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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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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行: 第115行:
3.2.4 机场、广播电视、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 站、军事要塞等设施的技术作业控制区内及机场航线控制范围内 的建筑,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坪至建(构)筑物最高 点计算。
3.2.4 机场、广播电视、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 站、军事要塞等设施的技术作业控制区内及机场航线控制范围内 的建筑,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坪至建(构)筑物最高 点计算。


3.2.5 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 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区内的建筑, 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坪至建(构)筑物最高点计算。 3.2.6 本规范第3.2.4条、第3.2.5条规定以外的建筑,屋顶 设备用房及其他局部突出屋面用房的总面积不超过屋面面积的
3.2.5 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 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区内的建筑, 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坪至建(构)筑物最高点计算。 3.2.6 本规范第3.2.4条、第3.2.5条规定以外的建筑,屋顶 设备用房及其他局部突出屋面用房的总面积不超过屋面面积的1/4时,不应计入建筑高度。
 
1/4时,不应计入建筑高度。


3.2.7 建筑的室内净高应满足各类型功能场所空间净高的最低 要求,地下室、局部夹层、公共走道、建筑避难区、架空层等有 人员正常活动的场所最低处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00m。
3.2.7 建筑的室内净高应满足各类型功能场所空间净高的最低 要求,地下室、局部夹层、公共走道、建筑避难区、架空层等有 人员正常活动的场所最低处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00m。
第1,170行: 第1,168行:
2.1.6 本条提示为了满足民用建筑基本使用功能要求,还应根 据项目具体情况配置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供电、通信等相 应的设备设施。如严寒、寒冷地区的民用建筑应配置供暖设备。 2.1.7 本条对民用建筑的安全标志和导向标识系统提出了最基 本设置要求。安全标志及导向标识系统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标 志,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标识系统,关乎公众的安全和生活便 捷,建设安全标志和导向标识系统的意义在于:①保护公众的安 全;②方便使用者顺利、便捷地通过一个空间或者到达某处目 的地。
2.1.6 本条提示为了满足民用建筑基本使用功能要求,还应根 据项目具体情况配置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供电、通信等相 应的设备设施。如严寒、寒冷地区的民用建筑应配置供暖设备。 2.1.7 本条对民用建筑的安全标志和导向标识系统提出了最基 本设置要求。安全标志及导向标识系统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标 志,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标识系统,关乎公众的安全和生活便 捷,建设安全标志和导向标识系统的意义在于:①保护公众的安 全;②方便使用者顺利、便捷地通过一个空间或者到达某处目 的地。


==2.2 性能与措施==
2.2 性能与措施


2.2.1 本条强调民用建筑空间应具有防火、抗震、防洪涝、抗 风雪、防空和防雷击等最基本的抵御灾害的能力,提高建筑的韧性。同时,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重要性、特点、性质、所在地域的 自然条件等情况,在此基础上提高相应的抵御能力。
2.2.1 本条强调民用建筑空间应具有防火、抗震、防洪涝、抗 风雪、防空和防雷击等最基本的抵御灾害的能力,提高建筑的韧性。同时,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重要性、特点、性质、所在地域的 自然条件等情况,在此基础上提高相应的抵御能力。
第1,207行: 第1,205行:
2.2.6 强调针对民用建筑室外公共场地(如场地铺装、设施 等)、建筑空间(如公共空间,公共卫生间,公共的楼梯、电梯、 门厅、走廊等)、建筑部件(如门窗、栏杆、扶手等)及各种公 用设备和设施(如设备管线、泵、消防器材、仪表等)进行日常 维护、检修、更新(如防水、结构加固、管道维修等)、监管 (如监管更改结构的装修等),是保证民用建筑正常使用所必需 的,也是物业管理公司的重要工作内容。
2.2.6 强调针对民用建筑室外公共场地(如场地铺装、设施 等)、建筑空间(如公共空间,公共卫生间,公共的楼梯、电梯、 门厅、走廊等)、建筑部件(如门窗、栏杆、扶手等)及各种公 用设备和设施(如设备管线、泵、消防器材、仪表等)进行日常 维护、检修、更新(如防水、结构加固、管道维修等)、监管 (如监管更改结构的装修等),是保证民用建筑正常使用所必需 的,也是物业管理公司的重要工作内容。


== 3 建筑面积与高度 ==
=== 3 建筑面积与高度 ===


===3.1 建 筑 面 积===
3.1 建 筑 面 积


建筑面积计算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众权益和公众利 益的重要内容,故本节对建筑面积的计算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建筑面积计算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众权益和公众利 益的重要内容,故本节对建筑面积的计算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第1,300行: 第1,298行:
周围的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的水平投影面积。其 中,功能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和功能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 等公共墙,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功能单元墙体面积;外 墙(包括山墙)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功能单元墙体面积。功能 单元阳台面积按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 算面积,当阳台封闭时,应按其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
周围的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的水平投影面积。其 中,功能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和功能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 等公共墙,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功能单元墙体面积;外 墙(包括山墙)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功能单元墙体面积。功能 单元阳台面积按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 算面积,当阳台封闭时,应按其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


