电到单体电压1.34 V 时记录放电时间。


=== 5.7 过放电 ===
=== 5.7 过放电 ===
第284行: 第280行:
5.7.1 蓄电池经5.4.1试验,且符合4.2.1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5.7.1 蓄电池经5.4.1试验,且符合4.2.1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5.7.2 蓄 电 池 完 全 充 电 后 , 在 温 度 为 2 5 ℃ ± 5 ℃ 的 环 境 中 , 以 放 电 初 期 电 流 4 0I₂o(1±10%) 的 定 阻 抗 连续放电360 h。
5.7.2 蓄 电 池 完 全 充 电 后 , 在 温 度 为 2 5 ℃ ± 5 ℃ 的 环 境 中 , 以 放 电 初 期 电 流 40I<sub>20</sub>(1±10%) 的 定 阻 抗 连续放电360 h。


5.7.3 然后以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2.50 V, 最大电流8I20±2I₂0充电48 h。
5.7.3 然后以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2.50 V, 最大电流8I<sub>20</sub>±2I<sub>20</sub>充电48 h。


5.7.4 按5.4.1进行试验。
5.7.4 按5.4.1进行试验。
第298行: 第294行:
注 :收集气体的量筒最大应距水面20 m m。
注 :收集气体的量筒最大应距水面20 m m。


5.8.3 经 5 . 4 . 1 试 验 合 格 的 蓄 电 池 经 过 完 全 充 电 后 在 2 0 ℃ ~ 2 5 ℃ 的 环 境 中 以 Un 浮充电压,充电72 h 士1 h。
5.8.3 经 5 . 4 . 1 试 验 合 格 的 蓄 电 池 经 过 完 全 充 电 后 在 2 0 ℃ ~ 2 5 ℃ 的 环 境 中 以 U<sub>flo</sub> 浮充电压,充电72 h ±1 h。


5.8.4 浮 充 电 7 2 h±1h 后,开始收集气体,并持续收集气体192 h±1 h,测 量 与 记 录 1 9 2 h 内 收 集 的 气 体 总 量 V.(mL), 在 气 体 收 集 期 间 , 每 天 测 记 一 次 环 境 温 度 T(℃) 和 环 境 大 气 压 力P.(kPa), 从 而 确 定 气体的体积。
5.8.4 浮 充 电 7 2 h±1h 后,开始收集气体,并持续收集气体192 h±1 h,测 量 与 记 录 1 9 2 h 内 收 集 的 气 体 总 量 V<sub>a</sub>(mL), 在 气 体 收 集 期 间 , 每 天 测 记 一 次 环 境 温 度 T<sub>a</sub>(℃) 和 环 境 大 气 压 力P<sub>a</sub>(kPa), 从 而 确 定 气体的体积。


5.8.5 按式(1)计算标准状态(20℃,101.3 kPa) 下析出的气体体积V:
5.8.5 按式(1)计算标准状态(20℃,101.3 kPa) 下析出的气体体积V<sub>n</sub>:






………………
<math>V_n=\frac{V_a\times T_r}{T_a+273}\times\frac{P_a}{P_r}</math>………………(1)
 
(1)


式 中 :
式 中 :


V—— 累计收集的气体总量,单位为毫升(mL);
V<sub>n</sub>—— 累计收集的气体总量,单位为毫升(mL);


T,—- 标准温度(在20℃,T,=293 K;在 2 5 ℃ ,T,=298 K),单位为开尔文(K);
T<sub>r</sub>—- 标准温度(在20℃,Tr=293 K;在 2 5 ℃ ,Tr=298 K),单位为开尔文(K);


T—-- 平均环境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P- 平均环境大气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T<sub>a</sub>—-- 平均环境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P,— —标准大气压力,数值为101.3 kPa。
P<sub>a</sub>- 平均环境大气压力,单位为千帕(kPa);


5.8.6 按式(2)计算在浮充电压下,析出的气体Ge:
P<sub>r</sub>— —标准大气压力,数值为101.3 kPa。


5.8.6 按式(2)计算在浮充电压下,析出的气体G<sub>e</sub>:




