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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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国标文件|国标文件名=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1 总 则== 1.0.1 为统一气体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 保障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设置的气体灭火系 统工程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 1.0.3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 文件对施工…”)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版网页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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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文件|国标文件名=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 {{国标文件|国标文件名=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 ||
== 标准状态 == | |||
<br> | |||
当前标准:GB50263-2007 | |||
发布日期:2007-01-24 | |||
实施日期:2007-07-01 | |||
==1 总 则== | ==1 总 则== | ||
第11行: | 第18行: | ||
1.0.4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 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 1.0.4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 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 ||
==2 术 语== | |||
2.0.1 气体灭火系统 gas extinguishing systems | |||
以气体为主要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 | |||
2.0.2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inert gas extinguishing systems | |||
灭火剂为惰性气体的气体灭火系统。 | |||
2.0. | 2.0.3 卤代烷灭火系统 halocarbon extinguishing systems | ||
灭火剂为卤代烷的气体灭火系统。 | |||
2.0.4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high-pressure carbon dioxide extinguishing systems | 2.0.4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high-pressure carbon dioxide extinguishing systems | ||
第43行: | 第54行: | ||
2.0.9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 cabinet gas extinguishing equipment | 2.0.9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 cabinet gas extinguishing equipment | ||
由气体灭火剂瓶组、管路、喷嘴、信号反馈部件、检漏部件、驱 动部件、减压部件、火灾探测部件、控制器组成的能自动探测并实 | 由气体灭火剂瓶组、管路、喷嘴、信号反馈部件、检漏部件、驱 动部件、减压部件、火灾探测部件、控制器组成的能自动探测并实 施灭火的柜式灭火装置。 | ||
2.0.10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condensed aerosol fire extinguishing device | |||
2.0.10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condensed aerosol fire extinguishing | |||
device | |||
使气溶胶发生剂通过燃烧反应产生气溶胶灭火剂的装置。通 常由引发器、气溶胶发生剂和发生器、冷却装置(剂)、反馈元件、外 壳及与之配套的火灾探测装置和控制装置组成。 | 使气溶胶发生剂通过燃烧反应产生气溶胶灭火剂的装置。通 常由引发器、气溶胶发生剂和发生器、冷却装置(剂)、反馈元件、外 壳及与之配套的火灾探测装置和控制装置组成。 | ||
第68行: | 第75行: | ||
被局部应用灭火系统保护的目的物。 | 被局部应用灭火系统保护的目的物。 | ||
==3 基本规定== | ==3 基本规定== | ||
第95行: | 第100行: | ||
6 设计单位已向施工单位进行了技术交底。 | 6 设计单位已向施工单位进行了技术交底。 | ||
7 | 7 系统组件与主要材料齐全,其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 ||
8 防护区、保护对象及灭火剂储存容器间的设置条件与设计相符。 | |||
9 系统所需的预埋件及预留孔洞等工程建设条件符合设计要求。 | |||
3.0.3 气体灭火系统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可 按本规范附录B 执行。 | 3.0.3 气体灭火系统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可 按本规范附录B 执行。 | ||
第138行: | 第139行: | ||
3.0.6 检查、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3.0.6 检查、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结果应全部合格。 |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结果应全部合格。 | ||
第175行: | 第174行: | ||
3.0.9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气体灭火系统工程不得投入使 用,投入使用的气体灭火系统应进行维护管理。 | 3.0.9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气体灭火系统工程不得投入使 用,投入使用的气体灭火系统应进行维护管理。 | ||
==4 进 场 检 验== | ==4 进 场 检 验== | ||
第214行: | 第212行: | ||
4.2.4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剂、管材及管道连接件,应抽 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 4.2.4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剂、管材及管道连接件,应抽 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 ||
1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 | 1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 | ||
第254行: | 第250行: | ||
检查数量:按送检需要量。 | 检查数量:按送检需要量。 | ||
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 检查方法:核查复验报告。 | ||
第269行: | 第263行: | ||
4.3.4 阀驱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4.3.4 阀驱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1 电磁驱动器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通电检查电磁铁芯,其行程应能满足系统启动要求,且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 | ||