===3.2 建 筑 高 度===
3.2 建 筑 高 度


3.2.1~3.2.3 对除第3.2.4条、第3.2.5条情形外的建筑物高 度起算点进行了规定,基本的原则是真实地反映建筑物的实际高 度,本规范中规定的建筑高度有别于防火规范里的建筑高度。其 中,第3.2.2条规定坡屋顶建筑应分别计算檐口(见图6、图7) 和屋脊高度,此处的檐口高度是指室外设计地坪至屋面檐口(坡 屋面最低点)的高度,也即檐口结构板最外缘的顶标高(见图 6);当有檐沟时,檐口高度为檐沟(或构件)最外缘的顶标高 (见图7)。第3.2.3条规定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或
3.2.1~3.2.3 对除第3.2.4条、第3.2.5条情形外的建筑物高 度起算点进行了规定,基本的原则是真实地反映建筑物的实际高 度,本规范中规定的建筑高度有别于防火规范里的建筑高度。其 中,第3.2.2条规定坡屋顶建筑应分别计算檐口(见图6、图7) 和屋脊高度,此处的檐口高度是指室外设计地坪至屋面檐口(坡 屋面最低点)的高度,也即檐口结构板最外缘的顶标高(见图 6);当有檐沟时,檐口高度为檐沟(或构件)最外缘的顶标高 (见图7)。第3.2.3条规定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或


台地建筑有多个室外设计地坪(地面面层)的情形(不包含地下 室的下沉庭院),建筑高度应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见图 8),若H?≥H?, 且 H?≥H?, 则建筑高度为H?; 对于坡地建 筑,室外地坪起算点,应为建筑围护结构外表面与室外设计地坪 (地面面层)交界的最低处(见图9)。
台地建筑有多个室外设计地坪(地面面层)的情形(不包含地下 室的下沉庭院),建筑高度应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见图 8),若H<sub>2</sub>≥H<sub>3</sub>, 且 H<sub>2</sub>≥H<sub>1</sub>, 则建筑高度为H<sub>2</sub>; 对于坡地建筑,室外地坪起算点,应为建筑围护结构外表面与室外设计地坪 (地面面层)交界的最低处(见图9)。


[[文件: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_图6檐口高度计算示意图.jpeg|400px]]
[[文件: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_图6檐口高度计算示意图.jpeg|400px]]
第1,319行: 第1,317行:
图 8 建筑高度计算示意图
图 8 建筑高度计算示意图


H? 、H? 、H? 一不同室外地坪的建筑高度
H<sub>1</sub>、H<sub>2</sub> 、H<sub>3</sub> 一不同室外地坪的建筑高度


[[文件: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_图9坡地建筑室外地坪起算点示意图.jpeg|400px]]
[[文件: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_图9坡地建筑室外地坪起算点示意图.jpeg|400px]]
第1,337行: 第1,335行:
3.2.7 室内净高是满足建筑功能的基本要素,也是保证安全、 人身健康、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控制性底线要求。本条提出了 民用建筑的室内净高应满足各类型功能场所空间净高的最低要 求,并对民用建筑的通用空间,如地下室、局部夹层、公共走 道、建筑避难区、架空层给出了最低室内净高要求。此处的室内 净高为室内楼(地)面面层(设计完成面)至上部吊顶或楼板、 屋面板底面之间有效使用空间的垂直距离。
3.2.7 室内净高是满足建筑功能的基本要素,也是保证安全、 人身健康、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控制性底线要求。本条提出了 民用建筑的室内净高应满足各类型功能场所空间净高的最低要 求,并对民用建筑的通用空间,如地下室、局部夹层、公共走 道、建筑避难区、架空层给出了最低室内净高要求。此处的室内 净高为室内楼(地)面面层(设计完成面)至上部吊顶或楼板、 屋面板底面之间有效使用空间的垂直距离。


==4 建筑室外场地==
===4 建筑室外场地===


===4.1 环境与场地===
4.1 环境与场地


4.1.1 本条是有关生态环境安全的控制性目标要求。建筑设计 应考虑建筑所在地的地理气候环境特征,充分利用场地条件和自 然资源解决建筑的自然通风、日照、节约能耗等问题,不应由于 新建建筑而破坏原有生态环境,并可通过建筑环境的优化处理, 进一步提升室外环境质量。
4.1.1 本条是有关生态环境安全的控制性目标要求。建筑设计 应考虑建筑所在地的地理气候环境特征,充分利用场地条件和自 然资源解决建筑的自然通风、日照、节约能耗等问题,不应由于 新建建筑而破坏原有生态环境,并可通过建筑环境的优化处理, 进一步提升室外环境质量。
第1,357行: 第1,355行:
本条人员密集公共建筑是指以下建筑设施:①文化设施,包 括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会展中心以及文化活 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 施;②体育设施,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等公共体 育设施;③娱乐康体设施,包括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溜冰场 等设施。
本条人员密集公共建筑是指以下建筑设施:①文化设施,包 括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会展中心以及文化活 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 施;②体育设施,包括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等公共体 育设施;③娱乐康体设施,包括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溜冰场 等设施。