………………


(2)
<math>G_\mathrm{e}=\frac{V_\mathrm{n}}{n\times t\times C_\mathrm{a}}</math>  ………………(2)


式 中 :
式 中 :


G 。—— 析出气体的量,单位为毫升每安时小时[mL/(Ah·h)];
G<sub>e</sub>—— 析出气体的量,单位为毫升每安时小时[mL/(Ah·h)];


C。 ——20 小时率实际容量,单位为安时(Ah);
C<sub>a</sub> ——20 小时率实际容量,单位为安时(Ah);


n ——单体电池数;
n ——单体电池数;
第338行: 第332行:
t -——收集气体所用的时间,单位为小时(h)。
t -——收集气体所用的时间,单位为小时(h)。


5.8.7 经5 . 4 . 1试验合格的蓄电池,经过完全充电后,在20℃~25℃的环境中以2I₂o 恒 流 充 电 4 8 h±1 h。
5.8.7 经5 . 4 . 1试验合格的蓄电池,经过完全充电后,在20℃~25℃的环境中以2I<sub>20</sub> 恒 流 充 电 4 8 h±1 h。


5.8.8 以恒流充电24 h 后,再以0.1I₂o电流连续充电5h,从改变电流第25 h 起开始收集气体5 h,记录 收集气体的总体积V(mL), 环境温度 T(℃) 和环境压力 P(kPa), 确定气体体积。
5.8.8 以恒流充电24 h 后,再以0.1I₂o电流连续充电5h,从改变电流第25 h 起开始收集气体5 h,记录 收集气体的总体积V<sub>a</sub>(mL), 环境温度 T<sub>a</sub>(℃) 和环境压力 P<sub>a</sub>(kPa), 确定气体体积。


5.8.9 按式(3)计算标准状态(25℃,101.3 kPa) 下析出的气体体积V:
5.8.9 按式(3)计算标准状态(25℃,101.3 kPa) 下析出的气体体积V:
第346行: 第340行:




………………
<math>V=\frac{P}{101.3}\times\frac{298}{T_a+273}\times\frac{V_a}{Q}\times\frac{1}{n}</math>      ………………(3)
 
(3)


式 中 :
式 中 :
第356行: 第348行:
P—— 收集气体时的大气压,单位为千帕(kPa);
P—— 收集气体时的大气压,单位为千帕(kPa);


T。一—滴定管或量筒的环境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sub>a</sub>一—滴定管或量筒的环境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Q—— 收集气体期间充入的电量,单位为安时(Ah);
Q—— 收集气体期间充入的电量,单位为安时(Ah);


V.—— 收集的蓄电池放出的气体量,单位为毫升(mL);
V<sub>a</sub>—— 收集的蓄电池放出的气体量,单位为毫升(mL);


n ——单体蓄电池数。
n ——单体蓄电池数。
第366行: 第358行:
5.8.10 按式(4)计算密封反应效率η:
5.8.10 按式(4)计算密封反应效率η:


………………(4)
<math>\eta=\left(1-\frac{V}{684}\right)\times100\%</math>    ………………(4)


式 中 :
式 中 :
第373行: 第365行:


684——标准状态下,蓄电池充入1 Ah 电量,理论气体发生量,单位为毫升每安时(mL/Ah)。
684——标准状态下,蓄电池充入1 Ah 电量,理论气体发生量,单位为毫升每安时(mL/Ah)。
[[文件:通用阀门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 19639.1-2014 图1收集气体装置.jpeg|400px]]


说 明 :
说 明 :
第403行: 第397行:
5.12.1 蓄电池经5.4.1试验,且符合4.2.1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5.12.1 蓄电池经5.4.1试验,且符合4.2.1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