2 气动驱动装置储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且 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气体驱动管道上的单向阀应启闭灵 活,无卡阻现象。 | 2 气动驱动装置储存容器内气体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且 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5%。气体驱动管道上的单向阀应启闭灵 活,无卡阻现象。 | ||
第283行: | 第277行: | ||
检查方法:观察外观、核查出厂合格证。 | 检查方法:观察外观、核查出厂合格证。 | ||
==5 系 统 安 装== | ==5 系 统 安 装== | ||
第318行: | 第311行: |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
5.2.5 储存容器宜涂红色油漆,正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 称和储存容器的编号。 | 5.2.5 储存容器宜涂红色油漆,正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 称和储存容器的编号。 | ||
第368行: | 第359行: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
第418行: | 第407行: |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
5.4.4 气动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5.4.4 气动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第457行: | 第444行: | ||
2 采用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宜接近螺 栓,不得放双垫或偏垫。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 准,拧紧后,凸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且保证有不 少于2条外露螺纹。 | 2 采用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宜接近螺 栓,不得放双垫或偏垫。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 准,拧紧后,凸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且保证有不 少于2条外露螺纹。 | ||
3 | 3 已经防腐处理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应对被焊接损坏的防腐层 进行二次防腐处理。 | ||
检查数量:外观全数检查,隐蔽处抽查。 | 检查数量:外观全数检查,隐蔽处抽查。 | ||
第473行: | 第458行: | ||
5.5.3 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5.5.3 管道支、吊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5.5.3 | 1 管道应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的最大间距应符合表5.5.3的规定。 | ||
表5.5.3 支、吊架之间最大间距 | |||
{| class="wikitable" | |||
|- | |||
! DN (mm) !! 15 !! 20 !! 25 !! 32 !! 40 !! 50 !! 65 !! 80 !! 100 !! 150 | |||
|- | |||
! 最大间距 (m) | |||
| 1.5 || 1.8 || 2.1 || 2.4 || 2.7 || 3.0 || 3.4 || 3.7 || 4.3 || 5.2 | |||
| | |} | ||
2 管道末端应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 不应大于500mm。 | 2 管道末端应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 不应大于500mm。 | ||
第500行: | 第491行: | ||
5.5.5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 | 5.5.5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 | ||
在吊顶内、活动地板下等隐蔽场所内的管道,可涂红色油漆色环,色环宽度不应小于50mm 。每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色环宽 度应一致,间距应均匀。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第538行: | 第527行: | ||
===5.8 控制组件的安装=== | ===5.8 控制组件的安装=== | ||
5.8.1 灭火控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护区内火灾探测 | 5.8.1 灭火控制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护区内火灾探测 器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 的规定。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第566行: | 第551行: |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
==6 系 统 调 试== | ==6 系 统 调 试== | ||
第594行: | 第578行: | ||
6.2.3 设有灭火剂备用量且储存容器连接在同一集流管上的系统 应按本规范第E.4 节的规定进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应合格。 | 6.2.3 设有灭火剂备用量且储存容器连接在同一集流管上的系统 应按本规范第E.4 节的规定进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应合格。 | ||
==7 系 统 验 收== | ==7 系 统 验 收== | ||
第632行: | 第615行: | ||
1 防护区的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 1 防护区的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 ||
2 | 2 防护区内和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气体喷放指示灯、人口处的安全标志。 | ||
3 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和地下防护区的排气装置。 | 3 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和地下防护区的排气装置。 | ||
第678行: | 第659行: |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 |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 | ||
7.3.4 | 7.3.4 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位置、标志及其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5.3节的有关规定。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第716行: | 第695行: | ||
7.4.1 系统功能验收时,应进行模拟启动试验,并合格。 | 7.4.1 系统功能验收时,应进行模拟启动试验,并合格。 | ||
检查数量: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总数(不足5个按5个计) | 检查数量: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总数(不足5个按5个计)的20%检查。 | ||
检查方法:按本规范第E.2 节的规定执行。 | 检查方法:按本规范第E.2 节的规定执行。 | ||
第738行: | 第715行: | ||