===4.2 建 筑 控 制===
4.2 建 筑 控 制


本节是为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及公众权益、公众利益而作出的 底线规定。
本节是为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及公众权益、公众利益而作出的 底线规定。
第1,367行: 第1,365行:
4.2.3 骑楼、建筑连接体和沿道路红线悬挑建筑的下方一般作 为城市公共空间使用,可能有交通车辆和消防救援车通行,也可 能是大量人流活动之地,故应确保其净空高度,且不应设置影响 公共卫生及安全的相关设施,如空调室外机或排气、排烟口等排 出的热风或有害气体影响环境卫生。同时要避免和防止高空坠 物,以保证公共场所的安全。
4.2.3 骑楼、建筑连接体和沿道路红线悬挑建筑的下方一般作 为城市公共空间使用,可能有交通车辆和消防救援车通行,也可 能是大量人流活动之地,故应确保其净空高度,且不应设置影响 公共卫生及安全的相关设施,如空调室外机或排气、排烟口等排 出的热风或有害气体影响环境卫生。同时要避免和防止高空坠 物,以保证公共场所的安全。


===4.3 基 地 道 路===
4.3 基 地 道 路


4.3.1 本条是基地内道路应满足的功能、性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合理确定道路形式、宽度、坡度和无障碍 设施,确保基地内的车、人通行安全和满足消防救援要求。
4.3.1 本条是基地内道路应满足的功能、性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合理确定道路形式、宽度、坡度和无障碍 设施,确保基地内的车、人通行安全和满足消防救援要求。
第1,393行: 第1,391行:
4.3.6 本条对基地内机动车道路的最小宽度、回车场地设置条 件给出最低要求。
4.3.6 本条对基地内机动车道路的最小宽度、回车场地设置条 件给出最低要求。


===4.4 场地铺装与水体===
4.4 场地铺装与水体


4.4.1 本条为安全、健康方面最基本的控制性目标要求。
4.4.1 本条为安全、健康方面最基本的控制性目标要求。
第1,403行: 第1,401行:
4.4.3 水体无防护设施有安全隐患。本条主要针对建设项目基 地内设置的非淤泥底的人工景观水池而定,对于引入自然水系的 水体应符合园林项目规范的规定。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近岸 2.0m 范围内的水深不大于0.50m; 或设置安全护栏等。对于基 地内儿童戏水池最深处的水深应控制在不超过0.35m。
4.4.3 水体无防护设施有安全隐患。本条主要针对建设项目基 地内设置的非淤泥底的人工景观水池而定,对于引入自然水系的 水体应符合园林项目规范的规定。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近岸 2.0m 范围内的水深不大于0.50m; 或设置安全护栏等。对于基 地内儿童戏水池最深处的水深应控制在不超过0.35m。


===4.5 构筑物与设施===
4.5 构筑物与设施


4.5.1 本条为确保卫生、健康安全,明确有污染性排风口的设 置要求。
4.5.1 本条为确保卫生、健康安全,明确有污染性排风口的设 置要求。
第1,413行: 第1,411行:
4.5.3 本条是关于人身健康、生态环境安全的控制性要求,也 是落实国家垃圾分类、减少污染、浪费的措施要求。
4.5.3 本条是关于人身健康、生态环境安全的控制性要求,也 是落实国家垃圾分类、减少污染、浪费的措施要求。


垃圾分类储存是当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
垃圾分类储存是当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基地内设置的垃圾收集站房需根据建设项目的类 型、特点和垃圾的储存量,合理确定垃圾收集站房的空间高度和 面积,且设置必要的清洁、垃圾处理设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 响;基地内的垃圾收集站房均为垃圾临时存放场所,故应为环卫 垃圾车装载、运输垃圾提供必要的场地条件。
 
要举措之一,基地内设置的垃圾收集站房需根据建设项目的类 型、特点和垃圾的储存量,合理确定垃圾收集站房的空间高度和 面积,且设置必要的清洁、垃圾处理设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 响;基地内的垃圾收集站房均为垃圾临时存放场所,故应为环卫 垃圾车装载、运输垃圾提供必要的场地条件。