5.12.2 蓄电池再按5.4.1试验,得到静置前容量C。
5.12.2 蓄电池再按5.4.1试验,得到静置前容量C<sub>a</sub>。


5.12.3 然 后 将 蓄 电 池 完 全 充 电 , 擦 净 表 面 , 在 温 度 为 2 5 ℃ ± 5 ℃ 环 境 中 静 置 1 2 0 天 。
5.12.3 然 后 将 蓄 电 池 完 全 充 电 , 擦 净 表 面 , 在 温 度 为 2 5 ℃ ± 5 ℃ 环 境 中 静 置 1 2 0 天 。


5.12.4 蓄电池静置120天后,不经再充电立即按5.4.1试验,得到静置后容量C。
5.12.4 蓄电池静置120天后,不经再充电立即按5.4.1试验,得到静置后容量<math>\mathbf{C}_{\mathbf{a}}^{\prime}</math>。


5.12.5 按式(5)计算容量保存率R:
5.12.5 按式(5)计算容量保存率R:


 
<math>R=\frac{C_a^{\prime}}{C_a}\times100\%</math>          ………………(5)
 
………………
 
(5)


式 中 :
式 中 :
第421行: 第411行:
R ———保存率,%;
R ———保存率,%;


C。—— 静置前20小时率容量,单位为安时(Ah);
C<sub>a</sub>—— 静置前20小时率容量,单位为安时(Ah);


C'—— 静置后20小时率容量,单位为安时(Ah)。
<math>\mathbf{C}_{\mathbf{a}}^{\prime}</math>—— 静置后20小时率容量,单位为安时(Ah)。


=== 5.13 耐振动性能 ===
=== 5.13 耐振动性能 ===
第443行: 第433行:
蓄电池组(三个单体以上)经5.4.1试验,且符合4.2.1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充放循环寿命试验整 个试验均在温度为25℃±2℃的环境中,放电深度达到50%DOD 条件下方可有效试验,试验如下:
蓄电池组(三个单体以上)经5.4.1试验,且符合4.2.1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充放循环寿命试验整 个试验均在温度为25℃±2℃的环境中,放电深度达到50%DOD 条件下方可有效试验,试验如下:


a)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以3.4I₂o电 流 放 电 3 h 或 以 5I₂o 电流放电2 h, 随即以单体蓄电池电压
a)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以3.4I₂o电 流 放 电 3 h 或 以 5I₂o 电流放电2 h, 随即以单体蓄电池电压2.35V (或制造商规定的电压)最大电流不得大于6I₂o电流,充电9 h(3.4I₂o 电流放电蓄电池) 或充电6h(5I₂0 电流放电蓄电池),组成一次充放循环;
 
2.35V (或制造商规定的电压)最大电流不得大于6I₂o电流,充电9 h(3.4I₂o 电流放电蓄电池) 或充电6h(5I₂0 电流放电蓄电池),组成一次充放循环;


b) 在蓄电池的第25、50、75……次充放循环时,以3.4I₂o电流放电或以5I₂o电流放电至单体蓄电 池平均电压达1.70 V 时终止。计算容量,然后蓄电池继续按a) 试验;
b) 在蓄电池的第25、50、75……次充放循环时,以3.4I<sub>20</sub>电流放电或以5I<sub>20</sub>电流放电至单体蓄电 池平均电压达1.70 V 时终止。计算容量,然后蓄电池继续按a) 试验;


c) 按 a) 和 b) 进行的试验,蓄电池单体电压低于1.70 V 时应停止放电,改为充电试验过程,当蓄 电池容量小于0.5C₂0, 并再经25次充放循环验证蓄电池容量仍小于0.5C₂o时,试验结束,容量 小于0.5C₂0的充放循环次数不计入充放循环寿命次数。
c) 按 a) 和 b) 进行的试验,蓄电池单体电压低于1.70 V 时应停止放电,改为充电试验过程,当蓄 电池容量小于0.5C<sub>20</sub>, 并再经25次充放循环验证蓄电池容量仍小于0.5C<sub>20</sub>时,试验结束,容量 小于0.5C<sub>20</sub>的充放循环次数不计入充放循环寿命次数。