检查方法:将系统切换到备用电源,按本规范第 E.2 节的规 定执行。 | 检查方法:将系统切换到备用电源,按本规范第 E.2 节的规 定执行。 | ||
==8 维 护 管 理== | ==8 维 护 管 理== | ||
第766行: | 第742行: | ||
2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管网灭火系统及IG 541 灭火系统等系统的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2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管网灭火系统及IG 541 灭火系统等系统的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 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 漏装置、减压装置等全部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 | 1)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 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 漏装置、减压装置等全部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 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和标志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 完整。 | ||
2)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 存压力的90%。 | 2)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 存压力的90%。 | ||
第794行: | 第766行: | ||
8.0.9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维护管理应按《压力容器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钢瓶的维护管理应按《气瓶安全监察规 程》执行。灭火剂输送管道耐压试验周期应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与监察规定》执行。 | 8.0.9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维护管理应按《压力容器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钢瓶的维护管理应按《气瓶安全监察规 程》执行。灭火剂输送管道耐压试验周期应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与监察规定》执行。 | ||
==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按表A 填写,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按表A 填写,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 ||
第802行: | 第772行: | ||
表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表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文件: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_表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png|400px]] | |||
== 附录 B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划分 == | |||
附录 B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划分 | |||
表B 气体灭火系统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 表B 气体灭火系统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 ||
| | {| class="wikitable" style="background-color:#F8F9FA; color:#202122;" | ||
| --- | |- style="font-weight:bold; text-align:center; vertical-align:middle; background-color:#EAECF0;" | ||
| | ! 分部工程 | ||
| | ! 子分部工程 | ||
| 系统组件进场检验 | | ! 分项工程 | ||
| 系统安装 | 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安装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安装 | | | rowspan="15" | 系统工程 | ||
| 阀驱动装置的安装 | | | rowspan="2" | 进场检验 | ||
|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 | | | style="text-align:center;" | 材料进场检验 | ||
| 喷嘴的安装 | | |- | ||
| 预制灭火系统的安装 | | | style="text-align:center;" | 系统组件进场检验 | ||
| 控制组件的安装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系统调试 | 模拟启动试验 | | | rowspan="7" | 系统安装 | ||
| 模拟喷气试验 | | | style="text-align:center;" | 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安装 | ||
| 模拟切换操作试验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系统验收 |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验收 | | | style="text-align:center;" | 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安装 | ||
| 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验收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系统功能验收 | | | style="text-align:center;" | 阀驱动装置的安装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style="text-align:center;" |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style="text-align:center;" | 喷嘴的安装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style="text-align:center;" | 预制灭火系统的安装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style="text-align:center;" | 控制组件的安装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rowspan="3" | 系统调试 | |||
| style="text-align:center;" | 模拟启动试验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style="text-align:center;" | 模拟喷气试验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style="text-align:center;" | 模拟切换操作试验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rowspan="3" | 系统验收 | |||