5 建筑通用空间
=== 5 建筑通用空间 ===


===5.1 出 入 口===
5.1 出 入 口


5.1.1 本条是对建筑出入口功能、性能的目标要求。
5.1.1 本条是对建筑出入口功能、性能的目标要求。
第1,427行: 第1,423行:
5.1.3 本条是防止雨水倒灌的措施要求,是关于人民生命财产安 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的控制性要求;也是对建筑所有与室外 相连出入口的共性要求,包括开敞露台、阳台、屋顶等处的出入口。
5.1.3 本条是防止雨水倒灌的措施要求,是关于人民生命财产安 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的控制性要求;也是对建筑所有与室外 相连出入口的共性要求,包括开敞露台、阳台、屋顶等处的出入口。


===5.2 台阶、人行坡道===
5.2 台阶、人行坡道


5.2.1 本条是台阶、人行坡道设置的最基本安全要求。
5.2.1 本条是台阶、人行坡道设置的最基本安全要求。
第1,433行: 第1,429行:
5.2.4 防滑是台阶、人行坡道安全保障之 一 。同本规范第 4.4.1条条文说明。
5.2.4 防滑是台阶、人行坡道安全保障之 一 。同本规范第 4.4.1条条文说明。


===5.3 楼梯、走廊===
5.3 楼梯、走廊


5.3.1 本条给出楼梯、走廊设置的基本性能目标要求。
5.3.1 本条给出楼梯、走廊设置的基本性能目标要求。
第1,471行: 第1,467行:
5.3.12 综合各规范对公共走廊净宽提出了最小要求。各类型功 能空间具体要求见相应项目规范。
5.3.12 综合各规范对公共走廊净宽提出了最小要求。各类型功 能空间具体要求见相应项目规范。


===5.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5.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5.4.1 本条提出建筑设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最基本 的目标要求。
5.4.1 本条提出建筑设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最基本 的目标要求。
第1,487行: 第1,483行:
对于连续布置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畅通区域的纵深尺 寸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例如根据使用类型(仅运送人员或运送 携带运输设备的人员、中间出口的数量、相对方向和理论运输能 力)等因素确定。
对于连续布置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畅通区域的纵深尺 寸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例如根据使用类型(仅运送人员或运送 携带运输设备的人员、中间出口的数量、相对方向和理论运输能 力)等因素确定。


===5.5 公 共 厨 房===
5.5 公 共 厨 房


5.5.1 本条是公共厨房最基本的功能、性能要求。公共厨房包 括中央厨房及公寓共享或公用厨房等。
5.5.1 本条是公共厨房最基本的功能、性能要求。公共厨房包 括中央厨房及公寓共享或公用厨房等。
第1,499行: 第1,495行:
5.5.4 本条是防止公共厨房对周围室内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 保障要求。
5.5.4 本条是防止公共厨房对周围室内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 保障要求。


===5.6 公共厕所(卫生间)===
5.6 公共厕所(卫生间)


5.6.1 本条是关于卫生安全、人身健康的基本功能保障要求, 配置洗手设施应该属于最基本的卫生要求。本条提出的民用建筑 应根据需求配置厕所(卫生间),即明确是民用建筑就应该配置 厕所(卫生间)的规定,但考虑有些项目是多座建筑组成,比如 楼群前的传达室,它也属于民用建筑,假如它附近建筑里设有的 公共厕所可以借用,此传达室就不必再设置卫生间,故需要统筹 考虑合理配置。
5.6.1 本条是关于卫生安全、人身健康的基本功能保障要求, 配置洗手设施应该属于最基本的卫生要求。本条提出的民用建筑 应根据需求配置厕所(卫生间),即明确是民用建筑就应该配置 厕所(卫生间)的规定,但考虑有些项目是多座建筑组成,比如 楼群前的传达室,它也属于民用建筑,假如它附近建筑里设有的 公共厕所可以借用,此传达室就不必再设置卫生间,故需要统筹 考虑合理配置。
第1,517行: 第1,513行:
5.6.5 本条是公共厕所(卫生间)内通道净宽的最低要求,是 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卫生安全的要求。
5.6.5 本条是公共厕所(卫生间)内通道净宽的最低要求,是 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卫生安全的要求。