注1:循环寿命试验中,如果蓄电池单体平均低于1.70 V 时应停止试验,按5.2.2.2充电。
注1:循环寿命试验中,如果蓄电池单体平均低于1.70 V 时应停止试验,按5.2.2.2充电。
第465行: 第453行:
b) 蓄电池每隔6个月,以3.4I₂o电流或以5I₂₀ 电流放电至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达1.70V 时终止, 计算容量,然后蓄电池继续按 a) 试验;
b) 蓄电池每隔6个月,以3.4I₂o电流或以5I₂₀ 电流放电至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达1.70V 时终止, 计算容量,然后蓄电池继续按 a) 试验;


c) 按 a) 和 b) 进行的试验,当蓄电池容量小于0.6C₂₀(3.4I₂o 电流放电蓄电池)或0.5C₂o(5I₂o 电流 放电蓄电池)并经2个月的再次验证蓄电池容量小于上述容量时试验结束,容量小于上述容量 的充放循环次数不计人浮充电时间。
c) 按 a) 和 b) 进行的试验,当蓄电池容量小于0.6C<sub>20</sub>(3.4I<sub>20</sub> 电流放电蓄电池)或0.5C<sub>20</sub>(5I<sub>20</sub> 电流 放电蓄电池)并经2个月的再次验证蓄电池容量小于上述容量时试验结束,容量小于上述容量 的充放循环次数不计人浮充电时间。


注:浮充试验中选择3.4I₂o 5I₂o 放电的电流由制造商确定,没有明确时,应优先采用5I₂₀ 放电的电流。
注:浮充试验中选择3.4I<sub>20</sub> 5I<sub>20</sub>放电的电流由制造商确定,没有明确时,应优先采用5I<sub>20</sub> 放电的电流。


5.16.2 高温浮充电寿命
5.16.2 高温浮充电寿命
第473行: 第461行:
蓄电池组(三个单体以上)经5.4.1试验,且符合4.2.1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整个试验均在温度为 40℃±2℃的环境中进行,试验过程如下:
蓄电池组(三个单体以上)经5.4.1试验,且符合4.2.1规定,方可进行本试验,整个试验均在温度为 40℃±2℃的环境中进行,试验过程如下:


a)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以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2.25 V~2.30 V 的恒压进行充电,最大电流不得 大于4I₂0;
a)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以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2.25 V~2.30 V 的恒压进行充电,最大电流不得 大于4I<sub>20</sub>;


b) 蓄电池每隔1个月在25℃±2℃的环境中,以3.4I₂o电流或以5I₂o电流放电至单体蓄电池平 均电压达1.70 V 时终止,计算容量,然后蓄电池继续按a) 试验;
b) 蓄电池每隔1个月在25℃±2℃的环境中,以3.4I<sub>20</sub>电流或以5I<sub>20</sub>电流放电至单体蓄电池平 均电压达1.70 V 时终止,计算容量,然后蓄电池继续按a) 试验;


c) 按 a) 和 b) 进行的试验,当蓄电池容量小于0.6C₂o(3.4I₂o 电流放电蓄电池)或0.5C₂o(5I₂o 电流 放电蓄电池)并经2个月的再次验证蓄电池容量小于上述容量时试验结束,容量小于上述容量 的充放循环次数不计入浮充电时间。
c) 按 a) 和 b) 进行的试验,当蓄电池容量小于0.6C<sub>20</sub>(3.4I<sub>20</sub> 电流放电蓄电池)或0.5C<sub>20</sub>(5I<sub>20</sub> 电流 放电蓄电池)并经2个月的再次验证蓄电池容量小于上述容量时试验结束,容量小于上述容量 的充放循环次数不计入浮充电时间。


注:浮充试验中所选择3.4I₂o 5I₂₀ 放电的电流由制造商确定,没有明确时,应优先采用5I₂o 放电的电流。
注:浮充试验中所选择3.4I<sub>20</sub> 5I<sub>20</sub> 放电的电流由制造商确定,没有明确时,应优先采用5I<sub>20</sub> 放电的电流。


=== 5.17 材料的阻燃能力 ===
=== 5.17 材料的阻燃能力 ===
焦雨桐
5,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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