| style="text-align:center;" |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验收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style="text-align:center;" | 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验收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style="text-align:center;" | 系统功能验收 | |||
|} | |||
附录C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记录 | == 附录C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记录 == | ||
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按表 C-1~ 表 C-4填写,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 施工过程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按表 C-1~ 表 C-4填写,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 ||
第855行: | 第827行: | ||
表C-1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 表C-1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 ||
[[文件: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_表C-1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过程检查记录.png|400px]] | |||
<small>注:施工过程若用到其他表格,则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 |||
</small> | |||
表C-2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 表C-2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 ||
[[文件: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_表C-2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过程检查记录.png|400px]] | |||
<small>注:施工过程若用到其他表格,则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small> | |||
表C-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表C-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文件: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_表C-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png|400px]] | |||
表 C-4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 表 C-4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 ||
[[文件: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_表C-4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过程检查记录.png|400px]] | |||
注:施工过程若用到其他表格,则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 | <small>注:施工过程若用到其他表格,则应作为附件一并归档。</small> | ||
附录 D 气体灭火系统验收记录 | == 附录 D 气体灭火系统验收记录 == | ||
气体灭火系统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工程 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并按表 D-1、表 D-2 记录。 | 气体灭火系统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工程 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并按表 D-1、表 D-2 记录。 | ||
第966行: | 第854行: | ||
表D-1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表D-1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 ||
[[文件: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_表D-1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png|400px]] | |||
表D-2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表D-2 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文件: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_表D-2气体灭火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png|400px]] | |||
== 附录E 试 验 方 法 == | |||
附录E 试 验 方 法 | |||
E.1 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方法 | E.1 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方法 | ||
第1,035行: | 第884行: | ||
E.1.5 灭火剂输送管道经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还应进行气密性 试验,经气压强度试验合格且在试验后未拆卸过的管道可不进行 气密性试验。 | E.1.5 灭火剂输送管道经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还应进行气密性 试验,经气压强度试验合格且在试验后未拆卸过的管道可不进行 气密性试验。 | ||
E.1.6 | E.1.6 灭火剂输送管道在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或气密性试验前,应进行吹扫。吹扫管道可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时,管道 末端的气体流速不应小于20m/s, 采用白布检查,直至无铁锈、尘 土、水渍及其他异物出现。 | ||
E.1.7 气密性试验压力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 E.1.7 气密性试验压力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 ||
第1,053行: | 第898行: | ||
表E 系统储存压力、最大工作压力 | 表E 系统储存压力、最大工作压力 | ||
| | {| class="wikitable" style="text-align:center; background-color:#F8F9FA; color:#202122;" | ||
|- style="font-weight:bold; vertical-align:middle; background-color:#EAECF0;" | |||
! 系统类别 | |||
| 混合气体(IG 541) 灭火系统 | | ! 最大充装密度 (kg/m³) | ||
| | ! 储存压力 (MPa) | ||
| 卤代烷1301 灭火系统 | 1125 | 2.50 | 3.93 | | ! 最大工作压力(MPa) (50℃时) | ||
| 4.20 | 5.80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七氟丙烷 | | rowspan="2" | 混合气体(IG 541) 灭火系统 | ||
| 1120 | 4.2 | 6.7 | | | --- | ||
| 1000 | 5.6 | 7.2 | | | 15.0 | ||
| 17.2 | |||
|-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
| 20.0 | |||