===5.7 母 婴 室===
5.7 母 婴 室


5.7.1 、5.7.2 依据国卫指导发[2016]63号“关于加快推进 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为了适应市场监管的要求,本节规 定了母婴室配置的原则,以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建设的需求。母 婴室是为便于哺乳期妇女哺乳或集乳设置的房间,不是儿童休 息、娱乐室。办公建筑等工作场所也应根据哺乳期女职工的需 求,建设和完善女职工专用设施。经常有母婴逗留的公共场所是 指:商业活动、医疗、公众活动、交通及社会民生服务等公共建 筑。母婴室的设置对支持母乳喂养、保障母婴权益会起到积极的 作用。
5.7.1 、5.7.2 依据国卫指导发[2016]63号“关于加快推进 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为了适应市场监管的要求,本节规 定了母婴室配置的原则,以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建设的需求。母 婴室是为便于哺乳期妇女哺乳或集乳设置的房间,不是儿童休 息、娱乐室。办公建筑等工作场所也应根据哺乳期女职工的需 求,建设和完善女职工专用设施。经常有母婴逗留的公共场所是 指:商业活动、医疗、公众活动、交通及社会民生服务等公共建 筑。母婴室的设置对支持母乳喂养、保障母婴权益会起到积极的 作用。
第1,523行: 第1,519行:
一般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m2 或日客流量超 过1万人的民用建筑,设置使用面积不小于10m2的母婴室;母 婴室可根据具体情况配置洗手盆、婴儿尿布台及桌椅等必要的家 具,地面面层采用防滑材料铺装。
一般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超过1万m2 或日客流量超 过1万人的民用建筑,设置使用面积不小于10m2的母婴室;母 婴室可根据具体情况配置洗手盆、婴儿尿布台及桌椅等必要的家 具,地面面层采用防滑材料铺装。


===5.8 设 备 用 房===
5.8 设 备 用 房


5.8.1 本条规定了为保障民用建筑正常使用所需要的设备用房 以及设备用房的基本要求。
5.8.1 本条规定了为保障民用建筑正常使用所需要的设备用房 以及设备用房的基本要求。
第1,531行: 第1,527行:
5.8.3 由于设备用房产生气味、噪声、振动等污染,本条提出 设备用房与其他区域、建筑、环境相互关系及防污染的功能 要求。
5.8.3 由于设备用房产生气味、噪声、振动等污染,本条提出 设备用房与其他区域、建筑、环境相互关系及防污染的功能 要求。


===5.9 地下室、半地下室===
5.9 地下室、半地下室


5.9.1 为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本 条对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出入口等口部提出要采取截水、挡水、 排水等防止涌水、倒灌的措施要求。
5.9.1 为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本 条对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出入口等口部提出要采取截水、挡水、 排水等防止涌水、倒灌的措施要求。
第1,541行: 第1,537行:
5.9.4 本条为下沉空间临空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
5.9.4 本条为下沉空间临空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要求。


==6 建筑部件与构造==
===6 建筑部件与构造===


===6.1 屋 面===
6.1 屋 面


6.1.1 本条为建筑屋面总的最基本设置原则与目标要求。
6.1.1 本条为建筑屋面总的最基本设置原则与目标要求。
第1,557行: 第1,553行:
5 块瓦和波形瓦一般采用金属件锁固,沥青瓦采用满粘和 固定钉固定,金属瓦采用固定钉,瓦材在坡度大和环境恶劣状态 下容易脱落,所以需采用加强固定的措施。
5 块瓦和波形瓦一般采用金属件锁固,沥青瓦采用满粘和 固定钉固定,金属瓦采用固定钉,瓦材在坡度大和环境恶劣状态 下容易脱落,所以需采用加强固定的措施。


坡度100%是指屋面与水平面的角度为45°;坡度30%是指 屋面与水平面的角度约为16.7°;坡度20%是指屋面与水平面的 角度约为11.3°。
坡度100%是指屋面与水平面的角度为45°;坡度30%是指 屋面与水平面的角度约为16.7°;坡度20%是指屋面与水平面的 角度约11.3°。


6 种植屋面应进行荷载验算,荷载包括种植层荷载和种植 土层满水荷载。
6 种植屋面应进行荷载验算,荷载包括种植层荷载和种植 土层满水荷载。
第1,567行: 第1,563行:
6.1.3 本条是有关采光顶用玻璃的安全性要求,以保证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当采光顶玻璃最高点到地面或楼面距离大于3m 时,夹层中空玻璃的夹层胶位于下侧。
6.1.3 本条是有关采光顶用玻璃的安全性要求,以保证人民生 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当采光顶玻璃最高点到地面或楼面距离大于3m 时,夹层中空玻璃的夹层胶位于下侧。


===6.2 内墙、外墙===
6.2 内墙、外墙


6.2.2 本条是对外墙设置的总控制性要求和目标要求。
6.2.2 本条是对外墙设置的总控制性要求和目标要求。
第1,605行: 第1,601行:
7 当建筑需要将石材或陶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等脆性 材质板材置于倾斜或水平倒挂位置时,应对板材的周边和背面采 取有效的防坠落措施。首先,石材及其他脆性材质板材的板间连 接应采用密封胶进行粘接密闭处理,当板块挂装点有脱落或板面 产生断裂时,相邻板块可通过密封胶的连接作用,达到防止受损 板块坠落目的;其二,采取在板材背面粘贴不锈钢网或玻纤网防 坠落措施,所采用胶粘剂和背网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第三,对于有沟槽或通孔的板材,可利用板材的沟槽或通孔采用穿 不锈钢绳、金属条或灌注胶粘剂等措施防止板面断裂下坠;第四,为了防止板块挂装点失效或板块侧移脱钩造成的板块脱落问 题,还可以在板块上安装防脱落挂绳, 一旦板块挂装点失效或板 块侧移脱钩,防脱落挂绳将脱落板块吊挂于幕墙支承构件挂装点的挂钩上;每个挂绳可以承受500kg 以上的重量,足以防止板 块的脱落下坠。除了采取以上措施,还可以采用一些新型的复合 材料,如石材铝蜂窝板、陶瓷复合板等来解决脆性材质板材破损 脱落而造成安全事故的问题。
7 当建筑需要将石材或陶瓷板、陶板、微晶玻璃板等脆性 材质板材置于倾斜或水平倒挂位置时,应对板材的周边和背面采 取有效的防坠落措施。首先,石材及其他脆性材质板材的板间连 接应采用密封胶进行粘接密闭处理,当板块挂装点有脱落或板面 产生断裂时,相邻板块可通过密封胶的连接作用,达到防止受损 板块坠落目的;其二,采取在板材背面粘贴不锈钢网或玻纤网防 坠落措施,所采用胶粘剂和背网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第三,对于有沟槽或通孔的板材,可利用板材的沟槽或通孔采用穿 不锈钢绳、金属条或灌注胶粘剂等措施防止板面断裂下坠;第四,为了防止板块挂装点失效或板块侧移脱钩造成的板块脱落问 题,还可以在板块上安装防脱落挂绳, 一旦板块挂装点失效或板 块侧移脱钩,防脱落挂绳将脱落板块吊挂于幕墙支承构件挂装点的挂钩上;每个挂绳可以承受500kg 以上的重量,足以防止板 块的脱落下坠。除了采取以上措施,还可以采用一些新型的复合 材料,如石材铝蜂窝板、陶瓷复合板等来解决脆性材质板材破损 脱落而造成安全事故的问题。


===6.3 楼面、地面===
6.3 楼面、地面


6.3.1 本条是对建筑的楼面、地面功能、性能提出的总原则性 要求,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要求。 提出楼面、地面平整、环保、防污染并易于清洁,其面层材料应 具有防滑性能、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的要求,目的是为了避免人 员行进时绊倒、滑倒的事故出现,或因地面面材选择不当,造成 不必要的伤害。另外楼面、地面还因使用功能的特点,还需考虑 隔声、保温、防水、防火等性能要求。比如卧室、病房、客房等 房间的楼面需要满足隔声要求;严寒、寒冷地区供暖与非供暖房 间之间的楼板需要考虑保温,使其满足节能相关要求;公共厨房 有明火的操作间楼面、地面面层还需要满足防火等性能要求。
6.3.1 本条是对建筑的楼面、地面功能、性能提出的总原则性 要求,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要求。 提出楼面、地面平整、环保、防污染并易于清洁,其面层材料应 具有防滑性能、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的要求,目的是为了避免人 员行进时绊倒、滑倒的事故出现,或因地面面材选择不当,造成 不必要的伤害。另外楼面、地面还因使用功能的特点,还需考虑 隔声、保温、防水、防火等性能要求。比如卧室、病房、客房等 房间的楼面需要满足隔声要求;严寒、寒冷地区供暖与非供暖房 间之间的楼板需要考虑保温,使其满足节能相关要求;公共厨房 有明火的操作间楼面、地面面层还需要满足防火等性能要求。
第1,621行: 第1,617行:
6.3.7 本条为地板采用玻璃时的安全措施要求。玻璃为脆性材 料,易破裂,钢化玻璃有自爆现象,而且有局部破坏时整体立即 爆裂的破坏特点。因此,应当考虑当有一层玻璃破坏时,地板玻 璃仍然有足够的承载力,所以地板玻璃必须采用夹层玻璃。点支 承地板玻璃在支撑点会产生应力集中,钢化玻璃强度较高,可减 少玻璃破坏,所以点支撑地板玻璃必须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6.3.7 本条为地板采用玻璃时的安全措施要求。玻璃为脆性材 料,易破裂,钢化玻璃有自爆现象,而且有局部破坏时整体立即 爆裂的破坏特点。因此,应当考虑当有一层玻璃破坏时,地板玻 璃仍然有足够的承载力,所以地板玻璃必须采用夹层玻璃。点支 承地板玻璃在支撑点会产生应力集中,钢化玻璃强度较高,可减 少玻璃破坏,所以点支撑地板玻璃必须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6.4 顶棚、吊顶===
6.4 顶棚、吊顶