| 23.2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rowspan="2" | 卤代烷1301 灭火系统 | |||
| rowspan="2" | 1125 | |||
| 2.50 | |||
| 3.93 | |||
|- | |||
| 4.20 | |||
| 5.80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rowspan="3" | 七氟丙烷 灭火系统 | |||
| 1150 | |||
| 2.5 | |||
| 4.2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1120 | |||
| 4.2 | |||
| 6.7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1000 | |||
| 5.6 | |||
| 7.2 | |||
|} | |||
E.2 模拟启动试验方法 | E.2 模拟启动试验方法 | ||
第1,070行: | 第942行: | ||
按下手动启动按钮,观察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 正常(如发出声、光报警,启动输出端的负载响应,关闭通风空调、 防火阀等)。 | 按下手动启动按钮,观察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 正常(如发出声、光报警,启动输出端的负载响应,关闭通风空调、 防火阀等)。 | ||
人工使压力信号反馈装置动作,观察相关防护区门外的气体喷放指示灯是否正常。 | |||
E.2 .2 自动模拟启动试验可按下述方法进行: | E.2 .2 自动模拟启动试验可按下述方法进行: | ||
第1,102行: | 第972行: | ||
试验应选定输送管道最长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喷放量不应 小于设计用量的10%。 | 试验应选定输送管道最长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喷放量不应 小于设计用量的10%。 | ||
3 卤代烷灭火系统模拟喷气试验不应采用卤代烷灭火剂,宜 | 3 卤代烷灭火系统模拟喷气试验不应采用卤代烷灭火剂,宜 采用氮气,也可采用压缩空气。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与被试验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用的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结构、型号、规格应 相同,连接与控制方式应一致,氮气或压缩空气的充装压力按设计 要求执行。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数不应少于灭火剂储存容器 数的20%,且不得少于1个。 | ||
4 模拟喷气试验宜采用自动启动方式。 | 4 模拟喷气试验宜采用自动启动方式。 | ||
第1,130行: | 第998行: | ||
E.4.3 试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 E.3.2 条的规定。 | E.4.3 试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第 E.3.2 条的规定。 | ||
== 附录F 气体灭火系统维护检查记录 == | |||
附录F 气体灭火系统维护检查记录 | |||
表F 气体灭火系统维护检查记录 | 表F 气体灭火系统维护检查记录 | ||
[[文件: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_表F气体灭火系统维护检查记录.png|400px]] |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
第1,172行: | 第1,025行: | ||
2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2 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
第1,230行: | 第1,082行: | ||
8 维 护 管 理 ([58)](#bookmark76) | 8 维 护 管 理 ([58)](#bookmark76) | ||
==3 基本规定== | ===3 基本规定=== | ||
3.0.1 新增条文。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实施“市场 准人制度”,故规定了从事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应具备的 条件和质量管理应具备的标准、规章制度。 | 3.0.1 新增条文。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实施“市场 准人制度”,故规定了从事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应具备的 条件和质量管理应具备的标准、规章制度。 | ||
第1,248行: | 第1,099行: | ||
3.0.6 新增条文。本条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质量合格 的标准,其中包括施工过程各工序质量、质量控制资料、工程质量、 系统工程验收,这些涵盖了施工全过程。 | 3.0.6 新增条文。本条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质量合格 的标准,其中包括施工过程各工序质量、质量控制资料、工程质量、 系统工程验收,这些涵盖了施工全过程。 | ||
3.0.7 新增条文。本条规定了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应提供的文 | 3.0.7 新增条文。本条规定了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应提供的文 件、资料,这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建立工程档案所必需的。为日后查 对提供方便。 | ||
件、资料,这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建立工程档案所必需的。为日后查 对提供方便。 | |||
3.0.8 新增条文。本条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质量不符 合要求时的处理办法,这是施工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其中返工 针对工序工艺,更换系统组件、成套装置针对系统组成硬件,从这 两方面着手能把问题解决、通过验收;否则不予验收,以保证工程 质 量 。 | 3.0.8 新增条文。本条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工程施工质量不符 合要求时的处理办法,这是施工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其中返工 针对工序工艺,更换系统组件、成套装置针对系统组成硬件,从这 两方面着手能把问题解决、通过验收;否则不予验收,以保证工程 质 量 。 | ||
==4 进 场 检 验== | ===4 进 场 检 验=== | ||
===4.1 一 般 规 定=== | ====4.1 一 般 规 定==== | ||
4.1.1 新增条文。此条明确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施工过程 中需要填写的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以便建立统一格式的完整档案。 | 4.1.1 新增条文。此条明确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施工过程 中需要填写的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以便建立统一格式的完整档案。 | ||
第1,264行: | 第1,112行: | ||
4.1.2 新增条文。加倍抽样是产品抽样的例行做法。 | 4.1.2 新增条文。加倍抽样是产品抽样的例行做法。 | ||
===4.2 材 料=== | ====4.2 材 料==== | ||
4.2.1 新增条文。本条规定了材料进入市场时应具备的质量有效 证明文件,灭火剂输送管道应提供相应规格的质量合格证、力学性 能及材质检验报告。管道连接件则应提供相应制造单位出具的检 验合格报告,其中应包括水压强度试验、气压严密性试验等内容。 | 4.2.1 新增条文。本条规定了材料进入市场时应具备的质量有效 证明文件,灭火剂输送管道应提供相应规格的质量合格证、力学性 能及材质检验报告。管道连接件则应提供相应制造单位出具的检 验合格报告,其中应包括水压强度试验、气压严密性试验等内容。 | ||