6.4.1 本条对建筑顶棚功能、性能提出安全性要求,是保证人 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要求。
6.4.1 本条对建筑顶棚功能、性能提出安全性要求,是保证人 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要求。
第1,627行: 第1,623行:
6.4.2 本条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 要求。明确重量大于3kg 的重物(指灯具、吊扇以及大型装饰 物等)不能安装在吊顶系统的龙骨上,龙骨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固 定吊顶的饰面材料,如把电扇和大型吊灯固定在龙骨上,会造成 吊顶破坏或设备脱落伤人事故。
6.4.2 本条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 要求。明确重量大于3kg 的重物(指灯具、吊扇以及大型装饰 物等)不能安装在吊顶系统的龙骨上,龙骨的设置主要是为了固 定吊顶的饰面材料,如把电扇和大型吊灯固定在龙骨上,会造成 吊顶破坏或设备脱落伤人事故。


6.4.4 本条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要 求
6.4.4 本条是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要求


因空间网架或钢屋架等金属主体结构在安装完成后再焊接吊 杆会破坏结构的原有应力,导致安全性下降。为了保证吊顶工程 的使用安全,故禁止吊顶吊挂系统直接焊接在钢结构上。且吊 杆、反支撑及钢结构转换层与主体钢结构的连接方式必须经主体 结构设计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因空间网架或钢屋架等金属主体结构在安装完成后再焊接吊 杆会破坏结构的原有应力,导致安全性下降。为了保证吊顶工程 的使用安全,故禁止吊顶吊挂系统直接焊接在钢结构上。且吊 杆、反支撑及钢结构转换层与主体钢结构的连接方式必须经主体 结构设计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第1,643行: 第1,639行:
6.4.10 本条是对室外吊顶有关安全的控制性要求。室外吊顶与 室内相比,对其抗风揭、材料耐久性能等有更高的要求。
6.4.10 本条是对室外吊顶有关安全的控制性要求。室外吊顶与 室内相比,对其抗风揭、材料耐久性能等有更高的要求。


===6.5 门 窗===
6.5 门 窗


6.5.1 本条是对建筑门窗功能、性能提出的总原则性要求,是 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要求。
6.5.1 本条是对建筑门窗功能、性能提出的总原则性要求,是 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要求。
第1,651行: 第1,647行:
6.5.2~6.5.4 对门窗设置、与墙体连接的性能要求和构造措施 作出规定。门窗作为建筑外围护系统的组成部分,工程应提供安 全可靠的技术保证。
6.5.2~6.5.4 对门窗设置、与墙体连接的性能要求和构造措施 作出规定。门窗作为建筑外围护系统的组成部分,工程应提供安 全可靠的技术保证。


门窗与建筑墙体(洞口)的连接,需充分考虑框料材质、框 扇大小与分格形式、防水密封和保温隔热材料及连接构造方式等 因素对其安全、防水、耐久、隔声和保温性能的影响,且门窗与 建筑墙体的连接不应有松动和雨水渗漏等现象出现。在门窗的选 型和设置方面,需依照门窗的使用功能、安装位置和相应的安全 要求作出合理的选择。如门窗单块玻璃的面积、开启面积、开启
门窗与建筑墙体(洞口)的连接,需充分考虑框料材质、框 扇大小与分格形式、防水密封和保温隔热材料及连接构造方式等 因素对其安全、防水、耐久、隔声和保温性能的影响,且门窗与 建筑墙体的连接不应有松动和雨水渗漏等现象出现。在门窗的选 型和设置方面,需依照门窗的使用功能、安装位置和相应的安全 要求作出合理的选择。如门窗单块玻璃的面积、开启面积、开启形式、开启方向、安装高度和安全标识及隔离防护等;门窗启闭 应方便,使用和维护简易安全。除条文中规定的要求外,对于有 特殊装置的门窗,如自动门、旋转门等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夹制 动措施。推拉门窗和外开启窗,由于使用不当或维护缺失,时有 开启扇脱落下坠的问题,需要采用配置防坠落的装置。门应综合 考虑使用功能特点、性质、消防等多方面因素,合理确定其宽 度;除设备检修通行用的门外,一般公共建筑供人通行门的最小净宽不小于0.80m。
 
形式、开启方向、安装高度和安全标识及隔离防护等;门窗启闭 应方便,使用和维护简易安全。除条文中规定的要求外,对于有 特殊装置的门窗,如自动门、旋转门等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夹制 动措施。推拉门窗和外开启窗,由于使用不当或维护缺失,时有 开启扇脱落下坠的问题,需要采用配置防坠落的装置。门应综合 考虑使用功能特点、性质、消防等多方面因素,合理确定其宽 度;除设备检修通行用的门外,一般公共建筑供人通行门的最小 净宽不小于0.80m。