第1,274行: | 第1,122行: | ||
4.2.4 新增条文。本条规定了材料需要复检的具体情况,并给出 处理办法。具体检测内容视设计要求和质疑点而定。 | 4.2.4 新增条文。本条规定了材料需要复检的具体情况,并给出 处理办法。具体检测内容视设计要求和质疑点而定。 | ||
===4.3 系 统 组 件=== | ====4.3 系 统 组 件==== | ||
4.3.1 对原规范第2.2. 1条的进一步完善。本条规定了系统组 件进场时的外观质量检查要求及方法。 | 4.3.1 对原规范第2.2. 1条的进一步完善。本条规定了系统组 件进场时的外观质量检查要求及方法。 | ||
铭牌及其内容是由生产厂封贴标注的,它真实地反映了产品的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主要物理参数等,是施工单位和消防监督机构进行核查、用户进行日常维护检查的依据,应清晰明白。 | |||
对规格相同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的高度偏 差规定,除考虑到安装美观外,更重要的是选用高度一致的容器可 以减小容器容积和灭火剂充装率的误差。 | 对规格相同的灭火剂储存容器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的高度偏 差规定,除考虑到安装美观外,更重要的是选用高度一致的容器可 以减小容器容积和灭火剂充装率的误差。 | ||
第1,294行: | 第1,138行: | ||
表1 IG 541和七氟丙烷系统储存压力随温度变化参考值 | 表1 IG 541和七氟丙烷系统储存压力随温度变化参考值 | ||
| | {| class="wikitable" style="text-align:center; background-color:#f8f9fa; color:#202122;" | ||
|- style="font-weight:bold;" | |||
| 储存温度(℃) | ! colspan="3"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储存温度(℃) | ||
| 储存压力 (MPa) | IG 541 | 15.0 | 13.5 | 14.3 | 15.0 | 15.7 | 16.5 | 17.2 | | ! 0 | ||
| | ! 10 | ||
| 4.2 | 3.74 | 3.86 | 4.30 | 4.93 | 5.94 | 6.7 | | ! 20 | ||
| | ! 30 | ||
! 40 | |||
! 50 | |||
|- style="font-weight:bold; vertical-align:middle;" | |||
| rowspan="3" | 储存压力 (MPa) | |||
| IG 541 | |||
| 15.0 | |||
| 13.5 | |||
| 14.3 | |||
| 15.0 | |||
| 15.7 | |||
| 16.5 | |||
| 17.2 | |||
|- | |||
| rowspan="2" style="font-weight:bold;" | 七氟丙烷 | |||
| 2.5 | |||
| 1.88 | |||
| 1.93 | |||
| 2.16 | |||
| 2.45 | |||
| 3.02 | |||
| 4.2 | |||
|- | |||
| 4.2 | |||
| 3.74 | |||
| 3.86 | |||
| 4.30 | |||
| 4.93 | |||
| 5.94 | |||
| 6.7 | |||
|-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font-weight:bold;" | | |||
|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 | |||
| 5.6 | |||
| 4.73 | |||
| 4.81 | |||
| 5.33 | |||
| 6.04 | |||
| 7.06 | |||
| 8.25 | |||
|} | |||
<small>注:1 IG 541为计算值。 | |||
2 七氟丙烷为实测值,由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 供 。</small> | |||
测试方法为:在23C 环境温度下,取容积为4L 的储瓶。首先,对2.5、4.2和5.6MPa 储存压力分别以1150、1120kg/m3 和1040kg/m3 充装密度充装灭火 剂,充压到预定压力。然后,使储瓶温度降到0℃,再逐步升温,每升10℃测一 次压力值,分别得出表中数值。这里,由于增压气体溶解于灭火剂,储存压力 值有变化。 | |||
测试方法为:在23C 环境温度下,取容积为4L 的储瓶。首先,对2.5、4. | |||
4.3.4 原规范第2.2.4条。本条规定了对阀驱动装置的要求,根 据设计规范,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容器阀可采用气动 型驱动装置、电磁型驱动装置和机械型驱动装置控制。 | 4.3.4 原规范第2.2.4条。本条规定了对阀驱动装置的要求,根 据设计规范,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容器阀可采用气动 型驱动装置、电磁型驱动装置和机械型驱动装置控制。 | ||
第1,318行: | 第1,198行: | ||
4.3.5 新增条文。目前的产品标准有《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 部件》GB 19572、《柜式气体灭火装置》GB 16670、《气溶胶灭火系 统 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GA 499.1等。外观质量可参 照本规范第4.3.1条进行检查。 | 4.3.5 新增条文。目前的产品标准有《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 部件》GB 19572、《柜式气体灭火装置》GB 16670、《气溶胶灭火系 统 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GA 499.1等。外观质量可参 照本规范第4.3.1条进行检查。 | ||
==5 系 统 安 装== | ===5 系 统 安 装=== | ||
===5.1 一 般 规 定=== | ====5.1 一 般 规 定==== | ||
5.1.1 新增条文。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检查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 的质量检查记录,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工程质量档案的 重要组成部分。此条明确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施工过程中需 要填写的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 5.1.1 新增条文。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检查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 的质量检查记录,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工程质量档案的 重要组成部分。此条明确规定了气体灭火系统安装施工过程中需 要填写的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 ||
第1,328行: | 第1,207行: | ||
5.1.2 对原规范第3.1.3条的修改。删除集流管制作,因其是组 件,不能现场制作,连带也删除了原规范第3.3.2条和原规范第 3.3.3条。删除了高压软管安装、支架制作、管道吹扫和试验,因 本规范对此有规定。对《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的引用包括不同材料的加工方法、切口质量、垫片质量、涂 漆工艺等。 | 5.1.2 对原规范第3.1.3条的修改。删除集流管制作,因其是组 件,不能现场制作,连带也删除了原规范第3.3.2条和原规范第 3.3.3条。删除了高压软管安装、支架制作、管道吹扫和试验,因 本规范对此有规定。对《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的引用包括不同材料的加工方法、切口质量、垫片质量、涂 漆工艺等。 | ||
===5.2 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安装=== | ====5.2 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安装==== | ||
5.2.2 新增条文。气体灭火系统由于储存高压气体,特别是IG 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等,为人员安全,故作此规定。 | 5.2.2 新增条文。气体灭火系统由于储存高压气体,特别是IG 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等,为人员安全,故作此规定。 | ||
第1,340行: | 第1,219行: | ||
5.2.6 原规范第3.3.4条。保持内腔清洁是为防止异物进入管 网堵塞喷嘴。 | 5.2.6 原规范第3.3.4条。保持内腔清洁是为防止异物进入管 网堵塞喷嘴。 | ||
5.2.7 原规范第3.3. | 5.2.7 原规范第3.3.7条。防止泄压时气流冲向操作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保证操作人员或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 | ||
5.2.9 原规范第3.3.5条。集流管在灭火剂喷放时也会发生冲 击、振动、摇晃等,因此,在安装时应将集流管固定牢靠。 | 5.2.9 原规范第3.3.5条。集流管在灭火剂喷放时也会发生冲 击、振动、摇晃等,因此,在安装时应将集流管固定牢靠。 | ||
第1,348行: | 第1,225行: | ||
5.2.10 原规范第3.3.6条。气体灭火系统管道的表面涂层习惯 为红色。 | 5.2.10 原规范第3.3.6条。气体灭火系统管道的表面涂层习惯 为红色。 | ||
===5.3 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安装=== | ====5.3 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安装==== | ||
5.3.1 原规范第3.4. 1条。气体灭火系统的选择阀都带有机械 应急操作手柄。将操作手柄安装在操作面一侧,且安装高度不超 过1.7m, 是为了保证在系统采用机械应急操作启动时,方便快捷。 | 5.3.1 原规范第3.4. 1条。气体灭火系统的选择阀都带有机械 应急操作手柄。将操作手柄安装在操作面一侧,且安装高度不超 过1.7m, 是为了保证在系统采用机械应急操作启动时,方便快捷。 | ||
第1,356行: | 第1,233行: | ||
5.3.4 原规范第3.4.3条。每个选择阀对应一个防护区或保护 对象,灭火操作时,将打开发生火灾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对应的选 择阀实施灭火,为防止机械应急操作时误操作,故作此规定。 | 5.3.4 原规范第3.4.3条。每个选择阀对应一个防护区或保护 对象,灭火操作时,将打开发生火灾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对应的选 择阀实施灭火,为防止机械应急操作时误操作,故作此规定。 | ||
===5.4 阀驱动装置的安装=== | ====5.4 阀驱动装置的安装==== | ||
5.4.1 原规范第3.5.2条。拉索式机械驱动装置是通过拉索控 制灭火剂释放的远程手动装置。拉索式机械驱动装置通常安装在 防护区外,一般是在防护区门口,与电气启动/停止按钮设于同一 处。此条规定是为了提高灭火系统的可靠性,防止误动作。 | 5.4.1 原规范第3.5.2条。拉索式机械驱动装置是通过拉索控 制灭火剂释放的远程手动装置。拉索式机械驱动装置通常安装在 防护区外,一般是在防护区门口,与电气启动/停止按钮设于同一 处。此条规定是为了提高灭火系统的可靠性,防止误动作。 | ||
第1,364行: | 第1,241行: | ||
5.4.3 原规范第3.5.1条。本条的要求可使布线整齐美观,不易 损坏。 | 5.4.3 原规范第3.5.1条。本条的要求可使布线整齐美观,不易 损坏。 | ||
5.4.4 原规范第3.5.4条。驱动气瓶在释放时会受到高速气流 | 5.4.4 原规范第3.5.4条。驱动气瓶在释放时会受到高速气流 的冲击而发生振动、摇晃等,因此,在安装时应将驱动气瓶固定牢靠。通常每个驱动气瓶对应启动一个防护区的选择阀及容器阀, 正确、清晰的标志可避免操作人员误操作。 | ||
5.4.6 原规范第3.5.6条。通常气动驱动装置的出口与灭火剂 储存容器的容器阀及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选择阀直接相连,若有 泄漏,驱动气体的压力有可能低于打开选择阀和容器阀所需的压 力,导致打不开选择阀和容器阀。故需要在安装后做气压严密性 试验。 | 5.4.6 原规范第3.5.6条。通常气动驱动装置的出口与灭火剂 储存容器的容器阀及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选择阀直接相连,若有 泄漏,驱动气体的压力有可能低于打开选择阀和容器阀所需的压 力,导致打不开选择阀和容器阀。故需要在安装后做气压严密性 试验。 | ||
===5.5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 | ====5.5 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 | ||
5.5.1 对原规范第3.6.1条的扩充。本条要求依据征求意见结 果并参照《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第3.3.15条制定。在实际工程中,经常需要在现场 进行焊接,特别是带法兰的弯头,如不对其进行防腐处理,则以后 焊接处将最先被腐蚀,故本条要求安装前应对焊接部位进行防腐 处理。 | 5.5.1 对原规范第3.6.1条的扩充。本条要求依据征求意见结 果并参照《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第3.3.15条制定。在实际工程中,经常需要在现场 进行焊接,特别是带法兰的弯头,如不对其进行防腐处理,则以后 焊接处将最先被腐蚀,故本条要求安装前应对焊接部位进行防腐 处理。 | ||
第1,382行: | 第1,255行: | ||
5.5.4 原规范第3.7.1条。对试验方法第 E.1 节说明如下: | 5.5.4 原规范第3.7.1条。对试验方法第 E.1 节说明如下: | ||
第E.1.1 条,第1款依据《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1999年版)第5.3. | 第E.1.1 条,第1款依据《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1999年版)第5.3. 1条;第2款依据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取气压强度试验压力的1.25倍得出;第3款依据产品标准《气 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A 400—2002 第 5.15.3条。 | ||
第 E.1.2 条依据《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 法》GA 400—2002第6 .2条。 | 第 E.1.2 条依据《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 法》GA 400—2002第6 .2条。 | ||
第1,406行: | 第1,277行: | ||
5.5.5 对原规范第3.7.7条的进一步完善,依据征求意见结果增 加色环规定。气体灭火系统管道的表面涂层习惯为红色,以区别 于其他管道。 | 5.5.5 对原规范第3.7.7条的进一步完善,依据征求意见结果增 加色环规定。气体灭火系统管道的表面涂层习惯为红色,以区别 于其他管道。 | ||
===5.6 喷嘴的安装=== | ====5.6 喷嘴的安装==== | ||
5.6.1 原规范第3.8.2条。喷嘴是气体灭火系统中控制灭火剂 流速并保证灭火剂均匀分布的重要部件,由于喷头的结构形式相 似,规格较多,安装时应核对清楚。 | 5.6.1 原规范第3.8.2条。喷嘴是气体灭火系统中控制灭火剂 流速并保证灭火剂均匀分布的重要部件,由于喷头的结构形式相 似,规格较多,安装时应核对清楚。 | ||
第1,418行: | 第1,288行: | ||
5.7.2 新增条文。满足设备周围空间环境要求是保证系统性能 和可靠灭火的条件,同时也方便维护工作。 | 5.7.2 新增条文。满足设备周围空间环境要求是保证系统性能 和可靠灭火的条件,同时也方便维护工作。 | ||
===5.8 控制组件的安装=== | ====5.8 控制组件的安装==== | ||
5.8.2~5.8.4 新增条文。由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 规范》GB 50166—92对手动与自动转换开关、手动启动与停止按 钮、防护区的声光报警装置、气体喷放指示灯等安装技术要求未作 出规定,为便于这些组件的安装,故本规范提出安装技术要求。 | 5.8.2~5.8.4 新增条文。由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 规范》GB 50166—92对手动与自动转换开关、手动启动与停止按 钮、防护区的声光报警装置、气体喷放指示灯等安装技术要求未作 出规定,为便于这些组件的安装,故本规范提出安装技术要求。 | ||