6.5.6 本条对除住宅外民用建筑临空窗窗台高度及防护高度作 了明确规定,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 住宅要求由相应项目规范确定。本条不适用玻璃幕墙。
6.5.6 本条对除住宅外民用建筑临空窗窗台高度及防护高度作 了明确规定,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 住宅要求由相应项目规范确定。本条不适用玻璃幕墙。
第1,665行: 第1,659行:
3 天窗的启闭大部分采用电动或机械传动方式,启闭机构 应具有相应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对于不同气候条件下使用的天 窗,在包括风载、雪载、活动荷载和地震等作用下,与主体结构 的连接应安全可靠。
3 天窗的启闭大部分采用电动或机械传动方式,启闭机构 应具有相应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对于不同气候条件下使用的天 窗,在包括风载、雪载、活动荷载和地震等作用下,与主体结构 的连接应安全可靠。


===6.6 栏杆、栏板===
6.6 栏杆、栏板


6.6.1 本条是栏杆(栏板)设置的最基本安全要求。是在结合 实际项目应用情况的基础上,归纳、整理出了涉及栏杆(栏板) 安全和性能方面的要求,对不同情况下的栏杆(栏板)提出了保 障措施,并将防护栏杆(栏板)最小安全高度均统一为1.10m。
6.6.1 本条是栏杆(栏板)设置的最基本安全要求。是在结合 实际项目应用情况的基础上,归纳、整理出了涉及栏杆(栏板) 安全和性能方面的要求,对不同情况下的栏杆(栏板)提出了保 障措施,并将防护栏杆(栏板)最小安全高度均统一为1.10m。
第1,677行: 第1,671行:
6.6.4 为了保障公共场所外廊、室内回廊、中庭等临空部位下 人员活动安全,防止从栏杆镂空处掉物伤人,特规定这些部位的 栏杆在离楼地面0.10m 范围内不应留空的要求。
6.6.4 为了保障公共场所外廊、室内回廊、中庭等临空部位下 人员活动安全,防止从栏杆镂空处掉物伤人,特规定这些部位的 栏杆在离楼地面0.10m 范围内不应留空的要求。


===6.7 管道井、烟道、通风道===
6.7 管道井、烟道、通风道


6.7.1 本条是对管道井设置提出控制性要求。
6.7.1 本条是对管道井设置提出控制性要求。


2 管道井一般多设置在每层公共走道、门厅等公共区域一 侧,如旅馆、办公楼等,在特定功能条件下,也有设置在房间内 部的,如实验室、住宅等。管道井应尽可能临公共区域设置,并
2 管道井一般多设置在每层公共走道、门厅等公共区域一 侧,如旅馆、办公楼等,在特定功能条件下,也有设置在房间内 部的,如实验室、住宅等。管道井应尽可能临公共区域设置,并在临公共区域一侧的墙面上设检修洞口,便于日常的管理和维 修。有关防火要求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管道井内外都应有足够的设备安装和日常操作空间。
 
在临公共区域一侧的墙面上设检修洞口,便于日常的管理和维 修。有关防火要求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管道井内外都应有足够的设备安装和日常操作空间。


3 管道井与层间楼板缝隙的封堵需满足防火、防水、防烟、 防盗、防鼠等要求。
3 管道井与层间楼板缝隙的封堵需满足防火、防水、防烟、 防盗、防鼠等要求。
第1,691行: 第1,683行:
6.7.3 本条为出屋面烟道、排风道设置的基本要求。烟道和排 风道伸出屋面高度由多种因素决定。由于各种原因屋面上并非总 是处于负压,如果伸出高度过低,不仅难以保证必要的防水等构 造要求,也容易使排出气体因受风压影响而向室内倒灌,特别是 顶层用户,由于管道高度不足而产生倒灌的现象比较普遍。因 此,在本条中强调了烟道和排风道设置时要考虑最低伸出屋面高 度的要求。伸出屋面高度按照烟道、排风道中心线伸出屋面完成 面的垂直高度计算。
6.7.3 本条为出屋面烟道、排风道设置的基本要求。烟道和排 风道伸出屋面高度由多种因素决定。由于各种原因屋面上并非总 是处于负压,如果伸出高度过低,不仅难以保证必要的防水等构 造要求,也容易使排出气体因受风压影响而向室内倒灌,特别是 顶层用户,由于管道高度不足而产生倒灌的现象比较普遍。因 此,在本条中强调了烟道和排风道设置时要考虑最低伸出屋面高 度的要求。伸出屋面高度按照烟道、排风道中心线伸出屋面完成 面的垂直高度计算。


===6.8 变 形 缝===
6.8 变 形 缝


6.8.1 本条是对变形缝提出的性能要求,是涉及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规定。变形缝要尽量布置在空间分 隔处,减少对使用功能的影响。
6.8.1 本条是对变形缝提出的性能要求,是涉及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人身健康和工程安全的规定。变形缝要尽量布置在空间分 隔处,减少对使用功能的影响。
焦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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