==6 系 统 调 试== | ===6 系 统 调 试=== | ||
===6.1 一 般 规 定=== | ====6.1 一 般 规 定==== | ||
6.1.1 原规范第4.1.1条。本条明确了调试程序,有利于调试工 作顺利进行。 | 6.1.1 原规范第4.1.1条。本条明确了调试程序,有利于调试工 作顺利进行。 | ||
第1,436行: | 第1,305行: | ||
6.1.5 新增条文。本条规定了调试内容和记录格式。 | 6.1.5 新增条文。本条规定了调试内容和记录格式。 | ||
===6.2 调 试=== | ====6.2 调 试==== | ||
6.2.1 新增条文。模拟启动试验的目的在于检测控制系统的动 作正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证控制系统能起到预期作用。 | 6.2.1 新增条文。模拟启动试验的目的在于检测控制系统的动 作正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证控制系统能起到预期作用。 | ||
第1,447行: | 第1,316行: | ||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预制灭火系统有合 格证,没做现场组装,可不做检查;但从灭火可靠性考虑,建议做联 动试验。 | 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预制灭火系统有合 格证,没做现场组装,可不做检查;但从灭火可靠性考虑,建议做联 动试验。 | ||
6.2.3 原规范第4.2. 1条。第 E.4 节是对原规范第4.2.5条的 改写。进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的目的在于检查备用量灭火剂储存 容器管道连接和系统操作装置的正确性、可靠性,从而保证该系统 能起到预期作用。 | 6.2.3 原规范第4.2. 1条。第 E.4 节是对原规范第4.2.5条的 改写。进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的目的在于检查备用量灭火剂储存 容器管道连接和系统操作装置的正确性、可靠性,从而保证该系统 能起到预期作用。 | ||
==7 系 统 验 收== | ===7 系 统 验 收=== | ||
===7.1 一 般 规 定=== | ====7.1 一 般 规 定==== | ||
7.1.1 对原规范第5 . 1 .2条的进一步完善。本条规定了工程竣 工后验收前所应具备的全部技术资料。 | 7.1.1 对原规范第5 . 1 .2条的进一步完善。本条规定了工程竣 工后验收前所应具备的全部技术资料。 | ||
第1,462行: | 第1,328行: | ||
7.1.2 对原规范第5. 1.3条的改写,增加了资料核查内容。资料 核查是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7条,建立完善的技术档 案的基本条件;工程质量验收是对施工质量的全面考核。 | 7.1.2 对原规范第5. 1.3条的改写,增加了资料核查内容。资料 核查是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7条,建立完善的技术档 案的基本条件;工程质量验收是对施工质量的全面考核。 | ||
===7.2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验收=== | ====7.2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验收==== | ||
7.2.1 原规范第5.2. 1条,根据征求意见结果,补充对防护区维 护结构的耐压、耐火极限及门窗可自行关闭装置的检查。 | 7.2.1 原规范第5.2. 1条,根据征求意见结果,补充对防护区维 护结构的耐压、耐火极限及门窗可自行关闭装置的检查。 | ||
第1,474行: | 第1,340行: | ||
通道、耐火等级、应急照明及地下储存装置间机械排风装置等 要求,关系到人员安全,应予重视,故列人系统工程验收内容。需 要指出,火灾报警控制装置包括设在防护区门口的手动控制器、设 在储存装置间的灭火控制盘和设在消防中心的显示控制器等。 | 通道、耐火等级、应急照明及地下储存装置间机械排风装置等 要求,关系到人员安全,应予重视,故列人系统工程验收内容。需 要指出,火灾报警控制装置包括设在防护区门口的手动控制器、设 在储存装置间的灭火控制盘和设在消防中心的显示控制器等。 | ||
7.2.4 | 7.2.4 新增条文。本条规定了与灭火系统配套的火灾报警、灭火控制装置、其他联动设备的验收要求、方法和数量。火灾报警控制装置能否正常工作关系到系统能否启动,空调、送风、防排烟系统 等联动设备直接影响灭火效能。 | ||
====7.3 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验收==== | |||
===7.3 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验收=== | |||
7.3.1 原规范第5.3. 1条。本条规定了对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相 关技术参数及安装质量进行验收的方法、数量。 | 7.3.1 原规范第5.3. 1条。本条规定了对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相 关技术参数及安装质量进行验收的方法、数量。 | ||
第1,492行: | 第1,354行: | ||
7.3.4 原规范第5.3.5条。本条规定了检查与选择阀及信号反 馈装置有关的技术参数的方法;需特别注意选择阀的安装位置不 宜过高,其手动操作点距地面的高度不宜超过1.7m。 | 7.3.4 原规范第5.3.5条。本条规定了检查与选择阀及信号反 馈装置有关的技术参数的方法;需特别注意选择阀的安装位置不 宜过高,其手动操作点距地面的高度不宜超过1.7m。 | ||
7.3.5 原规范第5.3.4条。本条规定了检查与驱动装置有关的 技术参数的方法。在执行本条规定时注意的事项有: 一是阀驱动 装置包括系统中选择阀和容器阀的驱动装置;二是阀驱动装置有 | 7.3.5 原规范第5.3.4条。本条规定了检查与驱动装置有关的 技术参数的方法。在执行本条规定时注意的事项有: 一是阀驱动 装置包括系统中选择阀和容器阀的驱动装置;二是阀驱动装置有 机械驱动、电磁驱动和气动驱动,其检查和安装要求在本规范第4、5章中已作出规定。 | ||
7.3.7 原规范第5.3.7条。本条规定了对管道安装质量检查的 方法及数量。确定以上项目是否合格,是确定管道施工质量是否 合格的重要内容。管道施工质量将影响气体灭火系统使用效果和 使用寿命。 | 7.3.7 原规范第5.3.7条。本条规定了对管道安装质量检查的 方法及数量。确定以上项目是否合格,是确定管道施工质量是否 合格的重要内容。管道施工质量将影响气体灭火系统使用效果和 使用寿命。 | ||
7.3.8 原规范第5.3. | 7.3.8 原规范第5.3.8条。本条规定了检查与喷嘴有关的技术参数的方法。气体灭火系统的喷嘴是系统中较为重要和技术要求 较高的组件,其主要功能是控制灭火剂的喷射速率及分布状况。 因此,喷嘴的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和方向等均对灭火剂的喷 射性能甚至能否扑灭火灾有重要作用,在系统工程验收时,应对这 些项目重新检查确认,以防产生差错。 | ||
===7.4 系统功能验收=== | ==== 7.4 系统功能验收==== | ||
7.4.1 原规范第5.4. 1条第1款。本规范第6.2. 1条已按防护 区或保护对象全数进行了模拟启动试验,这里采取抽样方法检查。 | 7.4.1 原规范第5.4. 1条第1款。本规范第6.2. 1条已按防护 区或保护对象全数进行了模拟启动试验,这里采取抽样方法检查。 | ||
第1,508行: | 第1,366行: | ||
7.4.2 对原规范第5.4. 1条第2款的扩充。本规范第6.2.2条 已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全数进行了模拟喷气试验,这里采取抽样 方法检查。 | 7.4.2 对原规范第5.4. 1条第2款的扩充。本规范第6.2.2条 已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全数进行了模拟喷气试验,这里采取抽样 方法检查。 | ||
==8 维护管理== | === 8 维护管理=== | ||
8.0.1 对原规范第5.5.2条的改写。本条规定了系统维护管理 应具备的文件资料;为了搞好检查、维护工作,管理人员应熟悉系 统的性能、构造和检查维护方法,才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 8.0.1 对原规范第5.5.2条的改写。本条规定了系统维护管理 应具备的文件资料;为了搞好检查、维护工作,管理人员应熟悉系 统的性能、构造和检查维护方法,才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